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闻评议会 |
释义 | 一、新闻评议会的概念? 新闻评议会是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具体实践的产物。作为西方新闻业职业信条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是西方媒介自律的重要思想基础。它是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服务全体公众为目的、以专业社区自律为手段的社会控制模式。它既是政治控制和市场控制之间的矛盾和张力的产物,也是媒体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张力的产物。 新闻评议会是一种评价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职业行为的专门性机构,它通常由新闻行业机构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士,如社(台)长、总编、发行(制作,出版)人、经理人组成,也可以由新闻界和其他各界(司法及社会群众团体)的代表联合组成。新闻评议会的职责是对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行为进行评议;受理社会公众对涉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行为的投诉、申诉案件;记过、法官、开除等处罚。中国大陆还没有这种正式的新闻评议机构,当前是由全国记协来承担这方面的一部分职能。 二、新闻评议会的起因? 新闻评议会的产生是各国实行新闻自律的结果。新闻自律是指新闻界对其自身所实行的道德约束。新闻自律首先起源于西方。当资产阶级的新闻业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转入商业化阶段后, 西方新闻自由权遭到谧用的情况日趋严重。黄色新闻的泛泣损害了社会公德和治安, 广告商对新闻业的控制使一些新闻报道失去了客观、公正的立场。后来, 报业垄断又使息想与意见的交换市场进一步缩小。新闻界的这种情况不仅引起了广大公众的不满和指 , 也促使新闻界进行道德反省。因此, 本世纪四十年代, 西方出现了“ 社会责任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自由是伴随义务的”, 对消息、愈见、思想的自由场所,新闻事业要担起明拼与选择真伪、是非、优劣和善恶的责任。这就从理论上确定了新闻对社会及内部诸方面的责任。但是, 这一理论的严重缺陷是它把监督新闻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的任务交给了政府, 认为只有政府的强大力量才能保障公众的权利。这对许多西方人士来讲是难以接受的。在他们看来, 政府管理新闻业最终只能是限制新闻业的自由。1949 年, 英国皇家新闻委员会针对此情, 在一份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亦不认为由国家控制新闻业的方式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妥善办法。为了促进意见的自由表达, 新闻的正确报道, 及保留报业与社会的适当关系,我们主张在报业本身寻找改进。” 这种报业自身的改进就是新闻自律。新闻自律的内容十分丰富, 其中建立负资对新闻业出现的不良行为与现象进行监督和评议的自律组织一一新闻评议会, 是首要内容之一。 三、新闻评议会的历史发展状况? 折闻自律的理论虽确立于20世纪中期, 但作为自律活动内容之一的新闻评议会, 则出现在20世纪初。1916年, 瑞典成立了一个“ 报业公正经营委员会” , 积极展开报业自律, 可谓世界新闻评议会之始祖。1927年挪威成立了“ 报业评议会”;1938年, 瑞士又成立了类似组织, 名为“新闻政策委员会” 。这几个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建立评议会的国家。但是, 这些评议会的活动并未在世界上产生巨大影响。1953 年, 英国成立报业总评议会, 在世界上引起了广泛的反晌, 并成为西方各国, 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典范。随后, 一些欧洲国家, 如联邦愁国、奥地利、意大利、比利时等,先后成立了新闻评议会。到了六十年代, 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愈识到新闻自律问题, 并纷纷仿效英国模式, 建立新闻评议会。