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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爱心使者团
释义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是一支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的自强自立、播撒爱心的志愿者团队,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下负责爱心驿站的管理工作。

团队宗旨

用爱心回报社会,用信心成就未来

爱心使者团简介

爱心驿站总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驿站是东北师范大学的贫困生资助、教育基地,是给予贫困生物质支持和素质提升的双线资助平台,是汇聚爱心、传递爱心的载体。

第二条 宗旨:资你今日所需,助你成就未来。

第三条 基础设施:爱心驿站占地面积180多平方米,励志书苑、爱心超市、仓储室,培训室、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第四条 管理团队

1.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指导下的学生组织爱心使者团负责爱心驿站的管理工作。

2.爱心驿站为两级管理制,爱心使者团团长兼任爱心驿站站长,下设爱心使者团(爱心工作室、爱心服务社、爱心超市、爱心学校、爱心传媒苑、爱心交流部(肯德基曙光社、丰田互助成长小组、思源社、真维斯爱心社、鼎慧助学金、孙永军助学金等受助团体))和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第五条 运作模式:爱心驿站坚持物质支持和素质提升的双线资助、教育工作模式,汇聚爱心、传递爱心,通过爱心超市物资支持、爱心学校实践支持、爱心服务社素质支持、勤工助学服务等形式开展对我校贫困生的资助、教育工作。

第六条 财务管理

1.爱心驿站的财务管理遵照“使用节约高效,报销及时到位”的原则。

2.财务使用流程为:策划、预算、审批、预支(垫付)、报销。

3.爱心驿站的财务凭证为国家统一的发票。

第七条 发展远景:将爱心驿站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一定影响的贫困生资助、教育基地。

爱心使者团文化理念

团队宗旨 用爱心回报社会,用信心成就未来。

文化内涵 感恩、关怀、自强、奋进。

工作原则 坚持鼓励和帮扶相结合,坚持受助与奉献相结合。

工作理念 团结协作,务实高效。

成长目标 志存高远,求真务实,内修素质,外塑形象。

团队基调 爱着的,被爱着的,爱着被爱着的,我们一路奋进。

爱心使者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为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简称爱心使者团,其英文译名为the Association of Love-Giving Angels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ALGANENU。

第二条社团是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和组织下组建的学生公益性社团组织。社团成员以接受过国家、社会、学校资助的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资助对象为主体,社团成员的名称为爱心使者,其英文译名为 the Love-giving Angel。

第三条社团宗旨:用爱心回报社会,用信心成就未来。

第四条社团原则:坚持鼓励和帮扶相结合,坚持受助与奉献相结合。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下,充分发挥高校智力和人才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资助对象综合素质,团结和引导资助对象奋发图强,培养同学们的合作和关爱精神,培养同学们的奉献和互帮互助精神,向社会有所贡献和回馈。

第五条 社团职能:

1. 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宣扬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政策主张,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 “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合格人才;

2. 宣扬奉献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培养同学们的合作和关爱精神。增进学校内资助对象、勤工俭学同学、其他同学以及老师、学校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 策划、组织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号召广大资助对象积极参加,回馈社会,对学校、社会有所创造和贡献;

4. 努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活动质量,使资助对象在活动中得到思想和能力上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 爱心使者

第六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的东北师范大学在藉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承认和拥护社团章程和条例,愿意参加社团各项工作、执行社团决议和按期参加社团活动的,可以申请加入爱心使者团。

第七条爱心使者的基本义务:

1. 认真学习学校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各项文件和指示精神,学习爱心使者团的有关章程、条例、规定、文件和决议,学习爱心使者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社会、学校和资助对象服务的本领;

2. 坚决贯彻执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指示和任务,贯彻执行爱心使者团的有关决议,带头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社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以及其他各类公益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个人利益服从社团和资助对象的利益,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社团纪律,严格保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团和资助对象的秘密,执行社团决议,服从调配,积极完成社团下达的各项任务;

5. 密切联系资助对象,向资助对象宣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各项政策主张,及时向社团有关部门反映资助对象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资助对象的正当利益。

第八条 爱心使者的基本权利:

1. 参加社团的有关会议,阅读社团的有关文件,参与社团的有关活动,接受社团的有关培训;

2. 在社团会议和社团网站上,参加关于社团决议问题的讨论;

