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足运动 |
释义 | 天足运动始于清末,天足即放足,是针对妇女的缠足而言的。 所以“天”指“解放”的意思。天足运动的开始,象征着中国女性自我意识的萌发。它不只是一种千年陋俗的革除过程,同时也是近代知识分子思想解放的发展历程。天足运动过后,被缠裹了上千年的小脚终于得到解放,“三寸金莲”已经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主要发起人当现代的中国女性能够撒着步子自由奔跑的时候,我们应该回顾一下女性反缠足运动史。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记得一下两个外国人: 第一个人是英国传教士约翰.麦克高望。他就是废除缠足的天足运动发起人和领袖。1874年他率先在厦门建立了一个拥有60余名妇女的“天足会",入会的妇女不得缠足。──这是目前中国第一个有历史可考的反缠足组织。 第二个人是英国的立德夫人,1878年,她在上海也设立了“天足会",并在无锡、苏州、扬州、镇江、南京等地设立分会,利用广学会出版书刊广行宣传,有的年份甚至散布宣传册达10万份以上,对中国新派人物的“天足运动"有推波助澜之功。 在《穿蓝色长袍的国度》的书中,立德夫人专门写了一章反对裹足之行,书中她这样写到:如果你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踏进冰冷的海水时的感觉,那么你就能体会到我现在动身去中国南方宣传反对裹足时的心情。对那里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国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风俗之一。这正是所谓的“缠足难,反缠足更难”。他们面对的不仅是千年来中国父权和夫权的最牢固的壁垒,更是千年来中国女性被规训了的身体和思想。因此,立德夫人在中国南方的劝说活动,并不能与实际放足人数来判断其是否成功,因其劝说而放足的妇女非常有限,但重要的是,她将不缠足的种子传播于中国各地。许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对于接受天足的新观念,但是却缺乏力行的勇气。不过立德夫人深信,毕竟种子已经撒入泥土,只要待其成熟,天足之事必能风行。 发展史《天津通志》记载:“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农历三月二十四,宝复礼、丁家立创办天足会天津分会,提倡去除妇女缠足的陋习。” “自宋代以后千余年间中国妇女惨遭缠足灾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绝不是危言耸听。为了缠成一双‘三寸金莲’,妇女们不知遭受了多少折磨,筋挛骨折,然而缠成的‘金莲’无非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畸形小脚。就是这样的‘金莲’令女子们举步维艰、气血不和、体弱多病。这样的一种畸形使社会无端增加了大量的残疾人,加重了社会负担,也大大影响了社会的发展。”提到“小脚”,何志华说,“我收藏民间服饰多年,当一双双小鞋摆在我的眼前时,真难想像当时的妇女受到何等的摧残。不过到了清末,人们渐渐觉悟了,于是发生了反对缠足,崇尚自然的‘天足运动’,这就是历史上经常提到的‘天足会’。” 维新派反对缠足 天津有了天足会 “‘天足’,乍听有点不明白,其实就是自然、天生的脚,天足会也就是提倡不缠足的一个民间组织。”何志华向记者解释,“1898年,在宝复礼、丁家立两位天津民间人士的倡导下,天津的天足会成立了。他们首先以组织的形式提倡去除妇女缠足的陋习,而这个天足会又与清末的‘戊戌变法’有着盘根错节的联系。这是因为清朝末年发生的反对缠足的天足运动是由一批维新志士发动起来的。” 早在1888年康有为就在老家广东南海联合一些开明乡绅创立不缠足会,提倡妇女不缠足,会员达万人以上。另一位著名维新派领袖梁启超也积极从事反对缠足的活动。在他们的倡导下,天足运动相继在其他地方开展起来,天津的天足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 不久维新变法失败,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志士所从事的不缠足运动暂告一个段落,但崇尚天足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此后更多的知识分子、名流学者投入到天足运动之中。就连镇压了康、梁的慈禧太后也在不久又重新树起了“反缠足”大旗。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禁缠足的懿旨,紧接着地方上的封疆大吏纷纷响应。 西洋人讥笑陋习 耻辱坚定反缠足 一位学者说:“中国近代化的过程是天朝迷梦破灭的过程,随着天朝迷梦的破灭,原先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的中国人对于一向所贱视的称之为蛮夷、讥之为鬼子的外国人不得不刮目相看,甚至对西方文明产生盲目的崇拜。在这样的情况下,洋人对于缠足风俗的反对态度势必会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在外国人带来新观念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了出去,其中包括留学生。 天津出国留学在清朝时期是比较早的,踏出国门的中国人在异国他乡受到新思想新文化的熏陶,观念为之改变。而且他们在国外还受到了这样一种刺激:西方国家往往把中国人视之为无比神秘的三寸金莲的红绣鞋儿以图照或实物的形式公然陈列,如同古董奇玩一样供人玩赏,甚至把它作为中国是半开化、甚而根本就是原始野蛮国度的象征。他们深感耻辱,要一洗耻辱,只有废除陋俗。于是他们对于缠足风俗自然而然地表示深恶痛绝。 反缠写进教科书 人人会唱天足歌 何志华说:“历史上反对缠足天津应当是首当其冲,在许多历史记载中都写明了这一点,而且学校成为了‘反缠’的坚强后盾。”