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立科 |
释义 | 人物简介王立科,男,满族,1964年12月出生,辽宁北宁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北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北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股股长、教导员。 1992.09——1998.08,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 1998.08——1999.12,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1999.12——2002.04,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2.04——2005.11,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5.11——2007.03,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局级); 2007.03——2007.06,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7.06——2008.12,葫芦岛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12——2009.04,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4——2009.09,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09.09——2009.12,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9.12——2010.01,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0.01——2010.04,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04——,辽宁省公安厅常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2003年当选为辽宁省人大代表。 成就荣誉他从事公安工作27年来,特别是担任各级领导职务以来,政治坚定,思想敏锐,以身作则,带头实干,大胆改革,积极进取,不计得失,乐于奉献,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基层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上级领导机关给予了许多荣誉。连续多次被县以上单位评为文明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先后被团省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辽宁青年杰出岗勤能手”、“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辽宁杰出青年卫士”,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1999年还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光荣地出席了全国公安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建国50周年时,作为辽宁省公安战线惟一一名代表,光荣地参加了北京国庆观礼,先后两次受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2000年全国劳动模范、2000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他还先后被辽宁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三等功5次,二等功2次,一等功2次。辽宁省公安保卫战线诞生的自建国以来的“十大功勋警官”之一。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6日在大连市表彰公安系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大会上宣布,授予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科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集体荣誉:1996、1997、1998年北宁市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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