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学校体制 |
释义 | 学校体制也称学校教育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是指教育实施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就构成了学校教育体制。在教育体制中,学校教育体制是整个教育体制得以构成和运行的基础,它是教育管理体制直接运行的对象。 相关文章《学生成长发展的学校管理体制障碍分析》 实施素质教育应重视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使每一位青少年学生都能更好地享有适合自身特点的教育机会,接受适应自身要求的多样化教育,获得更多自主选择的发展空间。为此,我国有必要改革现行学校管理体制。 一、现行学校管理体制的特点与功能分析 有过教育工作经历的人都切身感受到现行教育管理体制过分强调管理统一性、内容划一性、评价单一性,严重限制了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窒息了教育创新的活力,束缚了师生及学校管理者创新精神的发挥和创新能力的发展;而官本位、行政强势及片面的教育政绩观更加重了原已存在的问题。 有人归纳出现行的学校管理存在四大弊端。第一,封闭性。学校管理缺少一种开放机制。按照现代组织学的观点,学校管理的结构应是开放的。学校组织的边际不断扩大,原来狭隘封闭的学校藩篱正在被打破。“破墙办学”不仅仅是推倒物理意义上的围墙,还要推倒办学者心理上和学校管理制度上的围墙,建立一种开放办学的有效机制。第二,单主体。学校管理只看重校长与主要行政人员的作用,忽视或无视学生、教师、家长的主体作用,造成“目中无人”。第三,单向度。许多校长过度依赖“自上而下”的科层式或层级管理,它能体现校长的意志和权威,但教师们往往处于听命执行的被动状态,缺乏创造的热情、动力和思路。第四,低效能。正因为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必然带来学校管理的低效能。[1] 深入分析上述弊端产生的原因,我们需要从这种管理体制的产生和发展人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学校体制作了重大调整:一是对原有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设施采取保护政策,逐步由国家接管,渐渐形成了国家和集体包揽办学的局面:二是将原有教职工基本上包下来,摒弃“聘任制”,采用“派任制”;三是在分配上着重解决以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报酬过于悬殊的问题,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含教师)与工人的收入大体保持平衡。 这样就形成了上级命令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通过行政手段形成上级对下级绝对支配作用的学校系统,学校便成为政府科层行政体系的末梢,政府不仅成为唯一的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也是教育唯一真实的决策者,政府通过全面提供学校的生活、工作及社会资源而形成对学校的全面控制和支配关系;学校仅仅是政府决策的执行者,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和复制品,学校必须绝对对其上级负责,而可以不必对学生、家长负责,学校在办学和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自主权,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导致千校一面;教师成为科层行政体系中的一分子,难以发挥其自主性和创造性。 现行学校管理结构导致学校在功能上表现出强制性、机械性、常规性、动力单一性。[2]简言之,学校难以构成一个责任主体,缺乏自主性,这具体表现为以下四方面。一是政府包揽一切,政学不分,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同时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理起来。二是在学校人事制度上,只能上不能下,形成实际上的终身制和“铁交椅”。校长无论业绩如何,只要不违法乱纪即可,并且将自己定位为一位行政官员而不是一位教育的从业者;人员只能进不能出,形成实际上的“铁饭碗”,学校无选择教师的自由,教师无选择岗位的自由。在分配上,待遇只能升不能降,形成实际上的“大锅饭”和“铁工资”;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在分配上几乎没有区别。三是在校内管理方面,缺乏严格的责任目标要求和考评保障机制,职责不清,赏罚不明,导致教育质量日益下滑,效益愈来愈低。四是学校管理往往从严格滑向严厉,学生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没有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无法摆脱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理的过多干涉,学校总是将行政部门的要求置于首位,将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要求置于次而又次的位置,以行政要求而非学生成长发展的实际需要来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 在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彻底转变其职能的情况下,这种状况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对学生成长和发展需求的满足程度也就难以得到明显的改善,学生也就难以健康成长起来。 二、阻碍学生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因素 一所学校办得好不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衡量标准,有不同的依据。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是其中最基础性、最硬性、最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依据。然而,现实中因为存在学校对学生成长和发展需求忽视的体制性因素,使得学校对学生发展需求普遍了解不够,更谈不上在何种程度上满足。 据笔者对已有文献的检索,目前还没有关于学生成长和发展需求满足程度的专门研究,而且据实地调查了解到,学校在这方面做得也很不理想。学校里,学生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的现象普遍存在。学生缺乏思维上的自主创新,没有时间去进行自由发挥、自主尝试性的思考等。 从教师方面看,他们都懂得学生成长与发展需求的重要,但在教学实际中被很多教师认为是处于“想考虑,很难做到”的状态,因为考试成绩和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更加强烈和硬性。这种状况的持续导致人们在教学中很少考虑甚至从未考虑过如何满足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而且在现实的教学工作中,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与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育目标并非总是一致的,有时还有很大的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所能作出的选择就是照学校已有的安排或上级行政部门的文件按部就班安排教学,学生的成长发展需求被挤到一边。 