据介绍,当时的一些私塾、学校教育中也出现了宣传不缠足的热潮。清末出版的一部国民读本教科书中就刊载了题为“缠足痛苦”的插图;天津教育工作者胡玉孙作词、张幼臣谱曲的《劝放足歌》成为当时上至师范下至小学必教的内容。清朝末年女学兴起,部分入学女子在新思想教育下开始放足,比如天津严范孙严氏女塾就要求入学女子个个放足。 学校的“加盟”,使清末天足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最是两般堪恨事,文人八股女双翘”,天足运动使得社会上对于三寸金莲的态度为之大变。 清政府被推翻后,天足运动进一步发展,政府把放足与禁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1912年3月,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后来尽管政局多变、世事混乱,但是劝禁工作并未停顿,而且,对于劝禁缠足的宣传教育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小学课本加入了劝诫缠足的内容,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孩做起;二是向社会上的广大普通群众宣传放足通过民众学校、农民教育馆、民众茶园、讲演所、阅报社等种种场所,把反对缠足、宣传天足的内容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俗曲、歌谣、戏剧等形式介绍给群众;三是新闻报刊方面积极从事戒缠的宣传活动。这些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加深了广大民众的天足观念。 婚姻阻碍婚姻帮 小脚女子难出阁 据了解,天足运动受到阻力最大的因素是婚姻。悠久的缠足历史,狂热的金莲崇拜,早已养成了男子娶妻以小脚为荣,甚至养成非小脚女子不娶的恶习。这种恶习根深蒂固,一朝一夕之间难以改变。天足运动之中不少女子并非不想放足,但是一想到婚姻大事,一想到苟非三寸金莲就有嫁不出去的可能,她们就退却了。许多进步女学生本来已经放足了,但离开学校后,在沉重的社会压力之下又重新把脚缠裹起来。 “虽然婚姻给天足会运动的开展造成了很大障碍,但最终也是婚姻帮助了天足运动。”何志华说,天足运动最终取得了成功,成功的经验也在于天足运动者找到了“婚姻”这一至关重要的症结。 为了打破婚嫁难关,1897年6月30日,梁启超与汪康年等人发起组织了不缠足会。在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里,对于这一点写得相当明白:“此会之设,原为缠足之风,本非人情所乐,徒以习俗既久,苟不如此,即难以择婚,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婚渊,无所顾虑……(一)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二)凡入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三)凡入会人所生女子,其已经缠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如在九岁以上不能放解者,须以全籍报明,方准其与会中人婚娶。(四)凡入会后所生子女,当随时陆续报名……” 推翻清朝后,各地在劝禁缠足时更是抓住了“婚姻”这一关键,曾经有让“各县小学校学生,皆系臂章,不娶小脚女子为妻”、“风示各学生,誓不娶小脚女子为妻”的办法,再加上在社会上长期不懈地灌输劝导不娶小脚女子为妻的思想。到后来,社会上形成了娶小脚女子为耻、娶天足女子为荣的时尚,此时即使是顽固透顶的父母,为了女儿前途着想,也不得不放弃为女缠足的打算。婚姻问题的解决、娶妻观念的改变,注定了天足运动的最终胜利,近代中国社会长期动荡不安的局面又加速了天足运动的进程。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天足”势在必行 考察中国妇女缠足史,常见的说法起于五代。唐代流行于宫廷,宋代侧重于仕宦之家,元明以来逐渐遍及全国,在社会上形成了反以不缠足为耻的风尚,明代法令更禁止贱民缠足,以与良民相区别。 在父权、夫权社会里,一种审美观一旦被社会普遍接受,就成为风俗,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了比法律更为严格的约束力。缠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成为礼教的一部分,变成束缚广大妇女身心的枷锁。裹脚过程实际上是施加在广大妇女肉体上的酷刑:故有“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俗语。 在清末大规模的天足运动之前,官方和民间都有反对缠足的呼声。太平天国禁止妇女缠足,所到之处,对缠足恶习进行了大规模的扫荡。清初官方也屡禁缠足。清末更认为它与鸦片同害,列为禁政。但由于这一习俗根深蒂固,牢不可破,官方的天足运动始终收效甚微。例如李鸿章,他在当时算是“洋化”最深的人了,但在此问题上也不得不服从习俗。据称:某日,他的属僚拜见他的母亲,他因母亲脚大,便在一旁竭力用袍袖掩盖她的双足。清末的维新人士对天足运动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梁启超曾在《新民丛报》上著文说;“中国女子缠足,其刑若斩胫”。康有为给光绪皇帝上折:“请禁妇女缠足,以全肌肤,而维俗化。” 进入20世纪,随着“欧风美雨”东渐,天足运动逐步深入民间,有人断言“中国土地虽大,将来也不容有三寸金莲立足之地!”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审美观。缠足这一恶习逐渐丧失了市场,在中国大地上最终被彻底革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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