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童区寄传 |
释义 | 基本信息【名称】《童区寄传》 【年代】中唐 【作者】柳宗元 【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童区寄传[1] 柳先生曰:越人[2]少恩[3],生男女,必货视之[4]。自毁齿[5]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6]。不足,则取他室[7],束缚钳梏之[8],至有须鬣者[9],力不胜[10],皆屈为僮[11]。当道相贼杀[12]以为俗。幸[13]得壮大,则缚取幺[14]弱者,汉官因以为已利[15],苟[16]得僮,恣所为[17]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18],少得自脱[19]。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20],斯[21]亦奇矣。桂部从事[22]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23]。行牧且荛[24],二豪贼劫持,反接[25],布囊其口[26]。去逾四十里,之虚[27]所卖之。寄伪[28]儿啼,恐栗[29],为儿恒状[30],贼易[31]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32],一人卧,植刃道上[33]。童微伺[34]其睡,以缚背刃[35],力上下[36],得绝[37],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38]曰:“为两郎[39]僮,孰若[40]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41]。郎诚见完与恩[42],无所不可。”市者良久[43]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44]。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 ,以缚即[45]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46];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47],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48]。” 虚吏白州[49],州白大府[50]。大府召视儿,幼愿[51]耳。刺史颜证[52]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53]。乡之行劫缚者[54],侧目[55]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56]二岁,而讨杀[57]二豪,岂可近耶!” 作品注释[1]童:儿童。区(ōu):姓。寄:名。 [2]越人:古代指岭南一带的少数民族。 [3]恩:慈爱。 [4]货视之:把他们当作货物一样看待。 [5]毁齿:指换去乳牙。儿童至七八岁乳牙脱落,换生恒牙。 [6]鬻(yù玉)卖:出卖。 鬻:卖 。觊(jì际):希图,贪图。 [7]他室:人家的孩子。 [8]钳梏(gù故):用铁箍套颈,用木铐铐手。 [9]至有须鬣(liè列)者:甚至有因拘禁年久而长了胡须的成年人。鬣,髭须。 [10]力不胜:体力支持不住。 [10]僮:仆人。 当道:在大路上,指明火执仗。 [11]贼杀:伤害残杀。 [12]幸:侥幸。 [13]幺(yāo腰):幼小的儿童。 [14]汉官:唐王朝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吏。因以为已利:借此为自己谋利。 [15]苟:如果。 [16]恣所为:放任他们胡作非为。 恣:听任,放纵。 [17]滋耗:增加消耗,指死亡人数增多,人口减少。 滋:加多。 [18]少得自脱:很少有人能逃脱被劫持被杀害的命运。 [19]以十一岁胜:以只有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就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 [20]斯:这。 [21]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统称“岭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故又称桂管,即桂州都督府。从事:官名,州都地方长官的副手。 [22]柳州:原为郴(chēn琛)州,陈景云《柳集点勘》经过考证,认为“‘郴’当从《文苑》作‘柳’”,并认为区寄的故事是柳宗元在永州听杜周士说的。何书置先生也认为本文作于永州。可信。 荛(ráo饶)牧儿:打柴放牧的孩子。荛:打柴。 [23]行牧且荛:一面放牧,一面打柴。 行:从事。 荛:打柴 [24]豪贼:强盗。豪,强横。 反接:把双手反绑起来。 [25]布囊其口:用布封住他的口。 囊:口袋,这里意为捂住。 [26]虚:“虚”通“墟” 集市。 [27]伪:假装。 [28]恐栗:恐惧发抖。 栗:通“傈”战栗。 [29]为儿恒状:做出小孩常有的那种样子。 恒状:常有的情态。 [30]易:意动用法,轻视,不在意。 [31]为市:去做人口买卖,谈生意,指寻找买主。 [32]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33]微伺:暗地等候。伺:窥察。微:偷偷地 [34]以缚背刃:把捆他的绳子靠在刀刃上。 [35]力上下:用力上下来回磨擦。 [36]绝:断。 [37]遽(jù具):急忙。 [38]郎:当时奴仆称主人为郎。 [39]孰若:何如,哪里比得上。 [40]不我恩:不好好对待我。 [41]郎诚见完与恩:如果您真能不杀我并好好待我。 完:保全。 [42]良久:好久。 [43]计:盘算。得专:独占。 [44]主人:指墟所窝藏豪贼的人。 [45]即:靠近。 [46]疮:通“创”。惮(dàn蛋):怕。 [47]大号:大声呼叫。哭叫 [48]愿以闻于官:愿意把这件事报告给官府。 [49]白:报告。州:指州官。 [50]大府:“大”通“太”指州的上级官府。 [51]幼愿:年幼而老实,愿,老实。 [52]刺史:州的行政长官。 颜证:唐代大臣和书法家颜真卿的从侄,曾任桂州刺史、桂管观察使。 [53]护还之乡:护送他回乡。