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剃发易服 |
释义 | 剃发易服 是指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通过暴力手段强迫长期居住在中原地区的汉族人改变传统发饰和服装而采用少数民族的发饰、服装的同化政策。 原因(以最快的速度建立对汉族人民的统治 打击广大汉族人民民族精神 伴随着满洲入关而来就是剃发易服令) 头发的故事(清朝史料中的"剃发" 张春本不肯剃发 剃发的标准) 剃发易服惨绝人寰的一些史料(摘自《剃发易服史料集》 “剃发易服”相册) 清代辫子的演变(1、清初时期 2、清代中叶 3、清代后期 4、清代末期) 关于“金钱鼠尾”的讨论(异议方 支持方 外国人眼中的“金钱鼠尾”) 特点(第二,演变历经整个清代。 第三,发式的演变过程并非匀速。 第四,发式演变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有关。 第五,发式演变是向着美化仪容的方向变化。) 概况历史上五胡、吐蕃、辽朝(契丹)、西夏、金朝、清朝都下过剃发易服的命令。尤以清朝范围最大、坚持最久、冲突最多、影响最大,所以“剃发易服”一般特指清朝初年的“剃发令”。是指中国清初时期满洲统治者规定蒙古族(不包括厄鲁特蒙古)、汉族以及其它南方少数民族改剃满洲发型的政策。不是所有人都要变更服饰:厄鲁特不用,朝鲜人不用,维吾尔族四等以上伯克才要,藏族就只有藏军需要。 1644年清军入关后,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为巩固满洲人对中国的统治、强压华夏的民族反抗意识和民族自尊,在顺治二年(1645年)颁布“剃发令”,称“自今布告之后,京师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行剃发。若规避惜发,巧辞予辩,严惩不贷。”满洲贵族叫嚣:“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北方汉族人民被迫屈从。之后清军以武力迫使南方汉人也剃发,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顺治二年(1645年)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强迫各族人民改满服。这就是所谓的“剃发易服”。尽管清军对反抗汉人进行疯狂镇压和杀戮,然而汉族人民还是进行了英勇的抵抗,比如嘉定、江阴一带百姓就因反抗剃发易服而从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到八月连续反抗清兵,最终造成了“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的惨剧。清政权还严厉禁止私藏明朝衣冠,不少人因为私藏“方巾”等明代服饰而被清政府扣上大逆罪名而遇害。满清大力推行满洲服饰,逼迫汉人穿马褂、长衫,戴瓜皮帽和类似于毡帽一类的帽子。而官场上则继承了明代的补服,朝服也行上衣下裳之制度。清朝历代皇帝都不遗余力的保护满洲服饰,说什么“满洲先民之遗风,自当永远遵守”、“一代冠服自有一代之制”、“衣冠不可轻易”。就这样,“剃发易服”政策的执行与满清王朝相始相终,一直延续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为止。 尽管“剃发易服”政策早已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它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满洲服饰早已“风靡”中国,旗袍、唐装等甚至“走向世界”,被普遍认为是中国传统服饰的象征。剃发易服加重了清朝的民族矛盾,压制了汉族先进文化和思想,也是清政府实行民族压迫的铁证。它与文字狱、屠城、圈地、投充、逃人、禁关等并称“清朝六大弊政”。剃发、易服、圈地、占房、投充、逋逃,扰乱社会秩序,破坏中原经济文化,挫伤汉人情感,带来严重后果。但由于满族本身文化的落后,导致不得不又学习先进的汉族文化,加速了满人的同化。这是多尔衮等一心维护满洲旧俗的满洲贵族始料未及的。 金钱鼠尾是指清兵入关剃发易服以后中国人的所留的发型,由于现在清宫戏的误导,很多人并不了解。 发型 我们看的清宫戏里男子都梳着阴阳头,就是头发的前半部分剃掉,后半部分编成发辫。然而实际上历史上真正清朝发式是金钱鼠尾,就是留的发辫要比小拇指还细,要能穿过铜钱中的方孔才算合格(几乎就是光头),阴阳头是清末才慢慢出现的。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炎黄子孙,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不过1647年清军攻占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由来剃发渊源清朝剃发,并非入关后才施行。 满族为女真人的一个支系,为建州女真。早在宋代,金国人就剃发,高压强迫占领区的汉人剃发。1129年(宋建炎三年,金天会七年),当时的金太宗就下过这样的强硬命令:“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 满族人“发展”了几百年,发型一直没变。满族男子一般是将头顶中间一撮如钱大之头发留长,结成辫子,其余四周发皆剃光,所以称为“金钱鼠尾”。一般来讲,满族人只有“国丧”和“父母丧”内百日不剃,平时,除中间一小撮外,周围头发不能留蓄。 