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武商院特研会
释义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全称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是由院团委领导的,以各院系团总支为依托的由广大优秀团员青年组成的,以提高团员青年政治素质为主要目的的学生政治性学术性组织。

学会宗旨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宗旨是:深入学习研究实践中国特色会会主义理论知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铸就当代大学生崇高的思想信仰和历史责任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并以此引导广大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间接经验与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学会章程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是由院团委领导的,以各院系团总支为依托的由广大优秀团员青年组成的,以提高团员青年政治素质为主要目的的学生政治性学术性组织。加入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是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广大学生自觉自愿的选择。

第二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宗旨是:深入学习研究实践中国特色会会主义理论知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铸就当代大学生崇高的思想信仰和历史责任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并以此引导广大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间接经验与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会训为“严肃活泼,奋进成才”。

第三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政治思想工作为重点,坚持把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定期组织特研会会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并结合团员青年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以理论联系实际作为课外实践的行动指南,定期组织特研会会员参加各类具有思想性、趣味性、知识性的课外实践活动,让广大团员青年在理论学习的实践活动中逐步了解党、认识党、热爱党,并逐步向党组织靠拢,为优秀团员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做好准备。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是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籍注册的在校学生(专科和自考),愿意深入学习研究宣传实践中国特色会会主义理论知识,愿意为了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的振兴而努力,愿意加入本会并承认、服从本会章程者,均有资格成为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会员。

会员的具体基本要求有: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素质较高的本院的在校的团员青年学生。

(二)愿意学习、研究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付诸于实践。

(三)愿意加入本会并服从组织安排,承认和服从本会章程。

(四)保证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学习以及实践任务。

(五)自愿向特研会组织递交入会申请书。

凡是符合以上资格者均有资格成为特研会会员。

特研会组织应在全面考察基础上,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关,吸收政治素质好,具有进取心,学习热情高,品学兼优的同学入会,并为其建立会员档案。

第五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有关活动,对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资料享有借阅权和使用权,接受本会的培养和训练;

(2)对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3)在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本会内同学和其他会员,向本会负责揭发、检举本会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成员;

(4)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5)每学年德育分享受加分政策且优先考虑我会会员成为我校每学年推优入党入选;

(6)当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组织讨论决定对会员进行处分和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辩护;

(7)会员有权参与评选特研会优秀积极分子和被选为特研会优秀积极分子以及维护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力。

(8)会员有权递交退会申请。

第六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章程,服从组织分配;

(2)认真学习研究、宣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议,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对待本会工作,坚决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本会发展献计献策;

(4)主动学习理论的知识,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本会布置的要求、基本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主动参与内外各项活动,完成特研会的各项理论学习、学术研究等活动和任务,努力维护研究会的荣誉。

(6)支持并协助本会开展工作,及时提出自己的正确建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七条: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必须以身作则地参与校内外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活动,自觉提高自身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八条:本会对会员的会内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建议离会和取消会员资格四种。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

第十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会内处分有:

(一)受到校内警告或严重警告的会员给予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

(二)受到校内记过、留校察看的会员给予建议离会的会内处分;

(三)受到校内开除学籍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我会所开展的各项活动,若有会员无故缺席,将给予警告至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

第十三条:对于本会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若有会员故意拖延以至于未完成,将给予警告至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会员所受处分将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到会员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特研会基本制度有《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考核评比细则》、《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例会制度》、《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纪律管理条例》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受院团委的具体领导,顾问团由思政课部及校团委老师组成。

第十六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由各院系分会组成,校总会负责管理协调和领导各学院分会性事务,对重大事务具有决定权;各院系分会是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基层组织,负责各系的具体事务,对学院分会事务具有决定权;独立针对性地开展所在院系的全方位工作,各分会与总会必须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主持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全面工作,会内实行会长负责制,总会下设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相当于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宣传部(理论宣传,常规宣传),学习部(制定例会学习内容、编辑整理学习材料),组织部(组织策划每次活动,协助各分会开展的活动),外联部(负责联系兄弟院校相关组织及其他校外组织等)。

第十八条:各学院分会受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领导,并在所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各分会组织形式参照总会形式,根据本系具体情况自由组建。

第十九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特研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和各分会会长组成,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日常工作由会长主持。

第二十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会长由推荐选举的方式产生(理事会三分之二人数表决同意),副会长、各部部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决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由该部负责人招聘,报执委会批准。所在会内干部均需在秘书处留档备案。

第二十一条:各部负责人有向会长提出辞职的权利,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说明原因,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特研会”原则上实行一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包括会长,副会长,理事及常务理事,各分会会长由各分会选举。

第五章 活动形式及内容

第二十三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采取自学与讲座,讨论,座谈,电教,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会员系统掌握深入学习研究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历届党代会的重要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在此基础上热情积极的参加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四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基本活动方式有理论学习,理论讲座,理论宣传等。同时,根据需要推出其它特色活动,如发表学术论文、理论下乡、外出参观、辩论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红歌比赛、观看电影视频等。

第二十五条: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会员喜闻乐见,有特色的活动,如升旗仪式、参观革命纪念馆、扫墓等。

第二十六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定期举办理论学习班,培养组织会员深入系统地学习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加强理论修养,培养学生骨干。

第二十七条:定期举行理论讲座,旨在让会员系统全面地掌握深入学习研究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同时为会员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提供坚实的理论保障,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八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活动经费来自校党委、校团委及各院系党委院系团委拨款,同时我会接受各方面赞助与捐款。经费由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统一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各方面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的基本制度还有:《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会员管理制度》、《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会员考核评比细则》、《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部门职能细则》、《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会议纪律条例》、《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办公室物品使用条例》。

第三十条:本章程制定于2009年5月26日自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本章程经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研会理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最终解释权属于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习会。

学会活动举例

2010年10月特研会商贸学院分会举行“入园仪式”

2011年3月联合青协进行“大爱无疆”募捐活动;

5月举行升旗仪式,纪念“五四”爱国运动;

6月主办建党九十周年系列活动;

10月,在团委叶平浩书记的带领下,院特研会组织九个院系部分会员参观武汉市国际博览中心;

11月 ,特研会主办“首义杯”书法大赛;

11月23日,院特研会邀请了硚口区国艺京剧团来校表演;

12月,主办纪念“一二·九”76周年系列活动;

12月,召开特研会全体骨干集体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的会议;

2012年3月组织特研会开展学雷锋活动;

3月,制定特研会各院系例会质量奖惩方案;

3月15日,举行“商院学子看两会”活动;

3月23日,带领特研会交流团赴江汉大学交流;

3月25日—4月5日组织院特研会职能部门换届;

4月,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4月19日,召开特研会骨干成员的第二次集体学习交流会;

5月4日,为纪念建团90周年暨五四运动93周年,特研会全体成员在致远广场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院团委书记江雯老师应邀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历任会长

2009年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成立特研会总会,由旅游系汪欢担任总会长。

2010年09级商贸学院李志成任总会长。

2011年10月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由10级商贸学院人力资源专业的钟闯担任总会长。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6: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