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太府寺 |
释义 |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简介官署名。古代“太”亦作“大”,《周礼》天官之属有大府,辅佐太宰掌理贡赋之事,历代不置,其职任在司农、少府。 历史公元508年(南朝梁天监七年)分少府、司农之职,始置太府寺,主官为太府卿,与少府寺相对,均为供应皇室用度之官,两者的分工是太府专管库储出纳,少府专管工程制造。 陈沿置。 北魏初无太府,太和中始改少府为太府,其主官称太府卿,加置少卿。 北齐沿其制置太府寺,以太府寺卿、少卿为正副主官,丞助理寺事。统左中右三尚方、左藏、司染、诸冶东西道署、黄藏、右藏细作、左校、甄官等署,诸署职掌均为前代少府、司农之所属。 北周实行六官制度,有太府中大夫、计部中大夫,其所掌相当于太府寺的职任。 隋沿置,炀帝时分太府寺置少府监,太府寺不再掌皇室私用,而变成为国家金帛和谷物的保管出纳机构。 公元662年(唐龙朔二年)改太府寺为外府寺,卿与少卿改为外府寺正卿与外府寺大夫,公元670年(咸亨元年)复旧。公元684年(光宅元年)改为司府寺,主官仍称卿与少卿,公元705年(神龙元年)复为太府寺。掌财货廪藏与贸易。属官有主簿二人,录事二人,府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领京都诸市署及平准、左右藏、常平诸署。唐制以户部司财务政令,而太府掌管仓储出纳,太府的出纳,是根据户部所行的文书执行的,户部又凭太府寺的申报审核其开支实数,以互相制约。犹恐别有弊端,又加防范措施,一是特派御史监临出纳,二是特派大臣行使出纳权,称为太府出纳使,并委判官担任事务性工作,往往侵夺太府本官之权。 宋代太府寺置判寺事一人,同判寺事一人,其职掌仅为供祠祭香币、帨巾、神席及校造斗升衡尺。元丰改制后,置太府寺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丞助理事务,始正其职,掌管国家财货的政令,以及库藏出纳、商税,平准、贸易等事。领左藏东西库、内藏库、奉宸库、祗候库、元丰库、布库、茶库、杂物库、粮料院、审计司、都商税务、汴河上下锁、蔡河上下锁、都提举市易司、市易上界、市易下界、杂买务、杂卖场、交引库、抵当所、和剂局、惠民局、店宅务、石炭场、香药库。 辽南面官中有太府监,金元亦置太府监,明始废,其职并于户部。 宋代太府寺旧制旧置判寺事一人,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同判寺一人,以京朝官充。凡廪藏贸易、四方贡赋、百官奉给,时皆隶三司,本寺但掌供祠祭香币、帨巾、神席,及校造斗升衡尺而已。 元丰改制元丰官制行,始正职掌,置卿、少卿各一人,丞、主簿各二人。卿掌邦国财货之政令,及库藏、出纳、商税、平淮、贸易之事,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四方贡赋之输于京师者,辨其名物,视其多寡,别而受之。储于内藏者,以待非常之用;颁于左藏者,以供经常之费。凡官吏、军兵奉禄赐予,以法式颁之,先给历,从有司检察,书其名数,钩覆而后给焉。供奉之物,则承旨以进,审奏得昼,乃听除之。若春秋授军衣,则前期进样,定其颁日,畿内将校营兵支请,月具其数以闻。凡商贾之赋,小贾即门征之,大贾则输于务。货之不售者,平其价鬻于平淮,乘时赊贷,以济民用;若质取于官,则给用多寡,各从其抵。岁以香、茶、盐钞募人入豆谷实边。即京都阙用物,预报度支。凡课入,以盈亏定课最、行赏罚。大祀,晨裸则卿置币,奠玉则入陈玉帛,馀祀供其帨巾。分案九,置吏六十有五。 元佑初,以仓部郎官印发文钞,三年,复归本寺。又诏太府置长、贰。五年,令长贰每月分巡所辖库务。元符元年,增置丞一员。三年,改市易案为平淮,其市易务亦如之。崇宁中,置药局七所,添丞一员点检。宣和三年减罢。靖康元年,诏内外官司局所依熙宁法,钱物并纳左藏库,凡省一百五所。又诏户部、太府寺长贰当职官及本库官吏俸钱,候在京官吏支散并足,方许支给,从户部尚书梅执礼之请也。 所隶官司所隶官司二十有五:左藏东西库,掌受四方财赋之入,以待邦国之经费,给官吏、军兵奉禄赐予。旧分南北两库,政和六年修建新库,以东西库为名。西京、南京、北京各置左藏库、内藏库,掌受岁计之馀积,以待邦国非常之用。奉宸库,掌供内庭,凡金玉、珠宝、良化贿藏焉。