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训导 |
释义 | 词语解释教训开导;教育学名词。训导与训育涵义大致相同 教诲开导。《国语·楚语上》:“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后汉书·河间孝王开传》:“诸君空受爵禄,而无训导之义。” 唐 吕温 《<地图志>序》:“使嗜学之徒,未披文而见义,不由户而覩奥,斯训导之明也。”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正音书院》:“但语言自幼习成,骤难更改,故必徐加训导,庶几历久可通。” 官名训导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训导职能通常为辅佐地方知府,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主要功能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学官名。 明 清 府、州、县儒学的辅助教职。《明史·职官志四》:“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清史稿·职官志三》:“儒学:府教授、训导,州学正、训导,县教谕、训导,俱各一人。” 古代教师称谓师长:老师与长者。《周记·地官》:“三日顺行,以事师长。”后用为教师尊称。 师傅:教师的通称。封建社会东宫太子的教师即称太子师傅。 师父:教师尊称。《白虎通·封公侯》:“人有三尊,君、父、师。”师父含有教师如父母之意。 经师:汉代指儒学学官,后指传授儒家经典的教师。《王文宪集序》:“经师人表,久资复实。” 博士:秦时官职,掌古今史事侍问及书籍典宁,汉代始称太学中的教师,唐宋时有专业学校,故而有算学博士、书学博士、律学博士之称。 教习:明代翰林院学官兼教师,清末兴办学堂,其教师沿称教习。 教授:宋以后学官名称,掌学校课试等事,现作高等学校教师职称。 讲师:古为讲解经籍的教师,今为高等学校教师职称。 助教:学官名,始于晋,协助博士教授学生,其后各代均在国学中设助教,近代成为高等学校教师职称。 先生:按《礼记》注:“先生,老人教育者。”《孟子》注:“学士年长着,故谓之先生。”用作教师的尊称。 西席、西宾:唐以前,俗以东向座为尊。宾客至必请入西席面东而坐,故尊称私塾教师为西宾,亦称西席。 祭酒:在古代是掌国学诸生训导政令之官,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校长。 司业:协助祭酒管儒学训导方面工作,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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