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嘉民 |
释义 | 吴嘉民(1909年-1995年),湖北省阳新县人,192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第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简介(1909—1995)1909年出生于湖北省阳新县原潘桥乡下吴村。一九二八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八年参加阳新县福丰区自卫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阳新县福丰区自卫队中队长,鄂东南自卫军司令部特务营副营长,湘鄂赣军区平浏游击大队政治委员,赣东北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江西省地方工委宣传部部长。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一支队连政治指导员、营长,第一师二旅四团政治委员,五团政治委员,特务团政治委员,苏浙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苏南一分区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苏中军区第二军分区副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二十九军八十七师政治委员,第二十八军政治部主任,苏南军区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政治委员,军事学院政治部副主任,福建省军区副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生平1909年8月12日,吴嘉民生于湖北兴国(今阳新)县。原名吴高汉。 1927年,大革命时期投身革命活动,自己改名为吴嘉民。1928年,年初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3月转入中国共产党。7月任阳新县福丰区自卫队中队长。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赤卫队大队长,军分区组织科科长,赣东北地区独立大队政治委员、大队长等职,参加了第一至四次反“围剿”虹桥、瑞昌等战役。曾任鄂东南自卫军副营长,江西军区修(水)铜(鼓)宜(丰)奉(新)边军分区(后改为东北军分区)组织科科长,中共修水、宜丰、奉新县工委宣传部部长。参加了湘鄂赣三年游击战争。后任新四军第一支队营长、第一师团政委,苏南军区分区政治部主任,华中军区组织部部长,华东野战军师政委、第十兵团军政治部主任。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1支队连政治指导员、营长,第1师2旅4团政治委员、5团政治委员、特务团政治委员,苏浙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苏南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参加了黄桥决战和曹甸等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中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第二军分区副政治委员,第二野战军29军87师政治委员、第28军政治部主任,华东军区苏南军区政治部主任等职。参加了苏中、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任南京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政治委员、学院政治部副主任,福建省军区副政治委员等职。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5年6月15日,吴嘉民将军在福州逝世。 事迹动员村民禁毒、查毒、抗毒,成立抗租会 1927年大革命时期,吴嘉民投身革命活动,期间回乡三次,当时整个农村穷得叮当响,可害人的鸦片却肆虐乡里。吴嘉民天生胆大,动员广大村民起来禁毒、查毒、抗毒。 吴嘉民参加农民协会后,在共产党人的教育、帮助下,学会了不少知识,认清了不少道理。他逢人就说:“农民种田,却遭层层盘剥,关键要灭掉一个字:租。”众多的农民在他的宣传下发动起来,成立了抗租会,吓得地主、黑心肠的人不敢出门,更不谈往日神气活现在农民家收租时的威风。一时间,农民运动风起云涌。 也就从那时候起,更多的农民知道了共产党,也拥护共产党。上级党组织基于吴嘉民的表现,于1928年3月吸收他为中共党员,并于7月让他在龙港参加了红军。 投身革命,成为“突围战专家” 吴嘉明在土地革命时期,任赤卫队大队长、红十六师四十六团指导员、游击大队政委、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长、机关总支书记、独立大队政委、大队长,每一次职务调整伴随着数次生死攸关的恶仗。 吴嘉民善于思考,善于进攻,在军分区甚至重要领导人不断牺牲的恶劣环境下,率部进攻,在进攻中打破敌军重兵包围,同时在进攻中还保持红军减少伤亡,是红军队伍中有名的“突围战专家”。 吴嘉民随军转战在各中央苏区,在第一、二、三、四次反“围剿”中多次负重伤,多次率部撕破敌人封锁口子,为红军消灭敌军立下赫赫战功。 在抗日战争时期,吴嘉明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为减轻红军长征中的压力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他和大冶藉将军乔信明一起参加了著名的黄桥决战,成为陈毅元帅的得力战将。 解放战争时期,扬名党史、军史的“七战七捷”,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吴嘉民一个不漏全部参加,且不论职务高低,坚持一线抗敌;南京、上海、杭州等战役吴嘉民又当仁不让出现在惨烈的战场。 品格淡泊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 新中国成立后,吴嘉民调到全军最高学府——军事学院任高级速成系政委,后任学院政治部副主任。1959年他从这个正军职务的位置调到福建省军区任副军职务的副政委。他认为,共产党员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做官,职务能上能下,可高可低,没有什么个人得失可言。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知足常乐!” 1978年,中央军委公布吴嘉民离职休养的命令,明确享受正兵团职待遇。按当时规定,老红军、正军职以上离休干部,可以在军队营区内安置。吴嘉民也就于1983年重新搬回福州,住在仓山烟台山。分配他居住的房子,是一幢30年代建造的旧房,结构、布局都是老式的,且光线不足,楼下潮湿,只是简单作些修缮,他便与另一位正军职干部隔开分住。他家的厨房地基下沉,屋面裂缝,几次维修都没法解决,直到屋面有倒坍的危险时,才让打掉那危险部分的屋面和墙壁,但也因此缩小了厨房的使用面积。 严格家风,不为亲属谋私利 吴嘉民一向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他认为子女们长大了,不能再依靠家庭,自己的路应该自己去走,自己的事自己去办,自己的困难自己解决。当年他从南平搬回福州时,除了老伴外,没有让一个子女同时跟来,这样就避免了子女工作调动给地方政府增加麻烦。 再如,他湖北老家也常有人来看望他,有的要求帮助安排工作,他总是语重心长地告诉年轻人,利用职权走后门,是不正之风,不能以权谋私,败坏党的风气。所以老家每次亲人来榕,常常是乘兴而来,扫兴而归。 1978年,上级给吴嘉民配了一部专车,他对家属子女们说:“车子是上级配给我用的,是组织上对我的照顾,你们不能用我的车子。”他老伴出门或到单位开会、领工资,都是乘公共汽车来往。子女们也自动遵守他这一家规。 进干休所后,吴嘉民曾担任过所党委委员,他热情地帮助周围老同志和工作人员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但从未为自己办过什么私事,即使在他病重的时候,也没向组织上提出过任何要求。 崇尚勤俭,保持老红军本色 吴嘉民一日三餐粗茶淡饭、着装非常简朴整洁,平时舍不得多花一分钱,时刻保持着老红军本色。对公益事业、扶贫救灾、支援老区,他总是慷慨解囊、踊跃捐款。福建省要建革命历史纪念馆时,他便带头捐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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