祗候库,掌受钱帛、器皿、衣服,以备传诏颁给及殿庭赐予。元丰库,掌受诸路积剩及常平钱物,凡封桩者皆入焉。神宗常愤契丹倔强,慨然有恢复幽燕之志,聚金帛内帑,自制四言诗一章,曰:“五季失国,猃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爰设内府,基以募士,曾孙保之,敢忘阙志。”每库以诗一字目之,储积皆满。又别置库,赋诗二十字,分揭于库,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遗业,顾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微宗朝,又有崇宁库、大观库。 布库,掌受诸道输纳之布,辨其名物,以待给用。茶库,掌受江、浙、荆湖、建、剑茶茗,以给翰林诸司及赏赉、出鬻。杂物库,掌受内外杂输之物,以备支用。粮料院,掌以法式颁廪禄,凡文武百官、诸司、诸军奉料,以卷淮给。审计司,掌审其给受之数,以法式驱磨。都商税务,掌收京城商旅之算,以输于左藏。汴河上下锁、蔡河上下锁,掌舟船木筏之征。都提举市易司,掌提点贸易货物,其上下界及诸州市易务、杂买务、杂卖场皆隶焉。市易上界,掌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乘时贸易,以平百物之直。市易下界,掌飞钱给券,以通边籴。杂买务,掌和市百物,凡宫禁、官府所需,以时供纳。杂卖场,掌受内外币馀之物,计直以待出货,或淮折支用。榷货务,掌折博斛斗、金帛之属。交引库,掌给印出纳交引钱钞之事。抵当所,掌以官钱听民质取而济其缓急。和剂局、惠民局,掌修合良药,出卖以济民疾。店宅务,掌管官屋及邸店,计置出僦及修造之事。石炭场,掌受纳出卖石炭。香药库,掌出纳外国贡献及市舶香药、宝石之事。 建炎诏罢建炎诏罢太府寺,以其所掌职务拨隶金部。绍兴元年,复以章亿守太府寺丞,措置印给茶盐钞引,续添置丞二员。四年,复置卿、少各一员。十年,复置主簿。十一年,诏交引库书押钞引寺丞两员。遇合推赏。各与减磨勘二年。寻诏三丞一体行之。隆兴元年,并省主簿一员,明年如旧制,设案七,以序次分管。监交案,随逐丞簿赴左藏库监交看验纲运钱物。中兴后,所隶惟有粮料院、审计司、左藏东西库、交引库、祗候库、和剂局、惠民局如前制所置。左藏南库,系桩管御前激赏库改。以侍从官提领,又置提辖检察官一员,编估局、打套局,二局系拣选市舶香药杂物等第,会其直以待贸易。 寄桩库,掌发卖香药、匹帛,拘其直归于左藏南库。置监官提领二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贡赋、百官俸秩,谨其出纳. 丞四人,从六品上。掌判寺事。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陈于庭者,受而进之。会赐及别敕六品以下赐者,给于朝堂。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帐,凡在署为簿,在寺为帐,三月一报金部。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钞目,句检稽失,平权衡度量,岁以八月印署,然后用之。录事二人。 官职设置两京诸市署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 左藏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钱帛、杂彩。天下赋调,卿及御史监阅。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监事四人。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彩画。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二人,从八品下;监事五人。掌平籴、仓储、出纳。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显庆三年,置署。武后时,东都亦置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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