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芜湖市交通局 |
释义 | 概况芜湖市交通局是芜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交通规章,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承担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检查、监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集装箱和危险品运输、旅客运输、城市出租车、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汽车驾驶员和汽车修理工培训、汽车站场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路桥收费站的管理,并按照国家关于运价分级管理的原则,会同物价部门核定审批运价和行业收费标准。同时,交通局还负责指导全市交通部门的体制改革和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落实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培育和管理全市公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市政府、芜湖军分区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芜湖市交通局下辖市公路管理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地方公路管理处,市交通投资公司,业务指导市辖三县四区交通局(办)开展工作。2003年以来,市交通局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紧抓机遇,加大投入,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行业管理。为将我市早日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便捷、高效、有序的交通环境,开始全面实施公路建设四大工程。即高速公路的“主通道工程”、国省道干线公路的“路网改造工程”、市区至三县的“快速通道工程”、农村公路的“通达工程”。 公路里程至2008年末,我市公路总里程为4812.202公里,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公路长度145.07公里。已建成芜宣、芜马高速和沿江高速(芜铜段),高速公路里程共116.12公里;国道205线、318线共125.488公里;省道320线、216线、321线共126.43公里;县道1079.358公里;乡道1911.902公里。有一级公路45.356公里、二级公路398.337公里、三级公路714.348公里、四级公路3002.66公里,其余为等外公路。市区通往市辖繁昌、南陵、芜湖三县快速通道已基本建成,总里程130.24公里。 现有农村公路村道1452.904公里,全市28个乡镇全部通达三级以上公路,其中22个通达二级沥青(水泥)路。498个行政村全部通达水泥路。农村客运村村通公交班车工程已基本完成。 客货运输全市有三级以上客运企业3家,其中二级客运企业3家;有四级以上货运企业13家,其中三级企业6家,四级企业7家;有三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232家,其中一类维修企业14家、二类维修企业120家、三类维修企业98家;还有城市出租车经营公司6家,驾驶员培训学校9家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2家。全社会共拥有营业性公路运输车辆15191辆,其中公路运输客车1409辆,计31911客位,货车12084辆,计52297吨位。全市现有3级以上汽车客运站9个,其中市区4个,其余5个分设在市属三县,站场总面积16.07万平米,已开通经营省际客运班线152条、168个班次,经营区际线路139条、344个班次,经营区内线路89条、循环班次,日发送旅客8.5万人次。 2008年完成公路客运量5719万人次,客运周转量427870万人公里,较上年分别增长19.5%和23.88%;完成公路货运量5136万吨,货运周转量637634万吨公里,较上年分别增长29.11%和19.1%。 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芜湖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研究拟定全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等、并监督执行。 二、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交通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负责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且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物资运输以及重大节假日突击性旅客进行调控。 三、 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负责交通规费稽查、征收的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工程定额管理。 四、 负责全市县乡公路管理、建设、维护工作。制定县乡道路建设规划,编制县乡道路建设中期和年度计划,申请和调拨县乡道路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县乡道路施工建设;维护县乡道路 路产路权,协调县乡道路建设外部环境。 五、 负责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营业性客、货运输场(站)的行业管理;负责营业性机动车技术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汽车中介等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运输市场。 六、 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港航局承担)。 七、 负责全市港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港航局承担)。 八、 负责全市内河交通安全(港航局承担)汽车场站、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以及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 负责落实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贯彻执行交通技术标准,组织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通行环境和通行条件的管理,制止和控制“三乱”行为。在遇到防洪抗旱、抢险救灾等紧急和其他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 十一、 负责和协管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作;组织与指导全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所属单位产权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档案、机关车辆管理及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起草全局性的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安排和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办理市人大、政协有关议案和提案事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催办、督办领导交办的事宜。 负责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协助局党委管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局机关中层以下干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统战、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科 负责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工程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推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县乡公路管理、养护、建设和建设资金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督促、检查工程建设进度,协调工程建设外部环境。 (三)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交通规费征收政策;负责交通行业票证发放、回收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筹集、管理交通建设基金;负责所属单位内审和局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四)法规和运输管理科(安全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拟定年度计划;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审核客运班线;负责汽车维修、汽车租赁业及施工场地运输机械及交通职业技术培训行业的管理;负责营运性机动车技术管理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负责节能、环保、交通技术和防汛工作;负责综合统计、社保工作;负责交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芜湖辖区内河交通安全、汽车场站、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基础建设施工安全以及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交通行业部门依法行政,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纪委(监察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条款,负责市交通局所属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 专用公路规划的审核;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批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的发放;负责市交通局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对整个窗口工作的管理、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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