努尔哈赤建后金称汗后,强迫被占领区汉人和投降的汉人必须剃发,所以,剃或不剃,成为一种政治性标志。汉人只要剃头,就免死收降,否则砍头。后金军占领辽阳后,当地汉民成千上万不愿剃头为虏,自投鸭绿江而死(见朝鲜《李朝实录》)。而当时当地,由于明清方面的拉锯战,剃发汉民又常被明军杀死,割头后冒充满人首级去“报功”。皮岛的毛文龙当时就杀了不少剃发的汉人,拿其首级向明廷邀赏。 皇太极继位后,杀人方面有所收敛,但对剃发则要求更严。惟一例外的是,朝鲜由于向满清投降早,作为一种特殊礼遇,皇太极对这个附庸国表示宽大:冠履不易,可以免剃。 清军初入关,占领北京后不久,即发布剃发令。由于吴三桂等明朝降官劝说,加之北京及周围地区人民反抗连连,多尔衮不得不收回成命(但他对率先剃发的明朝兵部侍郎金之俊等人,还是表现出特别的信任)。所以,清军入据北京后,好长时间内,明朝旧官变成清朝官员,仍旧身穿明服,冠裳不改。 但是,当北京的多尔衮得知南京已定,又有汉臣孙之獬紧劝,即改变初衷,让礼部在全国范围内下达“剃发令”。 奸臣孙之獬上书剃发孙之獬,山东淄川人,明朝天启年间中进士。此人因人品低下,反复无常,一直郁郁不得志。清军入关后,老哥们儿求官心切,是第一批摇尾乞降的汉官,并当上了礼部侍郎。为报新主提拔之恩,他一时间又想不出什么平定大计,孙之獬就走个“偏门”——主动剃发。 孙之獬老小子前脑门一溜精光,后面也拖个大辫子,穿上一套四不像的满服,施施然来,上朝时想博个满堂彩。不料,当时汉人官员仍是博冠大袖,见这么一个人不伦不类,都觉得可笑又可鄙,扬袖把他排挤出班;满族官员自恃是统治征服民族,也都纷纷脚踢笑骂,把他踹出满班。 恼羞成怒加上气急败坏,孙之獬下了朝后就立马拟了一道奏章,向清世祖建议在全境范围内给汉人剃发,其中有几句话直挠清帝(也就是当时摄政的多尔衮王爷)心窝: “陛下平定中原,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之从陛下也!” 清帝顺治当时年仅七岁,全权大事全部由摄政王多尔衮一人说了算。多尔衮等人本来就是蛮族性格,被孙之獬这一阴激,深觉其言甚是有理。回想历史,自以为辽、金两朝是由于“汉化”最终导致了皇族的消沉。 孙之獬的进言,正好挑起多尔衮的警惕之心,他想先从形式上消除“汉化”的潜在危险——好!我先下手为强,先给全体汉人来个“满化”,强迫剃发! 恶法逼人,本来渐趋平静的江南地区,顿时如水入沸油般四处暴散起反抗的怒潮。1645年6月28日,清廷再次传谕:“近者一月,远者三月,各取剃发归顺。”剃发成了绝对命令。 如此野蛮的“留发不留头”,引发了江南汉族人民的强烈反抗。从苏州开始,抗争怒潮波延而起,常熟、太仓、嘉定、昆山、江阴、嘉兴、松江,处处义旗,人人思愤。清军王爷多铎大肆镇压,江南胜地,顿时血流成河。 一朝天子一朝臣。以家族宗法儒学为源的中国人,或许能把朝代兴迭看成是天道循环,但如果有人要以衣冠相貌上强迫施行历史性的倒退,把几千年的汉儒发式和盛唐袍服变成“猪尾巴”小辫,这不仅仅是一种对人格尊严的侮辱,简直类似精神“阉割”的大痛。而且,在明朝人心目中,以这种“夷狄”形象活着,死后一定有愧于祖先,再无面目见先人于地下。原本已经降附的地区纷纷反抗,整个中国大地陷入血雨腥风之中。 不过,报应真迅速。三年以后,因为受人钱财卖官,孙之獬受弹劾,被夺职遣还老家淄川。天道好还,这老贼恰好赶上山东谢迁等人起义。义军攻入淄川城,孙之獬一家上下男女老幼百口被愤怒的民众一并杀死,“皆备极淫惨以毙”。 孙之獬本人被五花大绑达十多天,被押期间,五毒备下,义军百姓在他头皮上戮满细洞,人们争相用猪毛给他重新“植发”。最后,把他的一张臭嘴用大针密密缝起,然后把老贼肢解碎割而死。 华夏衣冠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色,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游牧民族的服饰体现的是一种野性,原始的美,而华夏衣冠则体现的是一种优雅,含蓄的美,注重的是身体与自然的和谐,认为衣冠是人与自然的联系。 原因清朝满族统治者推行“剃发易服”的原因,一般认为有两点: 以最快的速度建立对汉族人民的统治满族人在刚入关时只有十余万八旗军,在辽东、辽西的满族人迁入关内后,也只有五十多万人口,并很快随着战争和“圈地令”的下达而散往中原、南方各地,而各地的汉人(还有西南地区的苗人)人口在5000万以上,这对实行“投充法”,“逃人法”等暴政的满清政权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严重问题——如何尽快统治百倍于己的汉族人民。 而“剃发易服”就是一个无比狠毒但却极其有效的方法。强迫各地的汉人穿满服,剃成满洲发式,就使得人们从外观上分不出谁是汉人,谁是满人,也就不知道本地到底有多少通过“圈地”“投充”来压迫自己的满族人;同时以屠杀立威,在“留发不留头”的清洗中杀戮了大量的潜在抵抗人员。这使汉人无法组织和进行有效的抵抗,进而巩固对汉族人民的统治。 打击广大汉族人民民族精神满族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易服来打击、摧垮广大汉族人民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保持满族不被汉族同化。后来的历史表明,满族统治者的这一措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汉人逐渐淡忘本民族服饰,习惯了满族的发式和服装。