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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杨菊芬
释义

杨菊芬,一是指著名京剧文武老生演员,字信陵。二是指昆明“南窑涉黑案”,“黑老大”蒋家田的情妇杨菊芬,在法院宣判其为死刑时,她请求捐遗体赎罪。

中文名:杨菊芬

别名:信陵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10年

逝世日期:1978年

职业:演员

代表作品:《击鼓骂曹》、《坐楼杀惜》、《失街亭》

著名京剧演员

个人信息

杨菊芬(1910—1978),女,京剧文武老生演员。字信陵。

生平经历

8岁从善宝臣习河北梆子,后向范廉泉问艺,改学京剧后,开始仅在天桥各戏园演出。1928年迁居天津,从王庾生研习谭派唱腔。1929年拜陈秀华为师深造。

杨菊芬嗓音宽厚无雌音,表演无脂粉气,且戏路宽广。常演剧目有《击鼓骂曹》、《坐楼杀惜》、《失街亭》、《洪羊洞》、《平贵别窑》、《汾河湾》、《战宛城》、《战潼台》、《打侄上坟》、《二进宫》、《除三害》、《武昭关》等,尤其《定军山》,其唱腔工稳,白口有力、做表沉着、靠把娴熟。《战太平》、《胭脂宝褶》、《盗宗卷》、《铁莲花》等亦均享誉。曾于百代唱片公司灌制《困曹府》、《搜孤救孤》、《连营寨》、《乌龙院》、《武家坡》、《打严嵩》等唱片。中国戏曲研究所为其家中收藏之唱片进行编辑,于1997年由中华文化音像出版社为其出版了盒式录音带,为名女老生音响系列之一。杨菊芬享名后声望极高,曾有“女叫天”之称号。言菊朋对其深为器重。曾将《击鼓骂曹》的私房大堂鼓赠送与她,惜此鼓失于“文革”。

20世纪30年代末,杨菊芬与清廷旧臣张彪之子张梃成婚,旧时礼教嫌她是戏子,夫妻双双被赶出“张园”宅第。她洁身自爱,随夫暂居日本,虽息影舞台,但抛不掉己之所好,故时有歌唱自我消遣。1947年与其姐菊秋组班“菊社”,侯喜瑞、杨盛春、傅德威、李多奎等均曾搭此班社,琴师为杨宝忠,常演于吉祥、三庆等戏园。1951年经马少波举荐,与杜近芳同时被吸收国家剧团。在当时名为中国戏曲研究院京剧实验工作团,后改为中国京剧团(院)。曾与雪艳琴、王泉奎合演《二进宫》、与严慧春演《浣纱计》、与景荣庆演《除三害》等,还曾在叶盛兰、杜近芳主演的《牛郎织女》中傍演王母等。1958年到北京市戏曲学校任教,并任戏校艺委会成员。她教学认真,从不马虎,一字一板、一腔一调都严格执教,深受戏校师生爱戴。1971年退休在家,为了京剧艺术事业,仍然课徒授艺,凡有登门问艺者,她不顾年高体弱,仍孜孜不倦地认真传授,而且不取报酬。待学生演出时仍不放心,亲自挤汽车赶往剧场。还积极参加街道文艺宣传队义务演出。

她自幼习诗读史,有一定文学修养,且能书善画。她为人正直,演戏极重戏德,私下急公好义,对贫困同人时常解囊相助,极受同人尊敬。恢复传统戏后,她又应聘授艺,当时心情极为激动,致使心脏病复发,1978年病故于东四七条寓所,享年68年。她生有三男一女均未从艺。其丈夫张梃与其长子以清一起安度晚年。

昆明涉黑案犯

人物简介

备受关注的昆明“南窑涉黑案”,“黑老大”蒋家田连同情妇杨菊芬等4人一审被判死刑,宣判后蒋家田等3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8月2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蒋家田、杨菊芬等人上诉,维持原判;对蒋家田的“岳父”量刑过重,死刑改判为死缓。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蒋家田采用家族式贩毒聚敛资金,形成一张以蒋家田为首、情妇杨菊芬等人为主线的贩毒网络。2002年以来,蒋家田以违法犯罪所得投资旅社、饭店、货运部、婚庆公司等经济实体,并以经济实体为支撑和掩护,进行多种违法犯罪活动。招聘茶托,骗至茶室强买强卖;小姐拉客,旅店里“捉奸”赔钱;收银“搓钱”,开饭店假币换真钱……蒋家田的手下还在网吧、游戏室等场所“看场子”收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成为“地下执法队”。

