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丰江移民 |
释义 | 新丰江水库又称万绿湖,它是1958年筹建新丰江水电站时,在距广东省河源市仅6公里的新丰江下游的亚婆山峡谷修筑拦河大坝蓄水而形成的。 新丰江水库是一个集灌溉、发电、防洪于一体的水利工程,水库总面积达370平方公里,库容量达139.8亿立方米,是广东省最大的人工湖。 水库大坝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大坝高124米,长440米,顶宽为5米。水电站的装机容量达302兆瓦,平均年发电量9.9亿千瓦·时。 1958年7月,工程开工; 1959年10月20日,水库开始蓄水; 1960年,第一台发电机组并网发电; 1962年,工程竣工。 新丰江水库大坝是世界上第一座经受六级地震考验的超百米高混凝土大坝。 新丰江水库蓄水的同年11年便录得有地震活动: 1960年5月,水库的水位蓄到81米时,发生了三至四次强度为3.1级左右的有感地震。 1960年7月18日,水库水位升到90米时,发生强度为4.3级的中度地震。 1962年3月19日,水库水位升110.5米时,发生了震级6.1级(一说6.4级)的强震,震中位于大坝下游1.1公里处,震源的深度约为5公里,此次地震对大坝的局部地段造成损害,此后,地震的强度逐年迅速减弱。 万绿湖风景区位于广东省东源县境内,距河源市区6公里,它作为华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新丰江水库,是一九五八年筹建新丰江电厂时,在新丰江流径的最窄山口---亚婆山峡谷修筑拦河大坝蓄水形成的。 新丰江水库湖面面积370平方公里,库容量139亿立方米,因四季皆绿、处处是绿而取名万绿湖。万绿湖距广州、深圳均在200公里以内,堪称是珠江三角洲的“后花园”。 建设这一人工湖,新丰江流域的人民群众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新丰江是东江水系的最大支流,发源于新丰县玉田点兵,自西向南经河源市区流入东江,全河长163公里,集雨面积5813平方公里。蓄水时淹没面积390平方公里。23091户94311名群众迁移到韶关、惠州及本县的其它村镇,同时有15524人虽未移民但土地被没而从山脚迁到山腰居住,至今库区内仍遗留有6个镇,共7万多移民。清库时共淹没山林28333公顷,稻田12000公顷,号称河源“鱼米之乡”的地方——新丰江流域上的南湖,变成了万顷平湖。 新丰江水库移民清库时,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为按时按质完成清库任务,保证电站工程建设的需要。1958年5月,省人民政府成立新丰江建设工作委员会,领导新丰江水库的建设和清库移民工件。1958年6月,河源县委、县政府成立“河源县移民委员会”,下设新丰江清库办公室、、移民办公室、移民科。在移民大搬迁时,由各部门组成移民安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移民安置、建房、生产、生活及急需解决的问题。凡有移民清库任务的乡、社,层层成立领导机构,以乡、社为单位建立营、连、排、班和移民清库突击队,划分“战区”,定地段、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实行分片包干负责。 “倒流”回水库岸边的移民。50年前,这里叫礁楼(应该为“碉楼”——南天一喷按),现在改为新港,成为东源县的一个镇,全镇都是移民。 移民清库以1958年8月开始至1959年12月结束,仅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清库面积600平方公里和1l万移民大搬迁的双重任务。投入劳力450万个,拆掉房屋18.45万间,面积254万平方米,挖掉坟墓13.95万座,清山20.8l万亩,砍掉成林木10,7万立方米,油茶185万株,竹子200万条,各种果树74465株。 建库前,新丰江中下游两岸是河源县的主要产粮区,物产丰富,柴炭、竹木、香菇、木耳、蜜糖、草菇、萝卜等土特产远销东南亚和东江一带。素称“鱼米之乡”的半江、南湖、锡疡(锡场——南天一喷按)、回龙、古岭、女溪等村庄全部被淹没。双江、简头、顺天、灯塔、黄沙等乡、镇部分区域成为水淹区。世居在库内的11万人民,为国家建设需要献出自己的家乡,到人地生疏的地方去重建家园,迁移外县的移民有2.2万余人:留在本县的移民有8.48万人。其中:库内3.64万人;库外4.84万人。安置在本县的8万多人,分布在全县20个公社(镇、场),136个大队,1067个生产队。 新丰江水库移民是在“人民公社”,“大跃进”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当时,为保证水电站的工程建设,出现“重工程,轻移民”的倾向,采用“先移民,后安置”的方针。出现“重移民建房,轻生产、生活条件;重共产主义风格,轻经济合理补偿”的做法。各级领导出动,限期移民迁离库区。有些移民因一时思想不通,不愿搬迁,或已搬到新区的移民因无房屋居住,派代表到县上访,就被戴上破坏“移民”的帽子,受到批判斗争,,有的甚至被逮捕法办。移民到安置区后,因无房屋居住,只好借用当地群众的房屋和白搭木棚居住。因居住环境恶劣,加上食水、医疗卫生不好,疾病流行。 由于移民安置不当和移民方案多次改变,移民移出后,先后出现过四次反复大流(倒流——南天一喷按)。 第一次1958年,撤销惠阳专区,河源县划归韶关专区管辖。为争劳动力,将迁往惠阳已经安置定点建房和在迁移途中的移民拉回河源。一部分安置到韶关,大部分留在河源安置。 第二次1961年至1962年,安置在韶关、惠阳的移民,因选点不当,水土不适应和有的工业下马等原因,部分倒流回库。(现韶关主要移民居住在曲仁矿务<原红工矿务局>) 第三次,安置到船圹(船塘——南天一喷按)、曾田、骆湖的顺天公社移民,因移民方案改变倒流回原地,埔前公社有一部分移民也倒流回水库检耕(捡耕,意指水退、水位下降后露出一些坡地、畲地,群众在这些地方耕作,因不是常年有、也不是年年有,有等待的意思,所以当地人称“捡水敛地”——南天一喷按)水淹田(应该为水敛田,指水退后的田地——南天一喷按)。 第四次,1970年,分散在库外插队落户的6800多移民,因旧的习惯势力影响,1970至1978年期间,部分移民受当地村民排斥等原因,结果有6600人倒流回库内。移民多次往返搬迁造成耕牛死亡1056头。损失农具,家具l 、4万件,建房材料、粮食和财物一大批,损失价值达3700多万元。河源县按原定移民方案是“少留多迁”,后来变为“多留少迁”,致使河源安置的移民人数从原来67930人,增到84809(1958移民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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