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太平 |
释义 |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个人简介王太平,男,1970年6月生,汉族,河北省成安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 学习工作经历1、1992年毕业于河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2、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3、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到湘潭大学法学院任教; 4、2000年11月晋升为讲师; 5、2004年9月晋升为副教授,同时被聘为硕士生导师; 6、2007年1月-2009年12月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 7、2009年晋升为教授,2011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主讲课程近年来主要承担法学本科生的《知识产权法》、《民法》等2门课程;为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讲授《知识产权法》、为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讲授《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等学位课和方向选修课。 科研成果著作和教材 1、《知识产权法法律原则:理论基础与具体构造》(独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知识产权客体的理论范畴》(独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3、《法治:传承与创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之路再探》(合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版。 4、《现代知识产权法学》(副主编),苏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主要学术论文 近年来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有: 1、《知识产权制度的未来》(独著),《法学研究》(CSSCI)2011年第3期; 2、《论商标法中消费者的地位》(独著),《知识产权》(CSSCI)2011年第7期; 3、《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后TRIPS发展》(第一作者),《环球法律评论》(CSSCI)2009年第5期; 4、《论知识产权的公共政策属性》(独著),《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09年第1期; 5、《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第一作者),《法学研究》(CSSCI) 2008年第1期; 6、《TRIPS协议的立法动力学》(第一作者),《知识产权》(CSSCI )2008年第1期; 7、《评尼默的新作品独创性要件——意图》(第一作者),《中国版权》2008年第1期; 8、《我国传统知识保护立法的行动策略》(独著),《电子知识产权》(CSSCI)2007年第11期; 9、《著作权保护的双重限制》(第一作者),《知识产权》(CSSCI)2007年第3期; 10、《知识产权的政治学》(第二作者),《电子知识产权》(CSSCI)2007年第4期; 11、《商标概念的符号学分析》(独著),《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12、《学术法·法典法·知识产权法典化》(独著),《电子知识产权》(CSSCI)2006年第8期; 13、《安娜法的权威解释:英国的米勒案和德纳森案》(第一作者),《电子知识产权》(CSSCI) 2006年第4期; 14、《美国对创意的法律保护方法》(独著),《知识产权》(CSSCI )2006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6年第8期全文转载); 15、《美国Dastar案:区分商标与著作权法,捍卫公共领域》(独著),《电子知识产权》(CSSCI) 2006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6年第6期全文转载); 16、.《狭义信息论与商标保护理论》,(独著),《电子知识产权》(CSSCI)2005年第1期; 17、《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独著),载国家知识产权局学术委员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知识产权研究与实务——2006年全国知识产权征文获奖论文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 18、《著作权法中的思想与表现两分理论》(独著),载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年刊》(创刊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9、《商标本质的结构功能分析》(独著),载刘春田主编《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20、《论专利奖赏制度》(独著),载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年刊》(2009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科研特色和学术贡献近年来主要侧重于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和商标法、专利法的研究,出版专著《知识产权法法律原则:理论基础与具体构造》、《知识产权客体的理论范畴》,发表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制度的未来》、《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著作权理论中的思想与表现两份理论》、《狭义信息论与商标保护理论》、《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商标概念的符号学分析》、《商标本质的结构功能分析》、《学术法·法典法·知识产权法典化》等,是国内最早将信息论和符号学方法运用于商标法分析和知识产权客体解释的学者之一,系统构建了知识产权法最为基础的理论范畴——知识产权客体,系统总结了知识产权法法律原则的理论基础与具体内容,较早提出学术法之阙如、非理论化、非体系化是知识产权目前无法法典化的主要障碍,而建构知识产权学术法是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必由之路的观点。 王太平 1951年生,湖北武汉人,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研究员。 武汉理工大学教授个人简历1951.05 出生于湖北武汉 1973.09-1976.07 毕业于武汉工学院汽拖系拖拉机设计与制造专业 1976.07-1978.10 武汉工学院汽拖系任教 1978.10-1983.08 武汉工学院汽车系团总支书记兼辅导员 1983.08-1990.09 武汉工学院汽车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0.09-2000.05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校工会副主席兼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校友总会秘书长 2000.05-2003.09 武汉理工大学校工会副主席 2003.09-2010.07 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党委书记 主要任职2003年9到2010年7月任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中南地区高教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湖北省高教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学术成就王太平研究员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党务工作、高等教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等领域的研究,在公开出版的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著作1部,参编著作2部。 清代王太平清代恩济庄一地埋葬的有墓碑并留下拓片的清代太监之一,康熙十九年八月十七日生,乾隆廿十八六月廿七日卒。官职为乾清宫总管宫殿监监正正四品。 库伦旗人大常委会调研员王太平 男,蒙古族,1943年2月出生,内蒙古库伦旗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现任库伦旗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兼库伦旗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员。主要业绩:从事经济工作30多年,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从基层供销社分销店做起,在“八大员”岗位上工作20年,在为“三农”服务的工作中辛勤劳动,赢得了当地农牧民的拥戴。后调任旗供销系统职工教员,专抓青年职工的“双补”工作,为培养民族地区新一代商业职工队伍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担任库伦旗财政局局长期间,管理经济综合部门的工作,1994年当选为库伦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参与指导经济体制改革,为当地党委改革决策献计献策,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入探索,撰写了多篇论文。其中《库伦旗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分析》一文入编《当代中国改革与建设文库》和《跨世纪探索》。在人大工作方面,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在系统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撰写的《加强监督,严肃执法》等地方刊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向人代会提交的议案大都被党委政府所受纳,为地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王太平是铜陵市教育局招生办一名普通科员,大学文化,中共党员。自1997年从事招生考试工作以来,他就一直负责招生考试考务和计算机管理工作。他认真学习,以身作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法规,工作兢兢业业,服务热情周到。多年来,我市招生考务工作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得到了上级的肯定、社会的认可、领导的赞誉。他撰写的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奖。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获教育部“全国高校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空军招飞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信息员”称号,多次年度考核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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