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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
释义

局长致辞

欢迎您访问湘潭市地方税务局网站!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于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正式成立。主要负责11个税种税款的征收管理工作(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还依照省以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7种费(金)的代收征收工作(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外商投资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险费、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工会经费)。

近年来,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在湘潭市委、市政府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为国家聚财、为政府执法、为社会尽责、为发展出力、为民生服务”的工作职能,大力弘扬“伟人故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全市地税工作呈现出地税收入稳定增长、征管改革稳步推进、依法治税效果明显、队伍建设生机勃勃、文明创建硕果累累的生动局面,为湘潭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市局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与指导,离不开全市地税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更离不开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湘潭市地方税务局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当前,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在地方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也越来越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我们将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全局,牢固树立地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机关为基层服务的“三个服务”理念,税收保增长,服务促发展,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地税工作真正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是顺应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要求而建立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在这里,您可以了解到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浏览最新的财经信息、地税动态,查询权威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获得相关的法律咨询,还可以进行网络评廉、举报投诉,享受到其他便捷、优质的服务。它既是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宣传税收政策的窗口,也是地税机关与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沟通互动的桥梁,更是方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支持地税事业,使地税工作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平台。

我们真诚地欢迎您访问本站,并期待您对我局的税收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龙水根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龙水根

全面负责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雁

分管工作:计划财务科、收费科、省级税收征收分局

联系点:湘潭市雨湖区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符应军

分管工作:人事教育科、思想政治工作科(机关党、团、工、青、妇)、湘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点:湘潭县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湘涛

分管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湘潭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联系点:湘乡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胡国平

分管工作:税政管理一、税政管理二、税政管理三科

联系点:湘潭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罗生

分管工作:征管科、信息中心、注册税务师中心

联系点:湘潭市岳塘区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余爱华

分管工作:监察室、审计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点:韶山市地方税务局

机构简介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于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正式成立。主要负责11个税种税款的征收管理工作(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还依照省以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7种费(金)的代收征收工作(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外商投资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险费、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工会经费)。

工作职能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地方税务局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要点,研究制订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地区地方有关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税收业务工作。

4、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完成税收任务。

5、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执法情况。

6、负责对本地区所属地税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人员调配、干部任免,以及经费开支实施垂直管理。

7、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组织本地区税收理论与政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税法宣传。

10、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重大会议材料;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信访、保密、外事、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及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的考核、培养与选拔工作;负责制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思想政治工作科

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会、女工、团委工作。

4、税政管理一科

负责营业税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对有关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5、税政管理二科

负责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对有关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宜。

6、税政管理三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对有关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宜。

7、收费科

负责由地税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费种具体征收管理办理办法的政策解释;负责由地税机关代征的防洪保安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费种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释;对有关费种征管政策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调研和处理;各费种征收计划的分配、数据统计分析。

8、征收管理科

负责研究拟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征管制度的情况;负责税源管理和税务登记、发票印制发放的组织指导及检查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及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9、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分配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分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税源的调查测算,监督管理重点税源;负责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财务、基建、装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审核本系统的财务预决算;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领用、发放和管理工作。

10、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地方税收政策研究,拟订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承办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

二、省局派驻机构

1、省局派驻湘潭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对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2、省局派驻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审计科

负责本地区的财务、经费、基建和税收执法等专项审计;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前审计。

三、直属单位

市局设置直属行政机构3个,即省级税收征收分局、稽查局、涉外分局。

1、省级税收征收分局

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省级营业税纳税单位的营业税及其它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省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本市州范围内省级地方各税的管理、检查和指导。

2、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辖区地税系统的稽查工作;负责本系统税收执法的监督工作;组织和协调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

3、涉外税分局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地方税收业务及征收管理;执行、实施上级机关制定的涉外地方税收的优惠政策和反避税措施;处理涉外税收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四、事业单位

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制订后勤服务和机关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物业、保卫和第三产业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信息中心

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与综合数据库;负责与外部数据的接收、上传和清分;负责税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参与组织有关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3、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登记初审商报、业务培训、年检工作;负责初审、报批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五、直属机构

(一)城市区局

湘潭市岳塘区地方税务局

湘潭市雨湖区地方税务局

湘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业务的规章等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4、执行地方税种的减免规定、审理和收减免事项。

5、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军工保障、人员调配、税务经费、劳动工资实行垂直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科、室、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任免、奖惩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监察和税务宣传工作。

7、负责编制、分配本单位地方税收计划,汇总、编报计划、会计、统计报表资料。

8、完成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辖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市)局

湘潭县地方税务局

湘乡市地方税务局

韶山市地方税务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业务的规章等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县)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县)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4、执行地方税种的减免规定、审理和收减免事项。

5、对全市(县)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税务经费、劳动工资实行垂直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科、室、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任免、奖惩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全市(县)地方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监察和税务宣传工作。

7、负责编制、分配全市(县)地方税收计划汇总、编报计划、会计、统计报表资料。

8、完成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全市(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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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