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斯托雷平 |
释义 | 斯托雷平(l862—1911) 俄国政治家。出身贵族。毕业于彼得堡大学。1884年起在内务部供职,1902年起相继担任格罗德诺省和萨拉托夫省省长。因镇压农民运动有功,1906年起任内务大臣和大臣会议主席。策划并发动1907年“六三”政变,开始斯托雷平反动时期(1907—1911)。1911年在基辅被社会革命党人暗杀。2008年,俄罗斯举行了一次“最伟大的俄罗斯人”的评选活动,结果彼得·斯托雷平力压斯大林高居第二位,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名列榜首。 人物简介镇压工农革命运动,大肆屠杀革命者,绞索遍及全国,被称为“斯托雷平的领带”。领导实施斯托雷平土地改革。1906年法令规定农民有权退出村社,随时可将份地确定为私产,以建立独立田庄(在村社某一地段内获得一块份地)和独家农场(完全脱离村社的土地),通过农民银行扶持“殷实”农民建立独立田庄和独家农场;1911年法令公布土地规划条例,规定凡进行土地规划的地方,村社份地均自动变为私产;推行向西伯利亚等边疆的移民政策。旨在摧毁村社,扶植富农阶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改革进展缓慢,1906—1916年间只有24%的农民脱离村社。 改革俄罗斯帝国最后挽救危局的一次努力是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的总理斯托雷平的改革,这场改革今天还被学者们关注是因为改革形式和方法与中国后来奉行的改革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 农民对土地有着天然的需求,到斯托雷平改革之时,农民的土地问题已经恶化到不改不行的地步了,不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帝国注定不会有安宁,但是作为既得利益群体的贵族和地主是不希望改革的,在保持地主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解决农民缺地问题,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但又不得不做。 1906年11月9日沙皇政府颁布法令允许农民把村社份地确认为私有财产,并且允许退出村社,改革让俄罗斯村舍这一宗法制共同体开始瓦解,农民阶层开始分化,自然经济收到商品经济冲击,农业生产水平有了提高,俄罗斯传统的文化基础受到了削弱。应该说斯托雷平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还在,这场土地改革并没有彻底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和村社份地占有制,矛盾冲突的根本问题都没有解决。俄罗斯前三届杜马会议上,农民代表们都要求把地主土地交给农民耕种,要求更加平均的分配原则和劳动原则,而地主和贵族阶级也是不会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的,冲突仍是难以避免的。 斯托雷平的第二项改革内容针对的是当时俄罗斯社会的第二个焦点矛盾:政治体制改革。斯托雷平希望通过对地方管理和自治机关的改革来消除或至少弱化阶层和等级色彩,建立更加有效地中央集权化管理机构,他希望通过建立各阶层的地方自治机构和村社的方案,让农民机构打破封闭性和狭隘性。这一改革的思路符合俄罗斯现代化进步的需要,但是通过杨贵族大地主、宫廷利益集团都强烈的抵制,改革依旧是失败的。 到了1911年,俄罗斯西部省份的地方自治改革法案引发了新一轮政治危机,沙皇与斯托雷平和第三届国家杜马多数代表失去了相互的信任,他强力推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遭到了保守派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的抵制,另一方面他对造反的反对派的铁腕镇压手段激起了左派和自由派的敌视。斯托雷平本人被刺杀也标志着这份体制改革的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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