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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世纪法学创新教材大系:刑事诉讼法学
释义

作 者: 卞建林 编 丛 书 名:出 版 社: 科学出版社ISBN:9787030206015出版时间:2008-12-01版 次:1页 数:916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诉讼法

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法学》共分绪论、总论、各论三篇二十一章,以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以及刑事诉讼法律文本规定为两个基本维度展开,一方面紧密追踪当今世界以及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的最新发展,致力于对刑事诉讼法律知识进行系统、科学地阐释,另一方面密切关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对我国刑事诉讼的实际运行状态以及应然改革方向进行客观地描述与展望。《刑事诉讼法学》编排形式独具一格,以期能够达到以活泼新颖的结构形式为阅读者提供海量的刑事诉讼法学知识的效果。

《刑事诉讼法学》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也可作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社会人士的参考资料。

作者简介

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代表性著作有:《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外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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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出版说明

总序言

序言

绪论部分

第1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1.1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1.2 刑事诉讼的目的

1.3 刑事诉讼法的地位

1.4 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

1.5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第2章 刑事诉讼法原则

2.1 刑事诉讼法原则概述

2.2 程序法定原则

2.3 司法独立原则

2.4 无罪推定原则

2.5 相应性原则

2.6 控审分离原则

2.7 控辩对抗原则

第3章 刑事诉讼法效力

3.1 关于人的效力

3.2 关于时的效力

3.3 关于地的效力

3.4 关于事的效力

总论部分

第4章 刑事诉讼主体

4.1 刑事诉讼主体概述

4.2 法院

4.3 检察机关与警察机关

4.4 自诉人、被害人

4.5 被追诉者与辩护人

4.6 回避

第5章 刑事诉讼客体

5.1 刑事诉讼客体的概念

5.2 刑事案件的单一性

5.3 刑事案件的同一性

第6章 刑事诉讼行为

6.1 刑事诉讼行为理论概述

6.2 刑事诉讼行为的概念及分类

6.3 刑事诉讼行为的要件

6.4 刑事诉讼行为的方式

6.5 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

第7章 管辖

7.1 管辖概述

7.2 立案管辖

7.3 审判管辖

第8章 刑事强制性措施

8.1 概述

8.2 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8.3 对物的强制性措施

8.4 对隐私权的强制性措施

第9章 被追诉人诉讼权利

9.1 被追诉人诉讼权利概述

9.2 诉讼权利的分类

9.3 公平审判权

9.4 辩护权

9.5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

9.6 司法令状保护

9.7 知悉权

9.8 与证人当庭对质权

9.9 强制获得有利于己的证据权

9.1 0不受双重危险

9.1 1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10章 辩护与代理

10.1 辩护制度概述

10.2 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10.3 刑事代理

第11章 刑事证据制度

11.1 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11.2 刑事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11.3 证明

11.4 证据法的原则与规则

各论部分

第12章 立案

12.1 立案的概念

12.2 立案的条件

12.3 立案的程序

第13章 侦查

13.1 概述

13.2 侦查行为

13.3 侦查终结

13.4 补充侦查

第14章 公诉

14.1 概述

14.2 审查起诉

14.3 提起公诉

14.4 不起诉

14.5 重新起诉

第15章 第一审程序

15.1 概述

15.2 庭前审查

15.3 证据展示

15.4 审判准备程序

15.5 法庭审理程序

15.6 简易程序

15.7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15.8 裁判

第16章 上诉审程序

16.1 审级制度

16.2 上诉审的提起

16.3 上诉审的审理

16.4 上诉不加刑原则

第17章 再审程序

17.1 概述

17.2 再审的理由

17.3 再审的提起

17.4 再审的审理

第18章 死刑复核程序

18.1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18.2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18.3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19章 附带民事诉讼

19.1 概述

19.2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9.3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

第20章 执行

20.1 概述

20.2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20.3 执行的变更

20.4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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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创新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在法学教育领域,创新表现在教育思想、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也突出地表现在教材的与时俱进和多样化方面。由国内部分著名高校的法学教授编写、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这套“新世纪法学创新教材”就充分体现了法学教材建设方面的创新性和多样化。

在这套创新教材陆续出版发行之际,回思和感想悠然而生。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一个学科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的主要载体。教材的水平和模式取决于本学科的学科体系及其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法学教材也是这样。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只有五所大学设有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和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那时候,我们的法学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尚未形成,因而不可能形成自己的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我们照搬苏联的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所用的教材大部分是从苏联引进的教科书,或者根据苏联专家的讲义和讲课记录整理而成的讲义。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立法体制和司法体制的确立、宪法和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法学教育的发展,我国大学法律系和政法学院着手编写反映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的教材。然而,这项工作刚刚起步,就遭遇法学教育的“冷冬”。从1957年开始,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左”的思潮兴起,法学教育急剧萎缩和衰败,部分法学院系被撤销,一批法学教师被迫改行,不少法学教师被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法学教材建设除个别高校院系的个别专业外,也随之停顿。到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大学法律系和政法学院停办或撤消,全国仅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和吉林大学法律系幸存。尽管自1973年起这两所法律系开始招收“学员”,但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没有正式的课程体系,也就不可能有规范的教材体系,零零碎碎的“教材”不过是宣传国家理论、国家刑事政策和民事政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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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