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 |
释义 |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承担着全市食盐、小工业盐及其他生产加工用盐的供应任务,原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2011年8月原地级巢湖市撤销后,由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代管。巢湖市盐务管理局成立于1995年,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由合肥市盐务管理局代管。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巢盐简介多次被巢湖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商贸企业”、“贡献(纳税)先进企业”荣誉称号。自2003年以来,在全省盐业系统经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绩突出,连年被评为优秀(先进)单位。2009年底,全市盐业系统在职职工273人,离休9人,退休123人;总资产5130.93万元,净资产3451.57万元。2009年销售总额4717.08万元,实现增加值2405.96万元,利税总额639.08万元,其中实现利润285.2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达6.5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6.63%。 巢湖市盐业公司(局)将按照食盐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把合肥盐业打造成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的目标,充分利用食盐专营的优势,以逐渐完善的营销网络为载体和依托,在巩固主营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非盐商品经营领域,以崭新的企业形象,优良诚信的服务,规范化的运作模式,灵活多变的营销手段,实现主业平稳有序发展副营快速发展的经营态势,为全力打造体制机制先进、品牌和效益一流、系统持续发展、局面稳定和谐的安徽盐业商贸流通企业集团而努力奋斗。 发展历程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原名“巢湖市盐业公司”,承担着全市食盐、小工业盐及其他生产加工用盐的供应任务; 巢湖市盐务管理局成立于1995年,开展全市食盐专营业务和市场管理工作; 2004年7月1日,整体上划到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是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直属的食盐专营单位,下辖庐江、无为、和县、含山四个县级盐业有限公司(局); 2010年9月,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皖盐资产[2010]129号文批复后完成了公司制改革,设立了董事会和执行监事; 2011年8月,原地级巢湖市撤销,公司由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代管。 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运销科。 经营机构物流配送公司、巢盐贸易公司。 领导班子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理、巢湖市盐务管理局局长:高鸿。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刘兆虎。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巢湖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朱德云。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执行监事:张大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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