这些国家有印度、土耳其、巴基斯坦、菲律宾、加纳、肯泥亚、尼日利亚、埃及和突尼斯等等。社会主义国家现在也开始建立新闻评议会。如波兰有记者法庭,,匈牙利有新闻道德委员会。总之, 新闻评议会在世界范围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 并成为一种普遍趋势。 四、新闻评议会的工作?各国新闻评议会的目的, 正如英国总评议会1954 年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 在于“ 维护新闻自由, 及防止自由之谧用”。在具体工作上, 各国评议会也都是围绕这一目的展开活动的。在瑞士, 新闻评议会要负责维护报业免受外来影响, 监督报纸的对外政策, 制止任何虚伪和不利于国家及其政策的消息的散布。在德国, 新闻评议会注意报业结构的发展, 防止报团的独占, 代表报业与政府、国会及其他公共机构商讨报业问题, 并成为公共关系部门。在印度, 新闻评议会还要协助国家建立新闻法规, 训练和教育新闻从业者。 至关重要的是各国新闻评议会都有一个共同的工作:接受和处理因新闻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而引起的申诉。它督促新闻工作者严守职业道德规范。这一工作使得新闻评议会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特别是使得评议会的地位得到确立和巩固。 五、新闻评议会的特点之一—自发性和群众性? 新闻评议会作为新闻自律的产物, 不具有官方性质,而具有自发性和群众性。这一点,我们从其组成团体、经费来源及人员构成上可略见一斑。 从组成团体上看, 新闻评议会多数由新闻职业组织自愿发起组成。如娜威报业评议会由挪威报业协会发起。奥地利报业评议会由报纸发行人协会和记者公会发起。 从经费来裸上着, 评议会的大部分经费都是由新闻职业组织提供的。如在英国, 评议会的大部分经费由英国发行人协会捐助, 其余一部分由新闻各职业组织按财力分担。瑞典、娜威、丹麦、土耳其等国的情况也大体相同。 从人员构成上着,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评议会的委员全部是新闻界代表。象联邦德国、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即是如此。另一种是在评议会中, 除新闻界代表外, 还吸收了若干名社会代表。如在丹麦评议会中, 有两名社会代表, 土耳其评议会中有社会代表三人。人们普遍认为, 吸收社会代表进入评议会是一种较好的方式, 它有助于督促新闻界的自律, 也能使新闻界与社会沟通。英国新闻总评会成员最初全部来自报业, 因此受到社会的批评。后来, 总评议会进行改组, 成立了报业评议会, 吸收了社会代表参加, 便开始受到尊重。 而美国的情况则有别于这些国家。美国的报业评议会虽然也被认为是新闻自律的一种手段, 但美国评议会的人员并不是从新闻界中推举出来的, 而完全由社会代表组成。美国的这种作法使得评议会的性质有所改善, 实际上评议会成为了一种社会对新闻界的监衡机构, 失去了其自律性。 六、新闻评议会的特点之二—道德裁决? 新闻评议会是一个道德裁决法庭。评议会处理的案件全部是有关新闻伦理性案件, 设若是违法性案件, 评议会一般不予接受。但是, 有些案件的性质一时难以区分, 所以, 有些国家对此有明确规定。如土耳其报业荣誉法庭规定, 凡法院评审过的案子, 荣誉法庭不再评审。在另一些国家, 如菲律宾、瑞典等国家评议会要求每位申诉者要签定一项书面保证, 不再把这一案件向法院提出控告。在娜威, 情况则有所不同, 假如评议会收审的案件是有关触犯法律的案件, 便要求娜威法官或律师公会协助;请他们参与评议会的工作。 新闻评议会不是司法机关, 无实际的制裁权, 其判决无任何法律效力, 但从某种程度上看, 它又是一种法庭审判。其表现在于: (一)审理案件有严格的程序。评议会在接到申诉后, 首先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反复的讨论, 以对申诉案件的是非做出正确判断。通过调查研究后, 如果申诉不成立, 评议会则予以驳回, 如果申诉成立, 评议会将对案件做出仲裁。一般地说, 判决只是一种意见, 无任何法律效力, 也没有损失补偿, 但判决的意见要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在某些情况下, 评议会还要对案件进行调解。有些国家除了要把评议会的裁决意见公之于众外, 还带有一定的行政处罚。如在荷兰, 其方式有四种。一是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者提出警告;二是对其提出重试;三是暂停其六个目的会员资格(荷兰评议会的管辖范围主要是公会、编辑人协会、报纸发行人协会会员);四是开除会籍。