从对教学的评价方面看,现有的评价指标中尚无对满足学生成长与发展需求状况的评价,现有的评价标准和方式都不利于依据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进行教学,因而使得学校的教育教学在与学生真实成长和发展的需求愈来愈远的道路上行走。如果教学不能有效激发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和创造力,就会丢失比考试成绩更迫切也更重要的东西,就可能在一开始就影响学生的创新精神,使教育教学的原生态遭到严重的破坏。 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中,处于不同状态的学生对自己成长和发展需求的认识会作出不同的反应:小学生盲目顺从而丢失个性,初中生开始厌学而降低学习效果,初中高年级学生则选择逃学或辍学加以抵制。在初中选择逃学或有厌学情绪的学生中,不仅有考试成绩落后的学生,还出现了不少历次考试成绩都比较好的学生,这说明随着学生对自己成长和发展需求的认识由朦胧状态向清晰状态的发展,学生们越来越明显地感到学校学习与自己生活目标的疏离。这种疏离导致学校教育不但不能对学生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而会对人才的成长产生巨大的阻碍。 简言之,现有学校管理和评价是导致学生成长与发展需求不能满足的主要环节。它们设置的假定是,学校就得依照既有的行政规范运行,学生要顺应学校的规范和要求,而不是学校满足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要求。在此影响下,课程与教学同样走上与学生真实成长和发展的需求愈来愈远的道路。 在现行学校管理中,校长不能依据本校的实际决定学校的教育工作做什么,教师不能依据他所面对的学生的实际决定教什么和如何教,对学生终身成长和发展负责的实施教育教学的实际责任人缺位了,这成为学校管理体制中阻碍学生成长的关键。导致这一状况的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学校管理权的变异。学校管理权原本在更大程度上是为学校中心工作教学服务的权力,而现在学校管理权普遍变异或流失为行政管理权,即便一所小学的校长也首先将自己定位为官员而非专业教育工作者,学校内部失去参与决定变革的机会和灵活性。学校管理权变异的直接原因是它仅仅由行政单一赋权。 第二,学生没有成为学校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学校管理中,学生不是主体便必然是客体。教育工作的特性决定着只有学生和教师成为学校运行和管理的真实主体,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有效。现实当中,一些学校不择手段地争夺高分学生,采取强行应试的一套管理方法,被人们称之为“魔鬼训练法”,使学生实际上沦为学校追求应试效果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是不可能得到自主发展的。 第三,学校管理运行的单向度。依据有效管理学校的原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需求及其成长和发展的状况是教师教学的依据,学生的情况及教学的情况又是学校管理的依据。而在现有单向度的管理体制中,学生成长与发展的需求被大大忽视了,造成管理逻辑上的颠倒,使得许多学校的实际管理者只看到上面的红头文件和上级领导的要求,只看到如何做对自身更现实、更方便、更有利,看不到学生成长与发展的需求和教育长远发展的目标。 第四,决策与行为分离。大量实践表明,与学生接触最多的人才有可能作出最明智的决策,他们在决策中应该发挥最重要的作用。而现行管理体制中,学生、家长、教师这些教学行为主体难以在学校决策中发挥其必要的作用,从而导致学校管理决策失误时有出现。 第五,信息不对称。现行管理体制下,与开放的信息社会相比较,学校管理显得过于封闭,以致出现学生知道的信息比教师多,教师知道的信息比校长多。管理者往往依据单一行政渠道获得的不充足的信息对学校实施管理,其结果必然导致低效,阻碍甚至损伤学生的正常成长与发展。 由上可见,如果不对现行学校管理体制加以改革和完善,我们就不可能解除与实施素质教育最为直接相关的体制性障碍。 三、改进学校管理的思考 以人为本,在学校管理中就是以一个个具体鲜活的学生和教师为本,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得上教学、管理。具体来说,以人为本就是学校要以保障学生的基本发展权利为本,对于学校来说,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保障内容和方式就是通过一切可能的形式满足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这应成为改进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在这一理念基础上确立明确的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目标 学校管理的基本目标应是注重创新与实践,鼓励团队精神,将学校从僵化机械的行政科层体系中解放出来。这具体可表述为:第一,使满足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求成为师生员工关于学校的共同价值取向,培育师生员工的民主意识,增强管理层的服务意识,使学校管理能够更高效地服务于学校的育人目标;第二,促进学校以育人为中心任务,建立能够自我激励、自行规划、自主建设、自律约束的自主发展机制,使学校成为自主发展的文化主体;第三,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了解他们的成长和发展需求,并努力满足不同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需求,让每一个学生的名字充满神圣和光荣;尊重每一位员工的权利,让每一位教师员工拥有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措施 要实现上述目标,最关键的是要建立多维开放、各方需求充分自主表达的学校管理体系,在这种管理体系中,行政是其中的一方,而不是唯一的一方。第一,校长民主产生。学校校长由全体教师民主选举产生,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第二,共同赋权。师生是学校的主体,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的管理部门,他们应该共同享有学校的管理权,探索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进行师生及行政部门共同赋权的学校管理。第三,校本民主。学校是教学事权的中心,实行校本管理,将重要的决策权从行政管理转向学校管理。校本管理是人本理念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强调管理者要相信人、依靠人、重视人的发展。第四,开放公开。学校要让管理从少数人的事变为大家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议权的活动,扩大参与度,加深透明度,提高公信度;将封闭变为开放,将单主体变为多主体,将单向度变为多向度,将学校管理放到阳光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更有效的监督,从而提高管理效能。 综上所述,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是现行学校管理中必须关注的真实问题,在学校管理层面为学生提供适合不同学生潜能、满足不同学生志向与抱负的成长与发展环境,这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性策略。[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体制性障碍及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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