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嫌名 |
释义 | 词目:嫌名 拼音:xían míng 详细解释 与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 《礼记·曲礼上》:“礼不讳嫌名。” 郑玄 注:“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古礼臣子避君父名讳时,不讳声音相近的字。后世讳法加严,讳同字亦讳嫌名。如 汉宣帝 名 询 ,改 荀卿 为 孙卿 ; 隋文帝 以父名 忠 ,凡官名有中字者,悉改为内; 唐 李贺 父名 晋肃 ,当时士大夫认为晋、进音同, 李贺 不该举进士。 东晋之前(包括东晋)不避嫌名。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嫌名》条:“卫桓公名完,楚怀王名槐,古人不讳嫌名,故可以为谥号”。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十》云:“晋人避其君名,犹不避嫌名。康帝(案:即东晋康帝司马岳)名岳,邓岳改名岳。”隋时,人们不但要避讳与君主、尊长名字相同的字面,而且还要避讳音同或音近的字,这就叫讳“嫌名”。隋文帝的父亲名忠,所以连与忠同音的“中”也要避讳,把“中”改为“内”。官名“中书”改为“内史”,就是讳嫌名的例子。 然唐初不避嫌名,避嫌名仅为个人行为,并未上升至国家礼法制度。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十》云:“唐初不避二名。太宗时犹有民部,李世勣、虞世南皆不避。”此时避二名仅为个人行为,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十》云:“世南已卒,世勣去‘世’字,惟名勣。” 大约至唐高宗时方以避嫌名为国家礼法制度。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十》云:“至高宗即位,始改(民部)为户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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