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帝国论 |
释义 | 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近来人们之所以热烈地讨论这一话题,文章铺天盖地,首先是缘于“9·11”事件,其后则是因为发生了伊拉克战争。美国在伊拉克取得的令人敬畏的胜利,在知识分子圈子里再度点燃了有关“美利坚帝国”的争论。1在媒体的专栏中,认为美国是“新罗马”("new Rome")的评论连篇累牍。当然,这些文章中绝大多数是持批判性观点,但也确有一些人越来越愿意接受一个他们先前曾激烈反对过的思想,即他们的国家是一个帝国。他们渴望相信这样一点,即存在着一种新型帝国,而这种帝国对美国和世界都是有益的。 新帝国论主要观点(1)美国实力超群。当今的美国是自从罗马帝国消亡以来最为强盛的国家,无论是在经济、军事、科技等物质领域还是在政治、文化和教育等非物质领域对于其他大国都享有全面优势地位,是可以堪当“新帝国”角色的惟一超级大国。所以,美国决心接受新的挑战,发挥帝国的作用,担负其帝国的重任。 (2)美国面临着全新的威胁国际安全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美国面临着全新的威胁。至少在近期,美国安全的主要威胁不是其他大国的挑战,而是失败国家。这些国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诸领域全面崩溃和失控,成为贩毒、走私、非法移民的孳生地以及恐怖主义和其他极端分子的庇护所,从而形成了对世界稳定的巨大威胁,布什政府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声称,在如今美国面临的最严重的危险“在于极端主义和技术的结合”,“来自衰败的国家”。因此,美国的对外政策必须对此做出反应,应对日益增长的‘失败国家’的威胁”。 (3)实现美国霸权下的世界稳定更新手段,维护美国安全,实现美国霸权下的世界稳定。传统的手段比如外交努力、经济援助乃至武力威慑都已经不再有效。例如,由于存在着广泛的腐败和国家职能的崩溃,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援助已经不能帮助其摆脱困境;“失败国家”,没有自己的领土和人民,传统的武力威慑政策根本不起作用,因此,“美国将不得不成为帝国主义者”,其政策选择包括:把美国的领导地位与现行国际体制下的国际合法性结合起来,摆脱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的烦琐程序,建立美国主导、基本反映美国利益的国际管理体系,其中美国可以任意采取行动,其直接体现是“先发制人”战略;用美国的优势地位建立起美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单极霸权世界,抑制其他国家试图谋求霸权的挑战倾向。 美国的“新帝国论”理论根源“单极稳定论”美国的“新帝国论”有其深厚的理论渊源。这一理论流行于冷战结束后,在21世纪初被美国政府正式接受和确认。“单极稳定论”、“先发制人论”、“主权有限论”、“民主和平论”是“新帝国论”的四大理论支点。 “单极稳定论”。这一理论由美国著名的政论家威廉·C·沃尔弗斯于1999年在《国际安全》杂志第5期上发表的《稳定的单极世界》一文中首先提出,后被美国政府正式接受。这一理论认为,随着苏联的解体,世界政治关系和权力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美国成为仅存的超级大国。无论从定量还是从定性的分析上看,美国在世界政治结构中的权力优势都是“史无前例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大国或大国集团能够单独与美国进行全球抗衡,因而形成了一超独强、没有对手的世界权力结构和力量对比关系,导致了现代国际关系史上未曾有过的“单极时代”。由于美国绝对优势地位的确立,就使过去长期以来对国际体系中领导地位争夺这一导致世界冲突的根源将不复存在,使世界出现一种“单极力量主导下的稳定与和平”,美国的实力越突出、越强大,在美国主导下的国际秩序就越稳定、越和平。按照这一理论,如果单极是稳定的,那么维护单极所采取的一些手段(包括战争)也是“有利于稳定的”,因而也是“合法”的,这就是“单极稳定论”的内在逻辑。 “先发制人论”布什于2002年6月1日在西点军校的演讲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先发制人论”。他指出,为了对付许多意想不到的威胁,美国必须“做好必要时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捍卫我们的自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的准备”。在《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布什政府正式将“先发制人”确定为美国的安全战略。这一战略新概念的提出,标志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推行了半个多世纪的“遏制威慑”战略发生了重大改变,已被“先发制人”的进攻性战略所取代。从布什政府的言论来看,美国“先发制人”新战略概念包括三个基本内容:(1)“先发制人”战略实施的主要目标是恐怖主义活动的地区和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有时为了捍卫“自由”,也需要对某些特定对象实施“先发制人”打击,这样,美国就需要“不断制造敌人”。(2)“先发制人”战略主要以战争手段来实施,这种战争从本质上讲绝不是一种消极的自卫和被动的反应,而是一种“预防性干预”和主动出击,“美国将在威胁完全形成之前就采取行动”。(3)“先发制人”战略的实施表现为典型的单边主义,无论国际社会是否接受,联合国是否授权,其行为是否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美国政府一旦锁定目标,就将果断出手。可以看出,“先发制人论”是“布什主义”的主旨与核心。 “主权有限论”美国政府认为,凡是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准许恐怖分子在自己领土上开展恐怖活动的国家,以及专制政权践踏本国公民最起码权力的国家,都不可能指望得到国际法所赋予的主权的完全保护;这些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为了消除危害世界的隐患,美国就应采取一切手段进行干预;美国采取一切手段进行干预的权力是无限的。美国国务院政策计划办公室主任查理德·哈斯认为,“在各国拥有的主权当中,应附带不能杀害本国国民和不支持恐怖行动等一系列义务。不能实现这一义务的国家应被剥夺主权和不被干涉的权力。美国等其他国家应被赋予进行干涉的权力。”(注:[美]《纽约人》杂志2002年3月号。)这一理论实际上是推行“人权高于主权”、“反恐高于主权”,借人权和反恐之名行谋求霸权之实。 “民主和平论”这一理论认为,“民主国家是不会发生战争的”,这主要是由“民主”政治制度的约束机制决定的;转型中的“民主国家”发生战争的可能性较大;而“非民主国家”则频繁地发生战争;“民主国家”不能回避与“非民主国家”的战争,“民主国家”在继续维护世界民主和平的同时,要以战争的方式帮助那些“非民主国家”重建民主,通过民主的建立,在“非民主国家”实现和平。2002年6月1日布什在西点军校的演讲中公开宣称,为了“支持人类自由的和平”,就必须对那些“恐怖主义和暴君的威胁”发动战争。因此,“民主国家”对“非民主国家”进行的军事打击和战争是实现民主和平的“崇高使命”。这就成为美国奉行新干涉主义政策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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