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贴黄 |
释义 | 简介1、唐诏敕皆以黄纸书写,如有所更改,亦用黄纸贴去,称为贴黄。 2、宋大臣奏疏、札子皆用白纸书写,如意有未尽,以黄纸摘要另写,附于正文之后,有时一奏疏后附十数条,亦称贴黄。 3、明清时摘取奏疏中要点黏附在奏疏后面叫做“贴黄”。明因章奏冗滥,崇祯元年(1628),命内阁定贴黄之式,由上奏疏者自摄奏疏大要,附于疏尾,不许超过百字,以便省览。清初规定内外官员题奏本章,不许超过三百字,如难拘字数,则撮取内容大要,不许超过百字,贴于本后,亦称贴黄。雍正以后始不限字数。 详细介绍削取竹筒内壁约2mm厚的黄色表层(黄片),经煮压后,粘贴在木胎的器物上的竹刻工艺品。其表面或为光素,或镌刻花纹,是竹刻中的独特品种。又称竹黄、翻黄、反黄、文竹等。 清代中叶以来,福建上杭、江苏嘉定(今上海嘉定)、浙江黄岩、湖南邵阳、四川江安等地都以制作贴黄著称。福建上杭贴黄出现较早,约始于明末清初。清乾隆前期该地的贴黄工艺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贴黄日益盛行,但由于贴黄的黄片较薄,只能在上面浅刻,从而导致竹刻中的圆雕、透雕、深浮雕、深刻等传统技法不再受重视,造成清代中期以后竹刻的艺术水平明显下降,光绪年间(1875~1908),湖南邵阳贴黄折扇曾作为贡品。 贴黄工艺在乾隆年间(1736~1795)曾达到很高水平,尤其是宫廷使用的贴黄器物,胎骨复杂而严谨,雕刻和装饰精致而华美。北京故宫博物院珍藏的仿攒竹方笔筒以黄片贴出细竹丛丛,高低不平,错落有致;双桃盒采用贴黄和染色象牙雕刻相结合的工艺;蕉叶饕餮纹瓶在本色竹黄上再贴以深色竹黄;冠架是在紫、棕色篾丝编织上再贴竹黄;海棠式罩盒是在透雕图案的紫檀盒上镶嵌竹黄,可谓穷工极巧。 中国贴黄现主要产于湖南邵阳、浙江黄岩、四川江安。贴黄以木为胎,可突破竹材为圆筒的限制,制成各种形状的器物,是一般的竹刻所不能及的。它的品种很多,有各种盒(如邮票盒、糖果盒)、水果盘、茶叶罐、烟具、台灯、花瓶、笔筒、相片架等日用品以及台屏、挂屏等陈设品(见图)。在装饰艺术上,贴黄不仅施以雕刻,而且兼融绘画、书法、图案,并与烙画、拼嵌、彩绘、象牙雕刻等工艺巧妙结合,在象牙般色泽的黄片上,众采纷呈,而又淡雅宜人,成为独具风格的竹刻工艺品。1970年以来,贴黄采用了高温压胎新工艺,并改进原来的胶合工艺,基本上解决了虫蛀、开裂、发霉、起皮等弊病。 词语解释【名称】:贴黄 【拼音】:tiē huáng 【注音】:ㄊㄧㄝ ㄏㄨㄤˊ 详细解释 (1). 唐 代诏敕用黄纸,凡有更改,仍用黄纸贴在上面,叫做“贴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 唐 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纸贴之,谓之贴黄。盖敕书用黄纸,则贴者亦黄纸也。” (2). 宋 代奏札意有未尽,摘要另书于后,叫做“贴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今奏状札子皆白纸,有意所未尽,揭其要处,以黄纸别书於后,乃谓之贴黄。” 宋 陆游 《代二府与夏国主书》:“贴黄:前件事宜,臣等虽已面陈,缘利害至大,陛下反覆省览,故敢辄具此奏。” (3). 明 清 时摘取奏疏中要点,黏附在奏疏后面,叫做“贴黄”。 清 顾炎武 《日知录·贴黄》:“﹝ 崇祯 ﹞命内阁为贴黄之式,即令本官自撮疏中大要,不过百字,黏附牍尾,以便省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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