3. 对于社团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 在社团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社团的任何组织和成员;

5.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 对社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向总团团长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自己的意见;

7. 爱心使者有退团的自由。爱心使者要求退团,应当提前10天向秘书处和相关负责部门提出,经总团团长和校区主席团讨论后宣布除名,并由秘书处组织备案。

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外,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爱心使者的上述权利。

第九条 爱心使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社团对爱心使者应当认真培养、监督和考核,其与正式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所享受的权利一样。

第十条爱心使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周不参加社团的活动,或不做社团所分配的工作,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就被认为是自行退团。主席团应当决定把这样的爱心使者除名,并由秘书处组织备案。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一条 社团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和组织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爱心使者团章程、条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社团由两级机构组成。在本部校区、净月校区分别设立本部校区爱心使者团和净月校区爱心使者团,在各学院设立学院爱心使者团,各学院爱心使者团受校区爱心使者团领导。

第十三条 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设立三个常设委员会。

(一)爱心使者团常务委员会

社团最高行政机构。由总团团长、校区团长、秘书长、流动爱心超市经理、爱心学校校长、爱心服务社社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爱心使者代表等构成。其组成成员不超过20人。主要职能是:

1. 讨论、审核、修改并通过社团各类大型活动计划草案,社团内规章制度的增删与修正;

2. 换届选举期间,由上届常务委员会组织新一届社团成员的竞聘和选拔,协调两校区爱心使者团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 对社团内其它部门有监督权和考核权。

爱心使者团常务委员会直接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二)校区常务委员会

校区爱心使者团最高行政机构。由校区团长、秘书长、流动爱心超市经理、爱心学校校长、爱心服务社社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爱心使者代表等构成。其组成成员不超过10人。主要职能是:

1. 讨论、审核、修改并通过校区爱心使者团各类大型活动计划草案;

2. 制定月工作计划,总结月工作进度,提交爱心使者团常务委员会讨论、审批、决议。

校区常务委员会直接对爱心使者团常务委员会负责。

(三)学院团长常务委员会

校区爱心使者团与学院爱心使者团沟通协商机构。其成员由校区团长、秘书长及各学院爱心使者团团长组成。主要职能是:

1. 协调校区爱心使者团与学院爱心使者团之间的关系,商讨社团日常事务及大型活动的计划草案;

2. 汇报学院爱心使者团各阶段活动情况,竞标承办校区爱心使者团公告的各种活动;

3. 有权对校区爱心使者团提出各种建议及意见,有权要求校区爱心使者团向学院团长常务委员会解释各项活动计划及各种政策的依据。

学院团长常务委员会直接对校区常务委员会负责。

第四章 校区爱心使者团机构

第十四条 校区爱心使者团下设主席团、秘书处、流动爱心超市、爱心学校、爱心服务社、外联部、宣传部,共计7个常规机构。

(一)主席团

校区爱心使者团最高常规行政机构。由校区团长、秘书长、流动爱心超市经理、爱心学校校长、爱心服务社社长组成,其具体职能如下:

1. 负责校区爱心使者团的各项常规工作的决议;

2. 初步审批各部门提交的计划书和工作报告;

3. 向校区常务委员会提交计划草案和工作报告;

4. 协调各主要工作部门的活动安排及人员调配。

(二)秘书处

爱心使者团内部沟通协商机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干事5名,其具体职能如下:

1. 负责校区爱心使者团与学院爱心使者团的沟通联系,向各学院爱心使者团传达校区爱心使者团的有关决议及指示精神;

2. 负责社团成员的监督、考核;

3. 负责社团财务管理及经费收支;

4. 负责社团各部门活动档期的协调;

5. 负责社团档案文件的记录、保存及管理;

6. 负责社团网站的维护和资料更新。

(三)流动爱心超市

爱心使者团内部主要特色机构之一。由市场部和校内部两个部门构成,其主要职能是定期筹备、开展流动爱心超市,其具体职能如下:

1. 组织、筹备、策划、开展流动爱心超市,并出台实施计划;

2. 与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保持业务联系;

3. 在校内组织开展长期公益捐助活动。

(四)爱心学校

爱心使者团内部主要特色机构之一。由涉外部和教务处两个部门构成,其主要职能是定期筹备、开展爱心学校各项活动,其具体职能如下:

