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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威俊遗址
释义

威俊遗址是大青山西段一处规模较大、文化遗存丰富的新石器时代遗址,1983年发现。由于该遗的遗迹现象比较复杂,党有深入工作的必要,帮没有与同时在大青山两段调查时发现的另外几处新石器遗址一普报导。威俊遗址地表所见到的遗迹有石砌的围墙和地面房屋的,以及祭坛遗址,另外还有陶器残片和石器等遗物。

地理环境

1985年4月,我们对遗址又作了详细的调查和勘测,现将调查材料报如下。

威俊遗址坐落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内的大青册南坡台地上,属沟门乡管辖。遗址南去一里许是威俊村,西距包头市区40公里,东南去5公里是旗政府所在地萨拉齐镇,呼包公路与京包铁路均由遗址南约一公里处东西通过。遗址所在的三个台地毗连,成一字形东西排列,延伸长度约1500米(自东向西编号发VI-VIII),分割台地的两道水沟纵贯其间。台地尽属遗址范围,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VIII台地已辟为现代茔地,VI和VIII早年曾一度辟为耕地,现已荒芜。遗址背靠大青山,南望土默川,隔川相望是滚滚东去黄河;遗址东西两翼分别是纵贯大青山的忽洞沟和水漳沟,沟里长年流水潺潺,周围优越的自然环境为古代人类在这里聚居生息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与威俊遗址东西相邻的同类型文化遗址有纳太和黑麻板遗址;沿山前西行30公里是阿善遗址(图一)。

遗址构成

遗址所在的三个台地的地形、面积和遗存情况不尽相同,现逐一介绍如下。

VI台地

VI台地面积最大,约1.8万平方米,地势比较平坦,台地的平面呈不规则的长方形,靠近地南缘渐为缓坡状,台地高出山下地面约65米。台地上的文化有石砌的围基址和祭坛遗址,地表变可拾到少量新石器时代的陶片和石器等遗物。

1、围墙。围墙仅存基础部分,均以石块砌成,墙身的内外皆以石料的平面整取齐,砌法都采用错缝平砌。遗址存高40-30厘米,其宽100-120厘米。围墙的起点在台地西北隅,北墙长30米,北墙呈弧折与西墙相接。西墙紧傍台地的边级起筑,墙基依其地形所基,高低起伏,走向也曲直不一,这段墙长120米。南墙筑在距台地南缘约50米平缓地段,长65米,墙体保存甚好,存高有30厘米,基宽120厘米,墙身两侧还堆积有许多墙体倒塌散落下来的石块。根据对南墙一段做的复原测试,围墙当初的高度在1000-120厘米之间(见封二,1)。东墙紧傍台地中部的一道冲沟的西缘起筑,向北延伸60米至遗址中心位置消失,没有发现有后期扰乱的痕迹。

2、 祭坛。祭坛遗址位于台地东半部,是由三座地面土石结构的建筑物组成。这三座建筑成南北直线排列,分别坐落在台地北端、中部和南端(由北到南编号为(JI-JIII).筑于台地北端的JI坐落在一座高出地表约4米的小山丘顶部,丘顶平整,已经人工平整过。山丘顶部正中有一大一小两个石砌的方形框套砌在一起,石框的四角皆弧收,平面呈回字形。石砌方框的基面与现地表平齐,宽45厘米;外圈石框的见方为5米,里圈为3米。另外,在里圈石框的正中还有一个用石块铺砌的圆形面,直径1米。JII位于遗址中部偏南位置,与JI相隔150米。JII的主体结构是一座底径约22米的圆形土丘,存高约3米,当地老乡称其为“王墓堆”,解放前曾经扰乱,丘顶至今保留有当时的扰坑。土丘的顶部为一见方6米的平台,除绕平台外缘砌有一方形石框外,在土丘的腰部还套砌有一层,里圈石框的东、北两道石基已被扰坑挖掉,根据现存的西、南两道石框基测算,里圈石方框的见方为6米,框基宽45厘米;筑于土丘腰部的外圈石框见方为6米,框基宽也是45厘米。从扰坑里的地层剖面反映的堆积情况看,这座土丘完全是由人工堆造,土质纯净,没有发现夯筑的痕迹。JIII筑于台地南端的斜坡上,北距JII60米。这是一座全部用石块砌成的长方形台基,南北长2.8米,东西宽1.6米,存高0.7米。台基顶部已径南坍塌,台基外框均选用大型石料砌筑,四面用石料的平整面取齐,框心塞以碎石。

3、 房址。 VI台地地只发现一座地面房址,筑于遗址西北隅的北围墙东端。房址为石砌的墙基,平面为正方形,墙基的四角弧折,基面存高20厘米,宽45厘米。门道设在南墙正中,门向略偏东南。墙基的内外两侧散落有许多石块,应是墙体倒塌后的遗迹。这座房子的北墙是利用围墙起筑的(图二)。

