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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释义

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于2000年3月由原教育系、教育技术学系和高等教育研究室合并组建。教育系是我省高校历史最悠久的系科之一,1928年我校初建时期,即在当时的文法学院内设有教育系。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学院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学专业

国家级精品课程:《公共心理学》《公共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省级精品课程:《普通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心理学》

省级重点学科:“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省级教学团队:心理学教学团队

目前学院设置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等5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史、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学等方向)授予权。

学院现有教职工95人,专任教师7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31人,30位教师拥有博士学位。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3人,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皖江学者”讲席教授1人,安徽省高校拔尖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安徽省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

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100余人,研究生600余人,在籍本、专科函授学员近1400人。

学院建有教育技术实验中心、心理学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820平方米,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共计1522(台)套,总价值885万元。图书资料室藏书16000余册,音像资料3100多件,各类中英文杂志、报刊233种(6000余册),为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目前我院已在教育政策、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高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与认知发展、心理测量与评价、学习与发展心理、信息技术教育、青少年媒介素养等学科领域,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研究团队,成为安徽省教育学科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中心和龙头。

机组机构

党委书记: 陈满堂

党委副书记: 陈树贤

委 员: 王 清 王守恒 葛明贵
张其芳 桑青松

组织员: 潘新安

党委秘书: 柳丽娜

团委副书记:
(主持工作) 孟庆娟

团委副书记: 王道阳

院 长
(主持学院全面工作)  葛明贵  行政秘书  卞纲要

副院长
(分管教学工作)  桑青松  教学秘书  张景慧

副院长
(分管科研、研究生工作)  阮成武  研究生秘书  过婴宝

副院长
(分管行政工作)  张其芳  科研秘书  柳丽娜

人才培养

心理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一、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的心理学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心理科学研究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等机构从事心理学教学、科研、管理及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以形成基本的科学素养和从事心理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心理素质。

2.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心理科学的理论前沿。

3.掌握心理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掌握资料查询、文件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4.具有从事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心理学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教育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一、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教育基本理论素养、扎实的教育专业技能、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能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种新兴教育行业和岗位从事教育工作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健康心理和强健体魄。

2、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3、掌握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4、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具备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种新兴教育行业和岗位就业的专业实践能力。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学原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的和具有扎实、系统的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能胜任高校教育学科教学,并独立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 教育社会学 教育政策与管理。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服务于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从事课程与教学实践以及课程与教学信息化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理论 课程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 课程与教学改革。

高等教育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以及较强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从事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基本理论 高等教育管理 高等教育政策分析。

教育史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宽厚的人文学科基础知识、扎实的教育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科研能力和素养的教育史学研究人员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史学科的专业教师等。

研究方向为:中国教育史 外国教育史 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

教育技术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独立从事与教育技术学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和教育软件开发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为:教育技术基本理论 网络与远程教育 计算机教育应用。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独立研究能力,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科研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心理学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为:学校心理学 教育心理与心理咨询 发展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知识,能在教育、医疗、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教学、咨询与治疗、管理、技术开发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为:社会发展与社会心理研究 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有较强教育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的基础教育管理及教学人员。

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较强心理学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高水平的(主要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

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高信息素养,从事中、小学教学资源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专业人员,以及各级电教馆的教育技术人员,中、小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师资和社会发展所需相近专业的其他人员。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坚实丰富的心理学专业知识,能

胜任高等学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和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具

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主义原理和邓小平理论。

2.掌握系统的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广阔的背景知识,了解发展与

教育心理学领域研究的主要成果和它的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科研能力和严谨踏实的学风。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A.学校心理学 B.教育心理与心理咨询 C.发展心理学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前一年半用于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后一年半用于撰写硕士学

位论文和通过答辩。

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培养德才兼备的和具有扎实、系统的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能胜任高校教育技术学科教学并独立进行教育技术学研究与信息资源开发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主义原理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具有全面、坚实的教育技术学系统知识及相关研究方向的专业知识。能熟练查阅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3.基本掌握本方向领域研究的主要成果,了解它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动向。提高对本领域中新学科、新问题进行研究的能力。

4.掌握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方法。能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科研,进行调查研究,设计教育技术实验(实践)的能力,撰写专业论文(或专业设计)。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A.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

B.网络与远程教育

C.计算机教育应用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前两年用于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后一年用于毕业论文的选题、设计、实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通过答辩。

四、课程设置

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理论、外语、教学实践);业务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必修课考试,选修课考查。具体见教学计划表。

五、培养方法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既要使研究生牢固掌握坚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指导方式上,应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既要发挥导师的指导力量,又要发挥整个导师集体培养的优势。

六、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

在大学本科进行教学实践,每位硕士生的授课时间为10天。教学实践结束后,由导师根据教学内容、方法效果加以评定。合格者给相应学分。

导师指导研究生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结束后,组织考核,合格者给相应学分。

七、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

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末确定论文选题并作开题报告,第五学期初由院里组织中期检查,第三学年结束前两个月完成论文,并将各种实验原始数据及设计报告交院里审核存档。学生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并在考核合格和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申请进行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在规定级别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者,方可授予硕士学位。答辩后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合理的意见,进行修改,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学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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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