1. 联系、建立爱心教育基地;

2. 招聘、培训爱心教师;

3. 开展校内外义务支教活动。

(五)爱心服务社

爱心使者团内部主要特色机构之一。由影院部和信息部两个部门构成,其主要职能是筹备、开展爱心影院,收集资助对象有关信息,其具体职能如下:

1. 开展爱心影院活动,并实现爱心影院的商业化运作;

2. 联系各学院爱心使者团,开展资助对象信息搜集工作;

3. 整理资助对象信息、形成调研报告,提交秘书处。

(六)外联部

爱心使者团内部常设机构之一。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6名,其具体职能如下:

1. 充分了解社团的各项活动,协助流动爱心超市、爱心学校、爱心服务社等制定部门外联工作草案;

2. 为社团所举办的各种活动争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支援;

3. 组织外联部干事及其他相关涉外部门干事的培训工作;

4. 在外联过程中,确定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长期合作伙伴,保持良好关系,为社团系列活动及对外的形象活动提供坚实后盾;

5. 以外联为宣传和桥梁,由点及面,向社会展示社团精神,向社团引入优秀社会经验,以便有效推动社团发展。

(七)宣传部

爱心使者团内部常设机构之一。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5名,其具体职能如下:

1. 配合秘书处制定社团对内对外宣传草案,并具体实施,树立爱心使者团在全校师生及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2. 充分了解社团的各项活动,协助流动爱心超市、爱心学校、爱心服务社等制定部门宣传工作草案;

3. 负责社团各种活动所需的宣传海报、条幅等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布置;

4. 加强与广播站、校报等各类校内社团组织的联系,全方位宣传爱心使者团工作的开展情况;

5. 加强与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社会传媒的联系,提高爱心使者团在社会大范围内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号召力。

第五章 学院爱心使者团机构

第十五条学院爱心使者团可依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设置相关部门,并上报秘书处备案。其具体职能如下:

1. 密切联系学院资助对象,了解学院资助对象在生活、学习、心理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困难及疑问;

2. 组织学院爱心使者及资助对象开展具有本专业特色,能够发挥专业优长的社会公益活动;

3. 完善学院爱心使者团各项工作机制,并定期向秘书处提交学院工作计划和总结;

4. 配合校区爱心使者团开展各项工作。

第六章 干部设置及干部职责

第十六条爱心使者团设总团团长1名,在本部校区和净月校区分别设校区团长1名、正部级学生干部6名(包括秘书长1名、流动爱心超市经理1名、爱心学校校长1名、爱心服务社社长1名、外联部部长1名、宣传部部长1名)以及副部级学生干部10名(包括副秘书长2名、流动爱心超市市场部部长和校内部部长各1名、爱心学校涉外部部长和教务处处长各1名、爱心服务社影院部部长和信息部部长各1名、外联部副部长一名、宣传部副部长1名)。

第十七条 总团团长

爱心使者团总团团长是爱心使者团的舵手,原则上由爱心使者团指导教师担任,主要职能是从全局和宏观的角度把握爱心使者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进度,具体职责如下:

1. 指导两校区爱心使者团及时有效地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指示和任务;

2. 指导两校区爱心使者团自主开展各类符合爱心使者团宗旨和发展要求的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 在宏观上协调两校区爱心使者团的共同发展,促进两校区爱心使者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协调发展;

4. 在宏观上把握爱心使者团的发展方向,听取两校区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审批爱心使者团的各项文件、工作计划等;

5. 爱心使者团主要学生干部及使者的任命与解聘。

第十八条校区团长

校区团长是主席团成员之一,负责统筹校区爱心使者团的各项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全面主持校区爱心使者团的各项工作,代表校区爱心使者团与各级学生团体、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

2. 主持和召开校区爱心使者团的重大会议和活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协调校区爱心使者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 组织完成中心布置的各项任务,定期向总团团长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请示工作;

4. 对学院爱心使者团及各部门提交的活动计划进行审批,全权监督爱心使者团相应部门所承办的大型活动,对活动总结进行效果分析,并上交中心审批;

5. 负责校级社会公益活动的总体策划与联络;

6. 制定、修改章程,起草爱心使者团相关文件。

第十九条秘书长

秘书长是主席团成员之一,协助校区团长开展工作,校区团长不在时代行校区团长职权。具体职责如下:

1. 协助校区团长开展爱心使者团各项工作,支持校区团长的意见和决定,当其欠妥或遗漏时,应及时予以建议和提醒;

2. 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实践秘书处工作职能;

3. 沟通联络学院团长,定期收集各部门及学院爱心使者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提交校区团长;

4. 对各部门及学院爱心使者团提交的重大活动计划作可行性报告分析,监督各部门及学院爱心使者团开展活动,组织活动项目的测评;

5. 对重大活动进行策划,并使活动计划能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流动爱心超市经理

流动爱心超市经理同时兼任校区副团长,主席团成员之一,主要职能是主持流动爱心超市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职责如下:

1. 起草、修订流动爱心超市各项相关文件,并提交秘书处;

2. 协调各部门,组织、策划、开展流动爱心超市活动,建设流动爱心超市品牌;

3. 负责部门内成员的监督、考核;

4. 协助校区团长做好爱心使者团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十一条 爱心学校校长

爱心学校校长同时兼任校区副团长,主席团成员之一,主要职能是主持爱心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职责如下:

1. 起草、修订爱心学校各项相关文件,并提交秘书处;

2. 协调各部门,组织、策划、开展爱心学校的各项活动,建设爱心学校品牌;

3. 负责部门内成员的监督、考核;

4.协助校区团长做好爱心使者团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爱心服务社社长

爱心服务社社长同时兼任校区副团长,主席团成员之一,主要职能是 主持爱心服务社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职责如下:

1. 起草、修订爱心服务社各项相关文件,并提交秘书处;

2. 协调各部门,组织、策划、开展爱心服务社的各项活动,建设爱心影院、资助对象之家等爱心服务社品牌;

3. 负责部门内成员的监督、考核;

4. 协助校区团长做好爱心使者团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 外联部部长职责:

1. 起草、修订外联部各项相关文件,并提交秘书处;

2. 负责外联部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实践外联部工作职能;

3. 负责部门内成员的监督、考核;

4. 协助校区团长做好爱心使者团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宣传部部长职责:

1. 起草、修订宣传部各项相关文件,并提交秘书处;

2. 负责宣传部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实践宣传部工作职能;

3. 负责部门内成员的监督、考核;

4. 协助校区团长做好爱心使者团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其他副部级学生干部职责:

1. 协助部长(包括秘书长、经理、校长、社长、部长等)管理好所在部门的各项工作,实践部门工作职能;

2. 负责部门内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第二十六条学院团长职责:

1. 负责学院爱心使者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学院爱心使者团工作负总责;

2. 起草学院爱心使者团工作计划及总结,并提交秘书处;

3. 负责学院爱心使者的监督、考核;

4. 协调学院爱心使者团和校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七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中心负责制度

爱心使者团实行中心负责制。爱心使者团成员对学院团长及所在部门正部级学生干部负责,学院团长、正部级学生干部对校区团长负责,校区团长对总团团长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第二十八条岗位管理制度

爱心使者团成员按照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勤工助学岗位条例》和《爱心使者团工作条例》。

第二十九条财务管理制度

爱心使者团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组织活动经费的下拨以及通过外联从社会上争取到的社会支持资金,爱心使者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和依据《爱心使者团财务管理条例》使用。

第三十条 绩效考核制度

爱心使者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严格依据《爱心使者团绩效考核条例》对全体爱心使者作客观、公正的考核、监督,并依据考核结果在每学期末评出“最佳爱心使者”等奖项若干,同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爱心使者实行解聘辞退。

第三十一条 计划总结制度和例会制度

爱心使者团实行计划总结制度和例会制度,全体爱心使者必须严格遵守《爱心使者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团徽及团旗

第三十二条爱心使者团团徽、团旗是爱心使者团的象征和标志。社团的各部门和每一位爱心使者都要维护团徽、团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团徽、团旗。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地位高于社团其他一切规章、条例,社团内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全体爱心使者都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三十四条 总团团长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2007年3月起正式实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3月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爱心使者团组织纪律并切实加强工作效果,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章程》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 爱心使者团例会制度

1. 每月召开一次爱心使者团常务委员会会议,由总团团长在月初组织召开;

2. 每月召开两次校区爱心使者团全团大会,由校区团长在月初、月末组织召开;

