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现金比例变化法 |
释义 | 现金比例变化法简介在市场繁荣期,成功的择时能力表现为基金的现金比例或持有的债券比例应该较小;在市场萧条期,基金的现金比例或持有的债券比例应较大。 现金比例变化法就是一种较为直观的、通过分析基金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现金比例的变化情况来评价基金经理择时能力的一种方法。为便于说明,这里将债券等同为现金,并以债券指数的收益率作为现金收益率,只考虑基金在股票与现金资产之间进行资产的转换。 现金比例变化法的应用使用这种方法,首先需要确定基金的正常现金比例。正常现金比例可以是基金投资政策规定的,也可以评价期基金现金比例的平均值作为代表。实际现金比例相对于正常现金比例的偏离即可以被看作主动性的择时活动所致,进而可以用下式衡量择时活动的“损益”情况: 择时损益=(股票实际配置比例-正常配置比例)×股票指数收益率 +(现金实际配置比例-正常配置比例)×现金收益率 例:假设某季上证A股指数的收益率为10%,现金(债券)的收益率 为2%。基金投资政策规定,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80%,现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为20%,但基金在实际投资过程中股票的投资比例为70%,现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为30%,则可以根据上式得到该基金在本季的择时效果: 择时损益=(70%-80%)× 10%+(30%-20%)×2% =-1%+0.20%=-0.80% 可以看出,由于在该季股票市场相对于现金(债券)处于强势,但基金却减少了在股票上的投资,保留了更多的现金比例,因此其错误的择时活动导致了基金市场时机选择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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