到辛亥革命推翻清帝国,号召民众剪去辫子时,仍然有许多人不愿意剪,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害怕剪去辫子后被官府杀头,可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易服”政策对汉族影响极深。 “剃发易服”是清初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针对当时各地汉人的抗争此起彼伏的情况,当时的陈名夏曾说过:“免剃头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然而不久他就因为说了这句话而被满门抄斩。 1644年3月,李自成北上攻取燕京,崇祯帝自缢,李自成派唐通招抚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吴三桂经过考虑,决定归顺新朝,并回京朝见“新君”李自成,在回京途中,因听闻家产被抄,爱妾被虏,所以改变初衷,回师山海关,袭击唐通部。李自成闻讯,决定征剿吴三桂,21日,双方激战山海关,22日晨,吴三桂情势危急,带随从冲出重围,至关外向驻扎在关外觊觎已久的多尔衮部剃发归降,双方合兵。26日,李自成败退回北京,旋即西撤,清军入关,“定鼎燕京”。 伴随着满洲入关而来就是剃发易服令此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发之荼。早在满洲建国时期,满洲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汉人效法满洲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 清军入关,继续推行这个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打败李自成进入山海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发。五月初一日,摄政王多尔衮率领清军过通州,知州迎降,多尔衮“谕令剃发”。初二进北京,次日多尔衮给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别发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抚,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遵令剃发的为数寥寥,不过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所以清军入关后,剃发、易衣冠的政策只实行了一个月。 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就此完结。当满洲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衮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十五日谕礼部道:“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礼部通告全国军民剃发。规定实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内外限于十日内,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达后的十日内“尽行剃发”。规定惩治办法:“……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是对民众的。同时要求地方官员严厉执行,更不许疏请维持束发旧制,否则“杀无赦。”这是一道严令,只能执行,不许违抗。多尔衮在顺治元年五月讲到剃发令时,就明它的功能是:“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 剃发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动极为重大,它激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导致了长期的政局不稳,以至生灵涂炭。 中国清代初期强迫汉人仿照满人习惯剃发的法令。顺治元年(1644)颁布。满族男人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之脑后。清在关外时,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投降归顺或被掳去的,都要以剃发作为标志。顺治元年五月多尔衮进入北京后,即宣布京城内外军民人等尽行剃发以示归顺,但遭到北京人民的强烈反对,不久被迫停止。二年五月清兵进入南京,南明弘光政权灭亡,清廷乃于六月再次颁布剃发令。规定京城内外以10日为限,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后也以此为限,所有文武官民都要剃发,衣冠服饰也要遵从清制,违抗者杀无赦。剃发令的颁布及强制执行加剧了清初的民族矛盾,遭到广大汉族人民的反对,触发了江南地区江阴、嘉定、苏州等地的抗清斗争。 顺治元年(1644)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汉人的习俗,原本是将头发束在头顶;而满人的习俗,[则是在头发中间]编成发辫,垂于脑后,[周围剃去]。