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厦门市旅游局 |
释义 | 厦门市旅游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旅游业的直属机构。 简介厦门市旅游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旅游业的直属机构。 职责概述(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地方性旅游工作政策和旅游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工作;制订本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本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塑造良好的城市旅游形象,组织开展城市旅游创优、创佳活动;组织、协调假日旅游工作。 (四)负责旅游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国内旅游、出国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组织城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协调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指导本市旅游企业的市场开发工作。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依法对全市旅游资源和保护开发实行统筹、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本市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和开发建设;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新建的旅游项目;组织实施旅游统计工作。 (六)依法对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旅游健身娱乐场所、饭店管理公司、旅游车船等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七)推进对台湾、金门旅游,负责厦台旅游交流,做好对台旅游研究,管理赴台、金旅游事务。 (八)依法对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九)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区旅游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十)研究和推进全市旅游行业的企业改革,探索和推动旅游体制改革和创新。 (十一)管理、使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国彬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文晖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方根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 琪 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陈桂林 内设机构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提案(建议)处理、信访、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旅游业务综合和管理旅游信息对外发布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会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监管;指导、管理旅游信息化、办公现代化建设;指导、联系各区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资源规划处研究拟订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和推动旅游体制改革和创新;组织实施旅游行业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旅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旅游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实施行业专业法的培训、宣传和普法工作;承担旅游业政策、法规的咨询工作;负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指导、管理、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和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的工作,组织对旅游景区(点)的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假日旅游预报工作。 行业管理处组织、指导优秀旅游城市、最佳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旅游饭店、旅行社、"一日游"经营单位和境外旅游机构驻厦代表处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上述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申办、审核(初审)、审批(报批)、年检(年审或星级饭店复核)和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导游人员服务标准;组织对旅行社的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管理,组织对旅游饭店进行星级评定和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本市重大旅游投诉案件;指导、监督旅游安全工作;负责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的培训、技术等级、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纠风工作。指导、联系旅游行业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旅游促进处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宣传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负责对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预测;组织全市性的旅游展览、旅游节庆等大型的促销活动;指导各区的旅游节庆等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企业参与国内外旅游推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开发旅游新线路;研究开发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推动旅游购物的发展;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 黄国彬局长在2012年旅游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同志们: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2年度旅游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深入推进“十二五”工作和特区建设30周年的大背景下举行,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旅游局长座谈会精神,总结2011年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分析当前旅游业面临的发展形势,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旅游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市旅游业深入贯彻胡总书记重要指示、国务院两个《意见》和市委工作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着力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全力打响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海峡旅游三大品牌,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现了旅游业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一年来,全市旅游行业牢记胡总书记“把游客服务好”的重要嘱托,以联合整治低价消费、挂靠承包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构筑安全、质量、人才、市场监测等四大保障体系,旅游人气指数和游客满意度持续上升,旅游安全工作受到市政府表彰。 三、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胡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贺信和贺国强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战略部署,以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战略重点,加快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以国际化、现代化发展为目标,以一体化为重点,力争厦门成为全国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不断提升旅游业的支柱地位和游客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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