审判结果

等待复核的日子 从煎熬到坦然

早就知道结果了,没什么好害怕的

寒风呼啸而过,为杨菊芬的双颊添上了一些潮红,这抹健康的色泽映衬着她满脸的笑容,让人很难将死亡与这个未满三十岁的女人联系在一起。

与其他在押人员相比,目前被羁押在五华区看守所内的杨菊芬,确实有种超乎寻常的坦然,让人能够清楚地分辨出,那份淡定并非出自伪装。“早就知道结果了,没什么好害怕的。”坐在沙发上的杨菊芬抬眼看着对面的管教民警,示意这种平和心态与对方的工作密不可分。与杨菊芬面对面之前,记者从管教民警处得知,在拿到一审死刑判决的结果后,杨菊芬一度出现剧烈的思想波动,那是人类在面对死亡时的本能反应。其实,管教民警也很难判断,自己、同事以及室友的开导和安慰究竟起到了多大作用。总之,在经历一段时日的以泪洗面、夜不能寐和拒绝交流后,杨菊芬似乎平静地接受了死刑这个结果。

最难熬的,也许正是现在这段等待死刑复核的日子,因为不知道在哪一天,就要和世界说再见。“两年零两个月了,时间太漫长……”杨菊芬幽幽地说,被羁押在五华区看守所的这段日子,对她来说,用“度日如年”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即使自称做好了心理准备,杨菊芬还是会选择用“判决结果”来代替谈话中不可避免的“死刑”一词。这个反复强调“世界上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妈妈”的女人,在自责连累母亲遭遇牢狱之灾的同时,自然也想到了自己作为一个母亲,对年幼女儿未尽的责任。在人们指责蒋家田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社会带来的危害时,很少有人想过一个问题,一旦蒋家田和杨菊芬双双被执行死刑,他们5岁的女儿将就此成为孤儿。对此,原本已经选择放弃的杨菊芬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得到一个继续照顾女儿的机会”。最后的挣扎显得有些徒劳,今年8月27日,随着一纸判决书的到来,杨菊芬的愿望再无实现的机会。省高院作出终审宣判:驳回蒋家田、杨菊芬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死刑的判决。

只是这一次,杨菊芬没有显得过于失望,“其实二审开庭时我就有预感,改判是没有可能了。”

执行死刑

2011年12月13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昆明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3人被宣判执行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现在宣布将罪犯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押出会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豫昆在宣判大会上宣布。

马豫昆宣布,昆明市中级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被告人杨菊芬、谢明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决涉案缴获的毒品海洛因、毒资予以没收;缴获的全部假币予以没收;对蒋家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聚敛的全部财产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供其犯罪使用的工具予以没收。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认为:第一、二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

贩毒经历

麻雀变凤凰的日子 来自钱的诱惑

决没想过将人生跟“黑社会”联系在一起,那是影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和当地大多数女孩一样,因生活拮据无力支付学费,出生在保山市龙陵县的杨菊芬读完小学后便辍学在家,平日里,帮母亲蒋满英做些简单的农活和家务。在那些终日奔忙于田间地头的农村少女中,她是颇有几分姿色的,这一点杨菊芬很自信。那时候,她对于金钱的概念,只不过是在改善家里的生活水平之余,能有点多余的闲钱为自己置办几件化妆品,满足一个少女展示美貌的小小虚荣心。

她决没想过将自己未来的人生跟“黑社会”联系在一起,那是只有影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但人生如戏。16岁那年,不满足于现状的杨菊芬离家前往瑞丽打工,在那里,结识了一位张姓友人。2004年,在昆明开洗脚城的张某邀她到店里帮忙,做些煮饭看门之类的杂活。正是朋友的关照,无意间促成了杨菊芬与蒋家田的相识。

当初蒋家田提出要和她在一起时,杨菊芬大感意外,他们之间确实投缘,但与爱情不沾边。那年,杨菊芬23岁,拿着每月几百块的工资,思忖着如何才能让自己变得和昆明城里的姑娘一样时髦漂亮。面对蒋家田非同凡响的经济实力和“江湖地位”,杨菊芬很难抵挡住诱惑。很快,她与蒋家田同居,过起了养尊处优的生活。每月从蒋家田处领取充足的生活费后,杨菊芬抽出大部分寄回农村老家。面对这笔与她实际收入天差地别的款项,父母察觉到了女儿生活的变化,追问她究竟和什么人在一起。“就是一个比你们年龄都大的人。”被逼急了,杨菊芬只能用这句话暂时搪塞,丝毫不敢提及蒋家田“黑老大”的身份。但仅仅是与蒋家田28岁的年龄差异,就已经让其父母无法接受。

强压之下,杨菊芬考虑过离开蒋家田,她偷偷从对方每个月支付的上万元家用中攒下一部分,意在为将来无依无靠的生活留后路。蒋家田对此一无所知,也不会知道,一个小生命的悄然而至,会导致两人的关系峰回路转。

奠定地位的日子 女儿带来改变

如果没有孩子,或许我早就离开蒋家田了

杨菊芬感到庆幸的是,自己被警察戴上手铐带走的狼狈模样,并没有让女儿亲眼目睹。她只能暗自揣测,在那双清澈无忧的眼中,她的形象依然是温柔慈爱的。从2008年9月15日起,她和女儿再也未曾谋面。女儿留给杨菊芬的最后印象,是蹦跳着跑进幼儿园大门的小小背影。