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实质是要在精神上征服汉人,自然引起了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二十四日,多尔衮鉴于清统治尚未稳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许汉人照旧束发。顺治二年(1645)六月十五日,清廷在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之后,认为自己的统治已经稳固,再次颁布剃发令。宣布自布告发出后,京城内外军民限十日内剃发,各省军民自部文到日起也限十日内剃发。剃发令措词极其严厉:“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但是,这不仅没有吓倒大江南北的汉民,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反抗情绪。广大农民、工商业者,有气节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总分官僚豪绅,都坚决反对剃发。此后,随着清军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更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 清在颁布剃发令要求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则是在后颅中间编成发辫,结辫下垂。强制剃发!清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 1647年广州剃发易服令:“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 “一旦持剪刀 ”“剪我半头秃” ""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头发的故事清朝史料中的"剃发"清朝的那几部开国史料,伴随着攻城略地往往少不了剃发这个词汇 “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这句赤裸裸的威胁来自多尔衮,百姓则将其总结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那时因不愿剃发而被杀戮的汉人有多少,恐怕已经无法统计了。时人陈确曾云:“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杀戮之多,可以想见。而所谓“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据说三百多年之后,余秋雨先生的小学历史老师讲起来还“眼含泪花”。(余秋雨《一个王朝的背影》) 剃发令的起源,据郑天挺先生考证始于天命四年。(郑天挺《探微集》)此后清朝的那几部开国史料,伴随着后金军队攻城略地的往往少不了剃发这个词汇: 天命六年,后金攻下辽阳,“生擒御史张铨,其余官民皆剃发降”。不久辽东各地大小城池尽入金人手中,“官民皆剃发降”。 天聪三年,后金攻至汉儿庄城外,明副将标下官李丰“率城内民剃发出降”。 天聪三年,金军进攻遵化,明中军臧调元被擒投降,“遂令剃发”。 天聪四年,后金军降沙河驿,“招降城中人,皆令剃发”。(以上见清太祖、太宗《实录》) 张春本不肯剃发在清朝文献里,归降叫做“剃发归降”,投降的百姓叫“剃发降我之民”。攻下城池而官民没有剃发,就不算真的降服。明将张春的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张春曾经是四万明军的统帅,在大凌河之战中被后金俘虏。皇太极对劝降很有一套,后来的明将祖大寿、洪承畴这样的大腕都是他劝过来的,对付张春应该有富余。被俘当晚,皇太极就派人送来了佳肴美酒,但为张春拒绝,还说了“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之类的话。也难怪,如果派人送顿酒菜就能劝降一个统领四万军队的明朝将领,那崇祯的天下真是到了拿根韭菜就能捅破的地步了,皇太极对这次失败应该有心理准备。 此后,张春开始绝食,但求一死。三天之后,皇太极出马,亲自给他赐食,张春不知道是被感动还是实在太饿,开始吃饭,这就意味着他愿意效忠了。如果事情照这样发展下去,以张春的能力,他会是一个默默无闻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将。事情的转折就因为他不肯剃发。 张春虽然同意了投降,但是死活不肯剃发,皇太极无奈只好把他安顿在三官庙“恩养”。张春始终不愿剃发,最后死于庙中。 对不肯剃发的官民,满洲很早就实行了“留发不留头”政策。天聪四年三月,大贝勒阿敏示谕永平官民:“我兵久留于此,意在养民,以成大业。尔等妄意谓我将返,且间有不剃发之人,是不知兴师之意也。今尔等宜各坚意剃发,有不剃者察出处死。”皇太极谓“所获汉人,俱令剃发”。 剃发的标准入关以后,随着胜利扩大,清政府剃发令愈发生硬,遇到的反抗也越来越强烈,悲惨的故事也越来越多,前人对此多有描述,此处不再拾人牙慧,只想谈谈《清稗类钞》中的两条轶闻。 《清稗类钞》之“容止类”、“发作金钱式”条云:“董志学为江西巡按,按部吉安,饬守令礼请缙绅子弟及举贡监生饮宴。酒酣,起而言曰:‘当朝重剃发,式当如金钱,请脱帽验之。’因尽去其帽,则皆略去鬓发,余顶结如故,惟一人如式,得放出,余悉系之于狱。” 这条资料说明了剃发的标准,也就是所谓“金钱式”,全称应该叫“金钱鼠尾”式。