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唯名论与实在论 |
释义 | 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唯名论与实在论关于个别与共相的这场争论,在认识论上是关于普遍概念的形成、性质和意义问题的争论,在本体论上是关于理念、精神实体和个别事物的独立存在问题的争论。就思想渊源来说,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场争论本质上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nominalism and realism 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1)争论的焦点 (2)问题的由来 (3)唯名论的观点 (4)实在论的观点 (5)争论的哲学意义 (6)争论的社会意义) 唯名论与实在论 nominalism and realism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共相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术语,指普遍、一般。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P.阿贝拉尔、R.培根、J.邓斯·司各特、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围绕如何认识共相,共相与个别事物的关系的争论源于古希腊哲学。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的实在论者,断言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第一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原始形式。个别事物只是共相这第一实体派生出来的个别情况和偶然现象,所以共相先于事物。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温和的实在论者也断言共相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又强调共相这一客观实在,既独立存在于事物之前,又存在于事物之中和事物之后。即:共相作为神创造个别事物的原型理念或原始形式,存在于被创造物之前;共相作为神创造的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形式,则存在于事物之中;共相作为人对个别事物的抽象归纳的概念,它在事物之后,也就是说存在于人们的理智之中。 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是经院哲学内部的争论。 (1)争论的焦点是关于一般(概念)或共相是否实在的问题,或者说究竟“一般”(共相)是实在的,还是“个别”(殊相)是实在的。 (2)问题的由来来源于3世纪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提出认为是最高级的问题的三个问题: ①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 ②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③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 6世纪的哲学家波埃修把问题引进,并强调其研究价值。12世纪时问题成为神学家关注的焦点。 (3)唯名论的观点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的对象。 不过有极端的唯名论和温和的唯名论的区分: 极端的唯名论认为共相只是名词,如果说它们是实在的话,这种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 温和的唯名论认为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加以概括或抽象而得的,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 (4)实在论的观点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 实在论也有极端派和温和派的区分: 极端的实在论认为一般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的存在。 温和派认为实在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的一般本质。 (5)争论的哲学意义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希腊哲学中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因此,争论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哲学活动,是哲学基本派别斗争的特殊形式。列宁说:“当然,中世纪唯名论者同实在论者的斗争和唯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斗争具有相似之处”。 (6)争论的社会意义争论绝不是一场纯思辨的争论,是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的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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