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城市民政局 |
释义 | 内设机构及职能(办公室 生产救灾办公室(副科级) 社会福利事业科 双拥工作办公室(正科级)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 民间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科 最低生活保障局(副科级) 行政许可科(婚姻登记处)) 简介根据桐城市编制委员《关于桐城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桐编[2010]27号精神,设置桐城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社会事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龙眠中路20号民政局大楼。 人员编制桐城市市民政局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科长(主任)25名,其中:双拥工作办公室正职高配正科级,生产救灾办公室、最低生活保障局正职高配副科级。局机关附属事业编制单列6名,其中婚姻登记人员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职责调整(一)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 取消指导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职责。 (三) 增加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 (四) 加强指导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职责,促进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 加强社会救助职责,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工作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全市民政法制宣传,指导并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三)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 负责全市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承办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和军民共建活动。 (六) 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工作;协助部队 军运和指导军人接待站管理工作。 (七)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监督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八)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牵头拟订相关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救助工作。 (九) 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 负责全市村(居)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的管理、检查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准的设置。 (十一) 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 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规范婚姻、收养和殡葬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 拟订全市民政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 负责市级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固有资产、基建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和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民政统计工作;提出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计划。 拟订全市民政系统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先进表彰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生产救灾办公室(副科级)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落实防灾减灾规划;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办灾情调查、核实、上报和统一发布工作;承办市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灾民转移安置、灾后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接收、分配国内外对我市救灾捐赠款物;负责有关物资仓储的管理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科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五保供养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工作;负责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的老职工、下放居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孤儿、弃婴收养材料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临时救助工作。 双拥工作办公室(正科级)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双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和军民共建活动;协调军政、军民关系;承担慰问部队的有关工作;承办上级双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优抚科(市复员退休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优待工作;承担国家机关有关人员、退伍军人、人民警察、参战民兵等人员评残(包括新评、补评和等级调整)的审核报批和有关抚恤工作;承担革命烈士称号审核申报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单位和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政策;负责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藉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指导军人接待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工作;协助解决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问题。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提出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及组织实施;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指导开展城乡社区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负责城乡社区图书室援建和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全市村(居)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的管理和各镇、街道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负责全市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承担市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市区道路及住宅小区等建筑物名称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公告。 民间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科按照管辖权限承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取缔未经登记并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基金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民间组织年检工作。 负责全市福利企业的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市殡葬单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殡葬习俗改革,提出殡葬改革的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全市殡葬改革;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公益金 。 最低生活保障局(副科级)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提出市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参与拟定司法、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政策;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行政许可科(婚姻登记处)负责全市新办福利企业和技改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殡仪馆桐城市殡仪馆,其前称是桐城县火葬场,始建于1974年,1975年正式投入运行,现有职工16人,其中大专以上8人,工中级职称以上有6人,共有2间告别厅,2辆殡仪车,及时快捷为客户提供殡仪服务,2台环保火化炉,能满足我市火化量的需求。 我馆本着“以人为本,事主至上”为宗旨,制定并实施了“服务真诚周到、文明健康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改进提高”的质量方针,为事主提供接听报丧电话、接运遗体、接洽丧葬业务、遗体防腐、妆容、举行告别仪式等优质高效的殡仪服务,严格按程序办事和依法服务、公开收费标准、挂牌上岗,坚决执行省厅“殡仪工作人员收受丧户一包烟、一瓶酒即下岗制”,接受群众监督,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社会福利院基本情况桐城市社会福利院位于桐城市龙眠西路,是一所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隶属于市民政局,对外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即桐城市社会福利院、桐城市光荣院、桐城市老年公寓,主要承担桐城市区“三无”老人、孤残儿童、社会弃婴、孤老革命伤残军人、烈属及社会自费老人的休养工作。占地19亩,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50名各类服务对象入住。院方现有退休职工3人,在职职工25人,其中在编职工8人,聘用职工17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桐城市社会福利院以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福利服务为重点,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宗旨,面向社会,服务大众,提倡“诚心、爱心、细心、耐心、贴心”的“五心”服务,并为之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严谨的现代化企业服务管理制度。因齐备的功能、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 2005年8月份桐城市福利院被省民政厅授予安徽省民政系统“文明窗口单位”称号;同年11月被桐城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8年11月市妇联授予我院护理部“巾帼文明岗”称号;2010年6月获得安庆市“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7月获得桐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的2009年度“先进党支部”称号。 烈士陵园桐城烈士陵园,位于城区西门外求雨岭南麓,现今的陵园路4号。烈士塔前身为“桐城烈士墓”,原建于北门钓鱼台山顶,1962年,桐城县人民政府改“烈士墓”为“烈士塔”,并移建于今址。 烈士陵园的整体布局,依山面城,坐北朝南,总面积为30000平方米,四周筑乱石围墙,其中一条4米宽林荫道,通向35级宽阔台阶,直登塔台,塔台呈长方形,面积1700平方米,周围环水泥钢筋栏杆,边沿植以翠柏。基台为正方形,面积130平方米,四周亦环以水泥钢筋栏杆,边沿植长青小树。烈士塔高10米,方体梯形,正面镌刻“烈士精神永垂不朽”八个大字,东侧镌“光荣归于为国家为人民为革命而英勇牺牲的烈士们”,西侧镌“革命烈士的光辉事迹永远为人民所景仰”,系书法家原安徽省副书记张凯帆手迹,均行书阴刻。塔后身10米处,为塔台后壁,中嵌水泥质弧形塔碑一座,隶书阴刻碑文。碑文后10米,为一长方形照壁,上书毛主席一段语录,两侧为东西烈士事迹陈列室,陈列室里分别展有各个时期的烈士事迹图片和烈士遗物。照壁后身山上,墓葬几冢烈士墓。左右两侧分别是园林休闲区,花草灌木掩映着林荫小道。烈士陵园主体建筑宏伟庄重,植于绿树翠柏之中。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城乡人民、部队官兵、学校师生纷纷前来凭吊。 军人接待站主要任务是保障成批过往的部队、入伍的新兵、退伍的老兵和支前民兵、民工等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住宿安排及军运马匹的草料和饮水供应.军站在保证完成军供任务的前提下,实行平站结合,可以利用现有设施,为部队服务,为社会服务,地址:安徽省桐城市和平路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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