署名“海外散人”者所做《榕城纪闻》云:“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可见标准的剃法必须剃光周围,不留死角,否则就是违式,也要杀头。因为要经常保持头顶的干净无鬓发,必须“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跟剃光看起来没多大差别,所以明朝人就认为女真人“剃发如僧”。有多难看,可以想见。怪不得剃发成了张春投降的瓶颈,怪不得明朝文人士子宁死不剃发。完全可以推测,如果没有剃发的执著政策,清军入主中原遇到的抵抗要小一大截。 说起皇帝,《清稗类钞》还有一条很值得注意,其“三圣不剃发”云:“满俗剃发,自世祖入关定鼎,汉人亦遵行之,有不从者,辄置重典。然热河行宫所藏世祖、圣祖、世宗三代御容皆不剃发,诚可异矣。” 《清稗类钞》收罗广泛而不注出处,这则资料也不知道何处得来,但是其内容似乎是可信的。从画像上看,不仅顺治、康熙、雍正,清代所有皇帝的画像前额都是有头发的。由于画像大多戴着帽子,所以我们不清楚前额之外的情况怎么样。这里不妨推测一下:清代皇帝尤其是入关以后的皇帝,随着汉化逐渐深入,发式并不是标准的“金钱鼠尾”,很可能留的很多。毕竟民族习惯虽然有异,基本的审美观大抵还是相同的。 实行清军于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入关后颁发第一次的“剃发令”,因引起汉人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汉臣孙之獬受到其他汉大臣的排挤,恼羞成怒之下向摄政王多尔衮提出重新颁发“剃发令”,而多尔衮亦正有此意;遂趁势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其执行口号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原由 清朝满族统治者推行“剃发易服”的原因一般认为: 满族统治者将剃发作为汉人是否接受清朝统治的重要身体标志,以加强统治。 满族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易服来打击、摧垮汉族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 确立满族的统治地位,确保满族不被汉族同化。 后来的历史表明,满族统治者的这一措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汉人逐渐淡忘本民族服饰,只能在死后穿上汉服以示纪念。 抵抗汉族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清朝对此进行了暴力镇压。1645年发生的嘉定三屠即与“剃发易服”有关 “剃发易服”是清初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针对当时各地汉人的抗争此起彼伏的情况,当时的陈名夏曾说过:“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然而不久他就因为说了这句话而被满门抄斩。顺治二年十月,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孔子后人)上书:“近奉剃头之例,四氏子孙又告庙遵旨剃发,以明归顺之诚,岂敢再有妄议。但念先圣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莫要于冠服。……惟臣祖当年自为物身者无非斟酌古制所载章甫之冠,所衣缝掖之服,遂为万世不易之程,子孙世世守之。自汉、唐、宋、金、元以迄明时,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诚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遗规,不忍令其湮没也。即剃头之例,当时原未议及四氏子孙,自四家剃发后,章甫缝掖不变于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变,使天下虽知臣家之能尽忠,又惜臣家未能尽孝,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本等衣冠,统惟圣裁。”多尔衮回应如下:“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著革职永不叙用。”[1]顺治十年,刑部逮捕了两个因为扮演旦角而没有剃发的人,清廷因此下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由此可见一斑。 比较著名的抵抗有: 江阴八十一日:是指1645年夏江阴人民为抵制剃发令,在江阴典史等人领导下进行的斗争。因为前后长达81天之久,故被称为“江阴八十一日”。 嘉定三屠:嘉定人民的抗清反剃发斗争颇为激烈。分别于同年六月十三日、六月十四日、八月十六日三次遭屠城。史称“嘉定三屠”。 剃发易服惨绝人寰的一些史料摘自《剃发易服史料集》(参考资料) 明朝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攻陷辽阳,“驱辽民聚城北,奴家聚城南,谴三骑持赤帜,传令自髡剃不杀。”(《明熹宗实录》卷三)。这种政策引起当地汉民的群起反对,他们杀死后金派来的官吏,逃到鸭绿江边,为了保护自己的传统,在抵抗逃跑皆无望的情况下,数万人投水自尽。