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翁源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1994年,国家进行税制改革,翁源县地方税务局从原税务局分离出来。1994年10月28日挂牌成立,1995年1月1日起正式独立运转。翁源县地方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10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80人,中专学历18人,高中学历3人。下设一个稽查局,一个登记分局和城区、官渡、周陂、翁城、江尾5个税务分局。负责全县4000多户纳税户的税费征管工作。 翁源县地方税务局连续8年夺得行风建设优胜杯,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地税班子连续多年被韶关市地税局评为“廉洁、团结、开拓”好班子。2006年,我局被韶关市委、市政府授予“韶关市文明单位”称号,各征收单位也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内设机构1.办公室 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县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 2.税政股 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3.征收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县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4.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县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 5.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 1.办公室(与选案股合署办公)。 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税务检查证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负责制定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 2.稽查股。 负责所辖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办涉税刑事案件。 3.审理股。 负责审理本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 4.执行股。 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 基层地方税务机构1.城区税务分局 负责龙仙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2.官渡税务分局 负责官渡镇、官渡开发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3.周陂税务分局 负责周陂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4.翁城税务分局 负责翁城、新江镇、铁龙林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5.江尾税务分局 负责江尾、坝仔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事业单位纳税服务中心 无偿提供地方税收涉税事项的咨询,办理地方税务事项和了解税收政策法规提供指引服务。受理纳税人对偷、逃、骗税,违章、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纳税人对本市地税系统的投诉。定期举行税收政策法规新闻发布并编发税收政策法规公告。策划组织税法宣传、表彰纳税人等重大税收宣传活动。管理纳税服务热线。负责韶关地税服务业定额发票抽奖在本区域的兑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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