之,往 [54]行劫缚者:从事劫持和盗卖儿童勾当的人。 [55]侧目:不敢正视,形容畏惧。 [56]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他十三岁时就能杀强暴的人。 [57]讨杀:诛杀。 [58]虚:集市。 作品译文柳先生说:越地的人寡恩薄情,无论生男生女,都把他们当作货物一般看待。孩子七八岁以后,父母就为贪图钱财而把他们卖掉。如获得的钱财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贪欲,便去偷他人的子女。得手后就用铁箍套颈,木铐铐手,以防逃跑,甚至有的成年人因敌不过束缚者也被逼为奴仆。当时在大路上互相残杀已习染成风,有幸而能长得强壮高大的人就去绑架那些力小体弱的人。汉族官吏则利用这种恶习为自己谋利,只要能得到僮仆,他们就放纵而不加追究。因此,越地人口减少,很少有人能逃脱作僮仆的悲惨命运。只有区寄,以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却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这也算够奇特的了。桂州都督从事杜周士对我讲了这件事。 儿童区寄是柳州打柴放牛的孩童。他一边放牧,一边打柴时,两个强横强盗将他绑架了,把他的双手反绑到背后捆绑起来,用布堵住他的嘴,带到四十多里以外的集市上准备卖掉。区寄假装啼哭,做出小孩子常有的恐惧发抖的样子。两强贼见此状便轻视了他,认为这孩子好对付。两人面对着喝酒,喝醉了。其中一个去谈生意,另一个躺下睡觉,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暗暗伺探,见他睡着了,便把捆手的绳子靠在刀刃上,用力上下磨擦,割断了绳子,然后拿刀杀死了睡梦中的强盗。逃离不远,又被谈生意回来的强盗抓获。他大吃一惊,要杀死区寄。区寄急忙说:“两个主人共有一个仆人,哪比得上一个主人独占一个仆人呢?他待我不好,但你如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并好好待我,随你怎么处置。”强盗想了很久,说:“与其杀了这个孩子,不如卖了他;与其卖了他,两个人分钱,不如我一个人独得。幸好杀了他。”于是他埋葬了同伙的尸体,挟持区寄到了墟场上窝藏豪贼的人家。为防万一,他将区寄捆绑得更加牢实。半夜时分,区寄自己转动着身体,靠近炉火将绑手的绳子烧断,就连手被烧伤了也不怕。又取了刀杀死了强盗。然后便大哭大叫,把整个集市上的人都惊动了。区寄说:“我是区氏人家的小孩,不应该做奴仆。两个强盗绑架了我,幸好我把他们都杀了,希望能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管集市的小吏便把这件事报告州官,州官又报告上级官府,官府长官召见了区寄,一看,想不到竟是一个年幼老实的小孩子。刺史颜证以这孩子的证明为奇,想留他作一名小吏,区寄不肯。于是就给他一些衣裳,派官吏护送他回到乡里。 从此,乡里那些抢劫绑架打家劫舍的人从区家门口走过时害怕得不敢正视。都说:“这孩子比秦舞阳还小两岁,却杀了两个强横的强盗。怎么可以招惹呢?” 作品简析这篇文章选自《柳河东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此文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年仅十一二岁的小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有心计,而且知事明理。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总之,全文表现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 作者简介柳宗元 (773—819)唐代文学家、哲学家 散文家 思想家和政治家,字子厚,世称“柳河东”“河东先生”,祖籍河东(今山西永济)。出生于京都长安(今陕西西安)。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王维、孟浩然、韦应物与之并称“王孟韦柳”,与唐代的韩愈、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和曾巩, 并称 “唐宋八大家” 。世称柳河东或柳柳州。少有才名,早有大志。公元793年(贞元九年)进士及第,五年后登博学鸿词科,授集贤殿正字。一度为蓝田尉,后入朝为官,积极参与王叔文集团政治革新,迁礼部员外郎。革新失败后贬邵州刺史,再贬永州司马。后回京师,又出为柳州刺史,政绩卓著。卒于柳州任所。今存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成就大于诗。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富于战斗性,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哲学著作有《天说》、《封建论》等。其作品由刘禹锡编成集。有《柳河东集》。著有《永州八记》《小石潭记》。 文言现象特殊句式1. 童寄者,柳州荛牧儿也(判断句) 译文:儿童区寄,是柳州一个打柴放牛的孩子。 2. 彼不我恩也。(宾语前置)否定句用代词作宾语,把宾语提到动词前面。译文:他不好好待我。 3. 愿以闻于官。(省略句)介词“以”后面省略了宾语“之”。译文:愿意把这件事报告给官府。 4. 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省略句)“去”后省略宾语“之”,相当于这里。 通假字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 “虚”通“墟” 集市。 恐栗,为儿恒状。 栗:通“傈” 战栗,发抖。 与衣裳, 与通“予”给予,给 词类活用1.布囊其口。 囊名词作状语,用布的意思。 2.以缚背刀。 缚动词用作名词,指捆人的绳子。 3.彼不我恩也 恩 这里作动词用,是好好对待,有情义的意思。 4.郎诚见完与恩 完 当保全讲,使动用法,意思是“使……完好”。 5.虽疮手勿惮 疮 这里名词作动词用,是烧伤的意思。 6 贼易之,对饮酒 易 意动用法,意思是认为.....…容易,轻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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