对此,朝鲜史料有详细的记载:“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 明朝崇祯九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清”,并且继续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女人不许梳头缠足。”(《清太宗实录稿本》卷十四)三年,(1638年);“有效他国(指明朝)衣冠,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俱加重罪。”(《东华录》崇德三)。 明朝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清军攻入山海关,当即下令剃发易服;五月初一,清军到通州,多尔衮“谕令剃发”;初二日进入北京,次日即发出命令“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清世祖实录》卷五 顺治元年五月庚寅)。这条命令,是日后剃发易服令的第一次亮相,但是由于民众坚决反对乃至揭竿而起,清统治者认为统治尚不稳定,于是废除了这条命令,并发“上谕”:“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清世祖实录》卷五 顺治元年五月辛亥)。由五月初三起,至五月二十终,这条命令的第一次亮相,维持了仅仅半个多月。 之后,清军攻陷南京,在清统治者的眼里,他们的“大业”已经稳固,于是,剃发易服的命令第二次开始推行,这次,就没有上一次那么好说话。多尔衮谕令多铎:“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同时谕令礼部:“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这条野蛮的强迫改易风俗的“谕令”,引发了汉族民众和士子的巨大不满,拉开了之后三十七年血腥屠杀和野蛮镇压的序幕。而清统治者,铁了心要做这件事情,为此不惜杀死所有不遵守的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是清统治者说的,他们也同样是这么做的。六月十四,在常熟,为了留发而奋起抵抗的市民,被清将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海角遗编》)。 八月二十五,清军队至常熟北福山塘,逼迫乡民剃发,并杀戮不剃发者“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六月十三,清将在太仓以诡计迫令剃发,强行髡剃士绅;七月初六,满清军队攻陷不肯剃发的昆山,屠城三日“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 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嘉定三屠”,其起因也无非为此令。满洲统治者“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命令一下,一向“民风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苏州、嘉兴、绍兴、江阴等地熊熊燃烧。嘉定城中民众不分男女老幼,纷纷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临时组织的民众义军无法与清朝正规军和新附军的联盟对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后,清军蜂拥而入。 当屠城令下达之时,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若见年轻美色女子,遂“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嘉定乙酉纪事》)史家慨叹:“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 (魏斐德《洪业—满清开国史》)。血腥屠杀之后,清兵便四出掠夺财物。“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僵尸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更有甚者,清军“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嘉定乙酉纪事》)满载而去。 清朝在招降朱成功、郑经父子时,总提出以剃发、登陆为前提条件,郑方则坚持相反的意见,双方议论不决。1662年,郑成功病故,郑经嗣立,向清廷提出仿朝鲜旧例的臣服方式,“不登岸,不辫发易衣冠”,清廷不许。到1680年,清王朝在中国大陆的统治已经完全确立下来,“反清复明” 也成了一句空话,清、郑双方还在为臣服的方式、发式衣冠的问题争执不下。最后,郑经提出,台湾全岛皆可剃发、换装,只有他一人不剃不换,清廷也仍不许。台湾军民最终没能保住汉式衣冠,1683年,清军入台湾,消灭郑氏余部,满洲贵族剃掉最后一个汉人头发的目的终于“大功告成”。 自此之后,汉族丧失了他们美丽的衣服,被迫放弃了他们千年的传统。丧失了民族自尊心的汉民族,也开始逐渐为原本仰慕华夏的周围国家所轻视。朝鲜自认为“中华已亡”,自诩“小中华”;日本将中国看作“蛮夷”,而自以为华夏;安南乃至缅甸,都对中国采取了极其藐视的态度。 朝鲜李朝除对清朝的公文贺表之外,一切内部公文,包括王陵、宗庙、文庙祭享祝文,仍用崇祯年号。朝鲜《仁祖庄穆大王实录》,在明亡前用崇祯年号,在明亡后用干支纪年和国王在位年号。在仁祖之后的历代朝鲜国王《实录》,只书干支纪年和国王在位纪年。