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盐酸米诺环素片 |
释义 | 盐酸米诺环素片是半合成四环素类抗生素。其抗菌作用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较强。 本品对革兰氏阳性菌,包括四环素耐药株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脑膜炎双球菌等均高度敏感,对革兰氏阴性的淋球菌作用亦很强。对革兰氏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另外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血尿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菌作用。 基本信息正式名称:盐酸米诺环素片 英文名称:Minocycl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拉丁名:TABELLAE MINOCYCLINI HYDROCHLORIDI 汉语拼音: 商品名: 化学名: 性状: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有效期:暂定二年。 批 规格: 0.05g(按C25H27N3O7计)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是处方或非处方:是药理作用 主要成分盐酸二甲胺四环素 吸收、分布、消除:据资料介绍,口服盐酸米诺环素0.2g后,体内吸收半衰期为0.62±0.34小时,平均2.51±0.79小时达到峰浓度,其值为3.50±0.41μg/ml,消除半衰期为7.17±1.74小时。本品广泛分布于人体组织和体液,可进入甲状腺、肺、脑、前列腺等组织,胆汁及尿中浓度比血浓度高10~30倍。本品排泄缓慢,大部分由肾和胆汁排除。本品血清蛋白结合率为76~83%。 用法与用量口服。成人首次给药量0.2g,以后每隔12或24小时再口服0.1g,或遵医嘱。 适应症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球菌、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盐酸米诺环素敏感的病原体所引起的下列感染症。 1败血症、菌血症。 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痤疮、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扁桃体炎、肩周缘炎、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颚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 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颚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 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 6腹膜炎。 7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宫内感染、淋病。 8中耳炎、副鼻窦炎、耳下腺炎。 9梅毒。 禁忌症对四环素类药过敏者禁用。 临床研究【功效主治】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败血症,菌血症。 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 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 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 6.腹膜炎。 7.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 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 9.梅毒。 【化学成分】 盐酸米诺环素 【药理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耐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近年来由于滥用四环素类抗生素,现大多数常见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也具有杀菌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 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 3 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 4 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5 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 6 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 7 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 8 本品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9 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10 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不良反应】 1 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 2 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 3 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4 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 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6 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 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 8 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9 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 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10 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前囟膨隆等颅内压升高症状,应立即停药。11 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12 皮肤: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多形性红斑和 Steven-Johnson综合征。长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现象发生。 13 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禁忌症】 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由于服用二甲胺四环素会使牙齿着色、珐琅质形成不全、一时性骨骼发育不全等现象发生,对新生儿、婴幼儿及小儿,最好在其它药物无效或不能使用时再应用本品。 2妊娠后期服用本品易使胎儿发生一时性骨骼发育不全,牙齿色素沉着及珐琅质形成不全等症状;动物实验证实二甲医学加加 不良反应1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中止给药,并作适当处理。 2过敏:偶有发热、出疹、荨麻疹、光过敏症、浮肿(四肢、颜面)等过敏症状发生,应中止给药,稀有全身性红斑狼疮出现,中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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