可以说,女儿在杨菊芬和蒋家田的关系中充当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纽带作用。“如果没有孩子,或许我早就离开蒋家田了。”无论杨菊芬是否真的动过离开蒋家田的念头,她的人生轨迹,因为一个小生命的意外来临而改变。被坊间冠以“黑老大”名头的蒋家田,在孩子面前却是一个慈父形象,就连杨菊芬都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对孩子更细心”,甚至发出“他对孩子比对我好”的抱怨。

在女儿满周岁那天,蒋家田在北站某酒楼设下数十桌酒席,为女儿大办生日宴。众所周知,蒋家田已有家室,这场生日宴的意义,被其手下众马仔解读为对杨菊芬母女身份的肯定。而这,正是杨菊芬下定决心追随蒋家田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则是她此后顺利接管了蒋家田帮派中的经济大权。

编织毒网的日子穷则变变则贪

自己之所以沦落到如今的下场,用“穷”、“贪”二字足以概括

改变主意的还有杨菊芬的父母。眼看着生米煮成熟饭,他们便也再没对两人的关系提出质疑,甚至先后赶赴昆明照顾怀孕的女儿,并在此过程中与蒋家田逐渐熟悉。对蒋家田而言,与杨家的结合则标志着在其庞大的犯罪网络中,增添了贩卖毒品这一分支。作为帮助蒋家田与缅甸毒品生意人牵线搭桥的关键人物,杨家几乎包揽了毒品从境外运送到境内贩卖的各个环节,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和蒋家田在一起后,无需再为生活奔波的杨菊芬沉迷于赌博,平均每天就输掉近4000元——这相当于她当年在瑞丽打工时一个月的工资。2007年,在双方共同筹资购买大客车投入长途客运时,杨菊芬嫌弃每月三万余元的利润太低,主动建议蒋家田利用客车运毒。蒋家田对此予以采纳,将此事交托杨菊芬全权负责。

长途车投入运营头一个月,杨菊芬跟车前往南伞,在缅甸赌场一试身手的她一举输掉了二三十万元,蒋家田不仅毫无苛责,反而将经济大权交由杨菊芬掌控。她也确实没有辜负对方的信任,经过精心策划,让父亲杨国应担起了联系境外货源的“重任”,让大哥杨枝能参与运输,运到昆明的毒品藏匿在母亲蒋满英的住处,再由杨菊芬指使手下寻找买家。如此的全家齐上阵,在疯狂累积财富的同时,也为日后杨家集体获重刑埋下了伏笔。

用杨菊芬的话说,自己之所以沦落到如今的下场,用“穷”、“贪”二字足以概括。年幼时贫困的家境,让她对金钱的渴求上升到极致。穷则思变,杨菊芬对此的解读,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尽一切手段实现财富最大化。正是这无止境的贪念,将杨家人一步步推入罪恶的深渊。

捐献遗体

悔过反思的日子 用捐遗体赎罪

得知终审判决后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孽深重,捐遗体的念头变得清晰

树倒猢狲散。随着“蒋家田案”的宣判,杨菊芬所有直系亲属除女儿外无一幸免。而自她被羁押到五华区看守所后,往日来往密切的朋友中,仅有一位姐妹每隔数月给她送来几件应季的衣物,但“从6月后再也没来过”。

杨菊芬盯着铅灰色的天空,双手机械地反复揉搓着衣角,“天冷了,都不知道有谁能为女儿多添一件衣服……那可是我唯一的女儿呀……”杨菊芬捂住脸,大颗大颗的眼泪无声地从指缝中滑落。在整个聊天过程中,只有在提及女儿的时候,才能触发杨菊芬如此明显的情绪变化。

再次获得女儿的消息,距离杨菊芬被羁押到五华区看守所已过去了两年多,她把这看作是真心悔过换来的回报。“得知终审判决后,我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已经不可能得到社会的原谅。”直到那时,此前隐隐萌发的捐献遗体的念头,逐渐变得清晰而坚定。

趁一次所领导探视的机会,不善言辞的杨菊芬尝试着表达了这个意愿,并获得了对方的尊重,希望她以书面形式进一步具体阐述。为避免词不达意造成偏差,自嘲为“文盲”的杨菊芬特意请同一监室最信任的朋友代笔,草拟了一份遗体捐献申请书,几经修改后,这份申请由五华区看守所呈交给了上级监管部门。

杨菊芬相信报应。就在递交申请数日后,2010年10月28日,她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蒋家田的书信。蒋在信中嘱托杨菊芬要照顾好自己、调整好心态,可在她看来,这封信最大的价值,在于蒋家田向她透露了女儿的行踪:“孩子现在被蒋家田的大女儿带回四川抚养。”有心无力的杨菊芬,似乎对这个结果倍感欣慰。尽管与蒋家田的大女儿并无交集,但她却愿意相信,同为女人,对方也会用一颗善良柔软的心,对待同父异母的小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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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0: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