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翁待举 |
释义 | 翁待举(约1076-1156)承议郎,字正德、志怀或至善。原是京兆(现西安)人,后迁漳浦南诏(诏安)四都镇盐仓村。 翁待举是太学生,因文字出众,得居上舍。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登壬辰科莫俦榜进士,为诏安第一个进士。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任兴化军知事。操劳政务,外宿衙署,夜间迟睡,天初亮即起床。自己煮粥,在灯下诵读《中庸》一遍,才开始办事。遇到有人以私事请托时,他断然拒绝说:“我拿这枝笔批办公事,准与不准,好像神明都在旁鉴察,欺心违法不得!”私请的人惭愧退出。宋代兴化,苛捐杂税繁多,许多没有名堂的税称为“诸色钱”。渔民捕鱼要交渔税,采集海苔、海藻、海带诸物也得纳税交钱。翁待举觉得很不合理,上章奏请蠲(juān 同“捐”)免了。绍兴二十四(1154年)年初至二十六(1156年)年任琼州知州,卒于任所,葬于渐山西姑庵。兴化人感念他的德政,把他祀于名宦祠。家乡人也感于翁待举高风亮节,与后来陈景肃(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进士)、吴大成、薛京、杨耿、杨士训(南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进士)、郑柔等祀于七贤祠(七贤庵),后人合称之“渐山七贤”。 翁待举曾参加编纂《道南源委》一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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