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现金日记帐 |
释义 | 现金日记帐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每天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的帐簿。现金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一、简介又称“现金簿”、“现金出纳簿”。是登记现金收支业务的一种明细序时帐。一般采用收入、支出、结存三栏订本式,由出纳员根据现金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逐日顺序登记。每日登记完毕后,要结出库存现金的余额,并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如果发现现金短缺或多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对于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对现金日记帐也可按照收入和支出业务分别设置“现金收入日记帐”和“现金支出日记帐”,在帐簿中按收入和支出的对应帐户设置专栏进行登记。这种分别收入和支出,并各按其对应帐户设置专栏的现金日记帐,亦称“多栏式现金日记帐”。根据现金支出日记帐,每日将支出合计数过入现金收入日记帐的支出合计栏,并结出余额,反映每日库存现金额。月末,结出各对应帐户栏以及收入和支出的总额(即本月发生额),据以登记总分类帐。但其中“银行存款”帐户栏的本月发生额,因已同时记入银行存款收入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支出日记帐,故不需过入总分类帐,以免重复。设置现金日记帐,逐日反映现金收支和结存,有利于对现金的保管、使用以及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同时,还可利用现金日记帐的记录,检查收付款凭证有无丢失情况,保证帐证相符。 二、相关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 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第五十七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第五十八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十九条启用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在帐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帐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启用订本式帐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帐页,应当按帐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接实际使用的帐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帐户的名称和页次。 第六十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帐。 (三)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六)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八)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未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未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将每页未的余额结转次页。 第六十一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第六十二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一)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帐入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一)帐证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二)帐帐核对。核对不同会计帐簿之间的帐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核对,总帐与日记帐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等。 (三)帐实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第六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一)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二)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三)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三、现金日记帐核对为了使现金日记帐的帐面记录完整与准确,使其与有关的帐目、款项相符,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以后,要及时记帐,并且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对帐。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收付款凭证核对 收、付款凭证是登记现金日记帐的依据,帐目和凭证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记帐过程中,由于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会发生重记、漏记、记错方向或记错数字等情况。帐证核对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一笔一笔地进行。检查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方法更正,确保帐证完全一致。 (二)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分类帐的核对 现金日记帐是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的,现金总分类帐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汇总登记的,记帐的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但是,由于两种帐簿是由不同人员分别记帐,而且总帐一般是汇总登记,在汇总和登记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日记帐是一笔一笔地记的,记录的次数很多,也难免发生差错。因此,出纳应定期出具“出纳报告单”与总帐会计进行核对。平时要经常核对两帐的余额,每月终了结帐后,总分类帐各个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都已试算平衡,一定要将总分类帐中现金本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分别同现金日记帐的本月收入(借方)合计数、本月支出(贷方)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查看帐帐之间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提取现金业务)和现金收入一方的帐目;反之则应查找现金付款凭证和现金付出一方的账目。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帐帐相符。 (三)现金日记帐与库存现金的核对 出纳人员在每天业务终了以后,应自行清查帐款是否相符。首先结出当天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实际工作中,凡是有当天来不及登记的现金收、付款凭证的,均应按“库存现金实有数+未记帐的付款凭证金额-未记帐的收款凭证金额=现金日记帐帐存余额”的公式进行核对。反复核对仍不相符的,即说明当日记帐或实际现金收、付有误。在这种情况下,出纳人员一方面应向会计负责人报告,另一方面应对当天办理的收、付款业务逐笔回忆,争取尽快找出差错的原因。 企业领导和会计业务主管部门也可组织对本单位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清查,清查完毕,要编制库存现金查点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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