4、 遗物。VI台地上没有发现由聚落所形成的文化层堆积,地表遗物甚少。采集到的陶器标本有泥质灰陶和泥质褐陶两种。陶器的纹饰多篮纹,也有饰有连点刺纹的磨光陶片(图八1、2)。

VII台地

VII台地的地形是北高南低缓坡状,平面为扇形,面积约8000平方米。台地高出山下地面约60米。台地尽忆辟为现代墓地,地面遗迹也遭到严重扰乱,石砌的地面房屋基址大都被拆毁,只在台地东南隅的斜坡上保留下几座房址。沿台地的东、西、南边缘地带,石砌的围墙绝大部分不,尚有遗迹可寻。靠近台地西南角的祭坛遗址的主体建筑尚存,形制也比较清晰。地表散布的遗物有陶片、石斧和石环等。

1、 围墙。VII台地上的围墙是沿台地的东、西、南边缘起筑,墙基依地形变化起伏,其走向也曲直不一。现在看到的石墙遗迹均略高于表地,基宽70-80厘米。解剖结果表明,墙身还有30厘米高一截埋在地下(图三)。

2、 祭坛。坐落在台地西南隅的祭坛遗址,主体结构是一座人工起筑的土丘,现存底径12米,高1.5米。土丘的顶部和腰部各有正方形石框一个,两个石框套砌成回字形。石框的基面与土丘表面平齐,基宽40厘米。另外,在里圈石框正中,还平砌有几块石头,平面略呈圆形。这座祭坛的形制与VI台地JII的形制和相同,只是在规模上较前者略小一些。

3、 房址。在台地东南隅的斜坡上,尚存五座地面房子基址,石墙的基面都和现地表平齐。房址的平面为正方形,四角弧折,门道都设在南墙正中,门向略偏东南。房子的面积在20-25平方米之间,房与房之间的间距离也大体相等。从房址的平面形制和构筑方法来看,均与阿善第三期晚段遗存中的地面房子相同(图四)。

4、 遗物。采到的遗物有陶器残片和少量石器。陶片都是泥质灰陶,纹饰有篮纹、连点刺纹和附加堆纹等,可瓣认的器物有折腹钵高领,壶和瓮等(图八5、6)。石器有磨制的长方形石斧和一些残断的石环(图八10,8)。另外,在遗址表还散布有许多不成形的细石器石屑。

VIII台地

VIII台地的地形呈扇形平面,其上分布有四道小冲沟,遂将台地分割为五个小条块,当地人称这里为“巴掌台子”。台地总面积约有1.2万平方米,高出山下地面约60米。以台地正中偏北位置,有一座高出台地约20米的南北向条形岗梁,梁顶为北高南低缓坡地形,南北长约120米,东西最大宽度30米。梁顶北缘是陡峭的山崖,东西两翼与台地相交。台地和岗梁部尽属遗址范围,地表除保留有石砌的围墙、房址和护坡墙外,尚可拾到许多残片和石器等遗物。钻探结果表明,台地上的文化层堆积在30-70厘米之间。

1、 围墙。在台地的东、西、南缘都保留有石砌的围墙基址,墙基高出现地表10-30厘米,宽70-80厘米,砌筑方法与VI和VII 完全相同。台地东南隅的墙基址上,有一宽约1米的豁口,口外则是上下台地唯一的一条坡道。据其遗迹分析,这个豁口当是原来出入村落的道口(图五)。

2、 房址。除梁顶部之外,台地上的平坦地段均已辟为耕地,地面的建筑物遗址都已无存,被清理出来的石料还都堆在地头的沟边,累累皆是尚存的十多座房址分别坐落在未经耕把的台地边缘斜坡上和岗梁部,这些房子均系平地起筑,石砌的墙基大都与现地表平齐,房子的平面均为方形圆角,门向都朝南偏东。台地上房子的面积在20-25平方米之间,岗梁部房子的面积较大些,在35-40平方米之间。复查过程中我们清理了一座已被山水冲毁的房址,这座房址的西墙基址不存,北墙和南墙的基础还保留有三分之二,东墙墙基与地面平齐,基底以上25厘米被掩埋在地下。这座房子的平面为长方形圆角,以让道中心测算,间宽有6米,进深5米,门道厘米。房子的居住面是用掺有砂子的黄土铺垫,厚10厘米,表面还抹有2厘米厚一层细泥。灶设在室内前半部正对门道处,灶圈已无存,仅保留一块直径85厘米的圆形烧土面。由于长期烧烤,灶心部位已发青灰色(图六)。房子的形制和结构与发掘的阿善第三期晚段遗存中的F1完全相同;类似这样的房址,在朱开沟遗址XII区也有发现。台中央梁的顶部共发现五座房址,这几座房子由北向南成一字形排列,地形为北高南低,人阶而筑,每阶平台上筑有一座。每座房子的前面都有一道石砌的护坡墙,房子北墙都是利用护坡而起筑。房子的面积较台地上的房子要大,东西宽7-8米,进深5-6米不等。