在菲律宾, 裁决也分轻重几个级别, 轻者将受一般性警告或谴责, 重者要受到指名替告, 再重者则命其所属组织取消其资格。波兰记者法庭也做出四种处罚, 即警告, 遗责, 取消协会成员权利3个月到两年和开除, 并且记者法庭做出的后三种处罚都可以登报公布。 (二) 审理案件以新闻职业道德准则为准绳, 傲到有“ 法” 可依。各国评议会一般都制定了职业道德准则。这些准则的中心内容就是明确新闻从业人员对社会、对个人、对国家及对断闻从业人员自身的责任。准则的内容系统、完整、填密。有些准则是综合性的, 如瑞典的典论家联谊会出版规范” , 比利时的“ 报业道德信条” , 对新闻从业人员的各种道德规范都傲有明确规定。另一类则是单一性准则, 仅对新闻活动中的某项内容做有规定。如丹麦的“ 犯罪新闻报道信条” 即是一例。这种准则往往是综合性准则的具体化。英国报业评议会设有侧定新闻职业道德准则, 而是继承了英国法律审判的体制, 在审理申诉案中, 积累了大量的判例, 这些判例成了后来审理申诉案的标准。 (三)转请法官担任新闻评议会主席。评议会为了执“ 法” 严明, 裁决公允, 都请了法律界德高望重的人物来兼任主席。如英国的评议会主席是由资历颇深的法官担任的。瑞典新闻评议会的主席、翻主席都是由最高法院法官担任的。印度的报业评议会也是由法官担任主席。. 七、评议会的功效?各国折闻评议会自出现以来, 做了大量的工作, 并且取得了显著的功效。首先, 评议会较好地督促了新闻从业者实行道德自律。评议会的裁决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裁决。但这种裁决不仅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在受到指责的人的内心中也会产生自责。这旅健使新闻从业人员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 在新闻活动中自行检查。例如, 在英国, 任何自认为隐私权已受到侵犯的受害者都可以向评议会申诉。如果申诉成立, 新闻业就要对受害者的名誉损失负贵。这一事实后逐渐为人所知。自前, 如有记者进行冒犯个人隐私的采访和报道, 那他将成为众矢之的飞因而这些年来, 在英国, 指责新闻业侵犯隐私权的申诉越来越少。 其次, 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国家、社会、个人利益的行为, 起到了一定的补救作用。评议会的判决被公诸于众, 表现出了新闻界对新闻活动规律的尊重和对国家、社会、个人的负责精神, 从而很好地维护了新闻界的声誉, 并且保护了国家、社会及个人的正当利益。 、 在社会主义国家, 评议会的功效更是十分显著。以匈牙利为例, 1980到1985年间, 在新闻评议会所审理的二十起案件中, 新闻工作者被判定违反职业道德, 并经审理被开除新闻协会的, 只有一人。十六起事件只做了相当轻的处罚。这些足以说明匈牙利新闻界的风貌。 八、今后的问题? 建立新闻评议会并不意味着各国新闻界中所存在的一切道德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了。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 评议会只能解决一些表面问题。由于资产阶级的新闻道德观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 因此, 每当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与社会公益及他人利益发生矛盾时, 新闻从业者往往会置职业道德于不顾。因此, 现在的西方报纸上, 每天仍然有连篇累簇的黄色新闻,以至假新闻。 创建者们企图利用评议会摆脱政府控制的设想也一直未能实现。事实上, 有些国家虽然有纯自律性的新闻评议会, 但政府的干预和控制也始终未中断过。就连英国这样一个有着影响甚大的新闻评议会的国家, 当新闻界触犯了政府利益时, 政府也会对之大打出手。 在另一些国家中, 评议会不仅没有成为自发的群众性自律团体, 反而成了官方管理新闻业的附属机构, 评议会是在政府或立法机关直接或间接的压力下建立的。例如, 在印尼,这种评议会是直接由政府负责建立的。在印度, 评议会是由议会,断生的一项法律建立的, 成员须经政府批准,经费由国家负担。在意大利, 评议会也是根据一项法案成立的。这就使得新闻评议会失去了其自律性质。今后新闻评议会的发展方向、性质和任务尚在继续探讨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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