至于私人著述,直到清末,仍有人书写崇祯年号,以至竟然有“崇祯二百六十五年”的纪年。”(《朝鲜王室的“反清复明”秘密计划》原载《世界华人》2004年第1期) “剃发易服”相册影响全国平定后,清朝满族统治者取得胜利,汉族男子普遍接受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也有不愿改换衣冠者逃到海外,或遁入空门带发修行。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后,剃发令废除,不少人(包括满人,由于怕受到汉人报复,因此也改变发型)遂剪去辫子,但仍有如张勋等保皇人士,坚持留辫子并率领辫子军,以表示对清朝的效忠。而当时在日本殖民统治下的台湾,剃发与缠足、吸食鸦片并列为台湾三大陋习之一,但与后两者不同,日本人未对台湾人的发型进行强制规范,而台湾人在受到日本统治影响后,多为自发性主动剪去辫子。 而经过两百多年影响,改良过的满人服饰,取代了汉服成为多数中国人认知的代表中国人各民族服饰或传统服饰。诸如旗袍、长袍马褂等等。2001年在上海举行的APEC会议,会后领袖代表所穿着的传统服饰,虽称为唐装但实际上即是马褂。 当今中国社会有部分人士主张“回复汉服”的运动,希望推广鼓励汉人重新穿着传统汉服,不过在现代中国服装高度西化影响下,未能成为潮流。而官方则从保护传统文化角度出发,对汉服采取了一些疏导措施:现在在官方56个民族介绍网站上,汉族的服装已经被替换为一幅汉服女装的图片,虽然右衽、交领等特征被袖子遮住了,但这初步已经表明了官方的支持态度。 清代辫子的演变清一代男子的发式并不像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那样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数次演变:嘉庆以前发辨较细,嘉庆初年进入中期,开始发辨变粗,清末演变为半剃半流式。 清朝自建立之日起,一道剃发令改变了占全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全体男性的传统发式。将原来明朝时的蓄全发束于头顶并挽髻的发式,一夜之间改为剃发梳辫下垂的发式。由此展开了清代特有的激烈、残酷、持久的民族征服与反征服,暴力强权与文明进步的抗争,构成了清代有别于汉族统治朝代的社会内容。 然而,有清一代男子的发式并不像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那样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数次演变: 1、清初时期以剃发为治国之策,自辽东地区广大汉族民众的反抗至清入关后的无数次反剃发斗争,成千上万的汉人为之付出了巨大牺牲。而此时的蓄发部位已悄然无声地逐步由脑后移到了头顶,但仍可称金钱鼠尾式。 2、清代中叶经过清初大屠杀以后,发式约自嘉庆初年起有所变化。头顶蓄发数量明显增加。胡须亦从只留上唇左右几根变成包括下巴在内的全部。 3、清代后期即嘉庆以后男子的发式逐步演变为将顶发四周边缘只剃去寸许,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辫子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或称发辫。 4、清代末期在觉悟了的知识青年和学生掀起的革命斗争中,把剪辫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清末开始,到清朝灭亡之时,剪辫子成了全国范围从下到上又从上到下的革命运动。 关于“金钱鼠尾”的讨论异议方网上传闻清初剃发有“金钱鼠尾”之说,当时的确这一词“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是袁彭年湖北公安县人袁彭年(崇祯七年进士,历仕崇祯、弘光、隆武三朝,降清后随佟养甲、李成栋入粤,任广东学政署布政使)起草告示(见何是非《风倒梧桐记》卷一)。这样写,仅仅是出自一种修辞,有夸大之义,用于对比先前的发式,并非说只剩一绺头发。 金时女真人“妇人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後,耳垂金环,留脑後发以色丝系之,富者以珠玉为饰。”(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妇人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後,耳垂金环,留脑後发以色丝系之,富者以珠玉为饰),《大金国志》:“辫发垂肩,与契丹异(契丹皆削顶重发),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基本上可以明不会只留很少头发。头发本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体最重要的器官:头部,北方民族为了轻便采取一些措施,所以无论是实际操作还是现实的需要,都不会只留一撮毛,如清初(顾炎武《断发》诗)“一旦持剪刀 ”“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还有2006年5月,在北京石景山玉泉路某施工现场意外挖掘出一具清代龙袍干尸。此人下葬棺椁的棺头上所载为:皇清诰授中宪大夫拙吾黄公之灵柩。由此可确定,干尸的身份为清康熙时期的“中宪大夫黄拙吾”清代发式为前面坤发,后面辫子,而干尸的这种“发髻”发式与清规“剃发令”不符,清代发式为前面坤发,后面辫子,而干尸的这种“发髻”发式与清规“剃发令”不符,经过专家考证,黄拙吾死后其家人将其发辫挽成发髻,依然保持明朝发式入葬,以示慰藉。