筑于岗梁部房子前面的护坡墙有足迹可寻的共有七道,自北向南逐阶而下,墙身依地形呈弧砌于岗梁的下面和东西两翼。每阶护坡的间隔距离不等,在12米-15米之间。靠北的四道护坡墙的基面都有与现地表平齐,形迹非常清晰;靠岗梁南端斜坡上的三道护坡石墙因山水冲刷,大部分已经坍毁,若断若续保留下来一部分(图七)。复查时我们分阶选择一小段护坡进行了清理,发现绝大部分地段的护坡墙仍有60-80厘米一截被掩埋在地下,墙身的正面都选择石料的平整面取齐,墙身正面吴斜坡状,砌法皆错缝平砌。墙基筑于生土之上,基宽80厘米,宽50厘米。在清理墙身外侧的堆积时还发现,堆积物中除掺杂有大量的灰烬外,其内还包含有许多相当于阿善三期晚段遗存的陶器残片和石器。

3、 遗物。VIII台地地表遗物甚多,采集到的陶器标本主要是泥质灰陶,也有少量泥质褐陶。纹饰以篮纹为主,次为连点刺纹、篦纹和附加堆纹,素面陶都是磨光。器形有折腹钵、罐和以及器耳等(图八,4、7、9、3)。采集到的石器有石斧、磨石和磨棒等。磨制的石斧体呈长方形(图八,15),有的还留有第一眇打制加工的痕迹(图八,13、14),打制的石斧形体为窄首宽首宽弧刃,断面吴棱形(图八,12)。盘状器多白色扁圆形河卵石,周边打击出刃(图八,11),遗址地表还散布有许多玛脑及和燧石质的细石器废料屑。

遗址评价

威俊遗址是大青山西段一处规模较大,文化遗存丰富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尤其是这里发现的地面建筑遗址,在国内的其它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目前还尚不多见。现在进行的工作还局限于地面调查,所以,报导的材料尚不能反映遗址的全部内容,有待今后继续深入工作。

与俊遗址文化面貌相同的地面建筑遗址,在大青山西段的阿善、莎木佳、黑麻板和纳太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均有发现。1980年1981年发掘的阿善遗址资料证明,遗址中的石砌围墙、地面房子和祭坛等地面建筑物,均同时出现在该遗址第三期晚段遗存中。威俊遗址清理的地面房址的形制和结构,与阿善遗址发掘的F1完全相同。清理VIII护坡墙时发现的地层迭关系,也证明其年代不会晚于阿善三期晚段。威俊遗址的石砌围墙无论是在地形选择,还是构筑方法上,都和阿善的石砌围墙相同。另外,遗址采集的陶器标本,其时代十分明显,如饰有篮纹的敛口瓮、装饰有连点刺纹和篦纹的折腹钵,以及高领壶等器物,均是阿善三期遗存中比较典型的器物。以内蒙古中南部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的编年顺序排列,这类遗存要早于凉城老虎山一期。国此,把威俊遗址的地面建筑遗存的时代定在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过渡阶段,是不会什么问题的。

威俊遗址VII和VIII台地上的地面房址,绝大部分已毁圮,这对探讨当时村落布局无疑是十分困难的。但从现存的部分房睛的规划布局和遗址对宅基地的充分利用这一实际情况分析,当时村落里的房舍应是紧相毗连,人口亦很稠密,这种现象在阿善遗址第三期晚段遗存中也已经明显地反映出来。因此可以认为,这一时期村落里居民的住宅布局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规划,这与我国聚落落形态的发展规律是一致的。

VI 台地上没有发现居住遗址,遗物也不多,台地上现存的一处房子不像是居民住宅,有可能是守护祭坛的一座“门卫房”。

VI台地上的主要遗存是三座土石结构的地面建筑,形制和结构都很特殊,似与物质文化无关,应是性质相同的一组祭祀遗址。从VI的地形来看,这里远比居住区的VII和VIII条件优越,人们选择这里作为专门的宗教活动场所,足见宗教活动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已经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类似的原始宗教遗址在阿善、莎木佳和黑麻板等遗址也均有发现。

威俊遗址的石砌围墙都修筑在高出地面约60-70米的台地边缘,连绵不断,规模宏大,石墙外侧山势险峻,可见这完全是出于防卫和保护的目的所为。众所周知,防卫工程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产物,它标志着古老的氏族社会的社会性质已经发生变化。

总之,在这里看到的布局严谨的房舍、环绕村落起筑的、具有防卫功能的围墙,以及建有专门供从事宗教活动的祭坛同时出现在这一时期,决非是偶然现象,因为这种新的聚落形态所包含的几种因素,显然是彼此之间作有机性的联系的,所以,它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出现在原始社会晚期,与其说这是我国建筑史上一场革命的标志,不如理解为是我国社会形态发生划进代变化的反映更为恰当。苏秉琦先生在《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一文中指出:“我国早在五千年前,已经产生了植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会之上的高一级社会组织形式”。这一科学论断,为我们认识威俊及大青山西段诸遗址中的建筑群体的性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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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4: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