3. 每月召开两次校区爱心使者团常务委员会会议,由校区团长在月初、月末组织召开;

4. 每月召开两次校区爱心使者团学院常务委员会会议,由秘书处在月初、月末组织召开;

5. 每周召开一次校区爱心使者团主席团会议,由校区团长在周末组织召开;

6. 爱心使者团各部门须每周召开一次部门全体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在周末组织召开;

7. 学院爱心使者团须每月召开两次学院全体会议,由学院团长在月初、月末组织召开。

第三条 爱心使者必须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向会议或活动组织人请假,经批准后报秘书处备案,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四条各学院各部门每月25日须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各一份。

第五条各学院各部门开展活动须严格遵守爱心使者团活动流程,即“填写活动申请表(附活动策划书)→秘书处审核→主席团审批→开展→总结”。

第六条 各学院各部门开展活动须严格遵守“节用爱人”的原则,节省开支、杜绝浪费。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

2007年3月

爱心使者团机构设置

爱心超市

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物资助的重要载体,爱心超市负责对来自校内外的捐赠物资进行收集、清洗、运输、储存以及发放等工作。通过正规的管理、温馨的环境、贴心的服务,用一种全新的方式诠释实物资助的意义。成立至今,爱心超市共募集发放衣物10000余件、书籍1500余册、日常生活用品6000余件,总价值约25万元,受助学生3000余人

爱心服务社

定期组织交流、培训、素质拓展等活动。在“爱心交流会”上同学们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在交流中彼此学习、共同成长;在“自强培训营”中,同学们通过精心设计的素质拓展游戏、室内培训、社会实践等环节在游戏中收获、在体验中成长。

爱心学校

定期招募、培训爱心教师,通过“爱心课堂”活动锻炼学生的教师技能,通过“爱心支教”活动组织学生赴偏远地区中小学、孤儿学校支教,为农民工子弟义务授课。使学生在爱心公益活动中回报社会、体验价值、培养素质、锻炼能力。成立至今,爱心学校已组织校外支教活动近百次,培训“爱心教师”近千人。

爱心工作室

爱心工作室作为爱心使者团的中枢机构,负责爱心使者团的档案管理、信息发布、财务管理、成员考核和活动宣传等工作。

爱心使者团年历

时 间 爱心大事记

2006年3月1日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成立

2006年3月20日  各学院先后召开爱心使者团见面会

2006年5月、6月 爱心使者团第一期、第二期流动爱心超市

2006年9月1日  爱心使者团迎新工作,为贫困生发送“爱心礼包”

2006年9月末 爱心使者团第二届换届选聘

2006年10月1日——10月7日 净月爱心服务社成立,爱心影院挂牌上映

2006年10月8日——10月15日 各学院相继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心见面会,并诚聘了爱心志愿者,成立了爱心志愿者团

2006年10月18日 爱心学校成立大会

2006年10月下旬 爱心学校开始广泛宣传,并招收学生;招聘选拔爱心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并在周末开班上课

2006年11月、12月 爱心使者团第三期、第四期爱心超市

2007年1月8日 爱心使者团年会

2007年3月——4月 爱心使者团第三届换届竞聘,选出了108名爱心使者

2007年5月 开展爱心影院五一电影文化节活动

2007年5月 爱心学校建立红光小学、长春市第二十四中学两个教育基地,并开展爱心学校走进基础教育系列活动

2007年6月 开展第五期爱心超市

2007年9月 迎新生绿色通道、中秋发月饼等暖心活动

2007年10月 成立爱心驿站,建立固定爱心超市

2007年11月 面向校内外募集物资,爱心超市开业

2007年11月 党委书记盛连喜、校长史宁中、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晓慧等学校党政领导先后来到爱心驿站视察指导工作

2007年11月 全国辅导员培训基地学员及兰州大学参观访问团来到爱心驿站参观访问。

2007年12月 “爱心快车”赠贺卡,送祝福活动、爱心学校“为母校上堂课”大型感恩活动

2008年3月 “春天,爱心与温暖同在”关注雪灾慰问、座谈活动

2008年3月 党委书记盛连喜来到爱心驿站为家受雪灾的同学发放“爱心大礼包”

2008年4月-5月 爱心驿站爱心超市净月展销会、首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体验“征途”,爱心学校素质拓展训练

2008年5月 爱心使者团第四届换届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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