观其脑后头发还是较多的。 清朝前期确实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半剃半流式,但也不真的是鼠尾那么细的,头发的确有个增多的过程。 支持方CCTV的解说视频说的很清楚,这个干尸是明朝遗民,还穿龙袍,本来就很蹊跷。如果以这个干尸来否认金钱鼠尾,岂不是还可以否认满清的辫子吗?因为这具干尸是明朝汉人的束发,不是辫子。这个CCTV的视频用四分钟讲剃发易服,还专门花一一分钟讲清初的金钱鼠尾..... 金钱鼠尾是指清兵入关剃发易服以后中国人的所留的发型,由于现在清宫戏的误导,很多人并不了解。 我们看的清宫戏里男子都梳着阴阳头,就是头发的前半部分剃掉,后半部分编成发辫。然而实际上历史上真正清朝发式是金钱鼠尾,就是留的发辫要比小拇指还细,要能穿过铜钱中的方孔才算合格,(几乎就是光头)阴阳头是清末才慢慢出现的。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炎黄子孙,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不过1647年清军攻占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外国人眼中的“金钱鼠尾”1793年英国访清使团随团画师威廉·亚历山大(William Alexander)的纪实画稿证明,乾隆时期还是金钱鼠尾。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中译本为《大清帝国城市印象》。 相册内有英国传教士所作 两张油画。 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人的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对于满洲“留头不留发”的标准发式“金钱鼠尾”,当时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遗编》叙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后事,记载满人发式,是所谓“金钱小顶”。 相册内有1799年日本出版的《清俗纪闻》,《唐土名胜図会原稿》( 冈田玉山编述 画 冈熊岳,大原东野画)。 特点纵观有清一代经历的辫子演变过程,这个自然和必然的过程具有如下一些很有意思的特点:第一,发式沿着蓄发越来越多的固定趋势演变。亦可以说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第二,演变历经整个清代。是一种不以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人倡导的,全社会的,潜在的自然运动。而且是自下而上,不分满汉、不分军民,不分官吏、商人、农夫、市民、书生,乃至九鼎之尊的皇帝,都在跟着变。 第三,发式的演变过程并非匀速。从1644年清兵入关到1799年以前,历时155年,占整个清代267年的多半时间,蓄发虽然也是沿着逐渐增多的趋势,但速度很馒,到1799年蓄发最多时也超不过全发的三分之一。而1799年以后,其变化速度加快。在不过百年的时间里,蓄发已占全部头发中的大部分,超过了三分之二。发式演变的速度正好与统治强弱相反,统治很强演变速度很慢,而统治能力减弱,则演变速度加快。 第四,发式演变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有关。有清一代267年间,一直持续着蓄发越来越多的演变趋势。到剪辫子运动截止了。这个满洲贵族预想不到的形势,是由社会进步的新形势决定的。所以说整个清代男子发式的变化是与政治形势的变化分不开的,也可以说取决于政治形势的变化。满洲贵族不能永远维护清前期那样的稳固统治,所以也没有把发式维护在前期的式样上。 第五,发式演变是向着美化仪容的方向变化。清初推行剃发令时,汉人把剃掉头发看成割断了对父母的孝道。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基础上,美的标准就是保留的头发越多越好。满族入关以后,获得了与汉人相同的自然环境、生活和生产方式,以及相同的文化,具备了发式演变必然向着蓄发越来越多方向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动力。 虽然这种动力最初敌不过强权和暴力,但是当强权政治越来越削弱时,潜在的动力就逐步显示了威力。清代剃发和辫发的演变历史也证明,人类是要前进的,当文明与暴力冲突的时候,虽然暴力有时占上峰,但是那是暂时的,最终的胜利还是文明与进步。 吕思勉中国通史说剃发易服当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谚,其执行的严厉可想。此举是所以摧挫中国的民气的,其用意极为深刻酷毒。缘中国地大而人总,政治向主放任,人民和当地的政府,关系已浅,和中央政府,则几乎毫无直接关系,所以朝代的移易,往往刺激不动人民的感情。至于衣服装饰,看似无关紧要,然而民族相沿,就是一种文化的表征,用兵力侵略的异族,强使故有的民族,弃其旧有的服饰而仿效自己,就不啻摧毁其文化,而且强替加上一种屈服的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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