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斯科茨伯勒男孩 |
释义 | 1931年3月,9名年龄在13至21岁之间的黑人男孩乘坐穿过亚拉巴马州乡村的敞篷货车时因斗殴被捕入狱。随后被控强奸了两名搭乘同列货车的白人女孩 — 鲁比·贝茨(Ruby Bates)和维多利亚·普赖斯(Victoria Price) — 而受审。事发地点是斯科茨伯勒,当时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城镇,但即将因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民权案件之一而名声蜚扬。这是一个有关种族主义、成见和性禁忌的故事,发生在当时种族隔离状况严重的美国南方的腹地。9名男孩中有8人被草率地定罪,判处死刑。当年只有13岁的罗伊·赖特(Roy Wright)幸免于最终的死刑判决。 案件介绍“斯科茨伯勒男孩诉亚拉巴马州”(Scottsboro Boys v. the state of Alabama)是轰动全国的案件,也是美国民权运动的一大前兆,并导致了美国最高法院两个里程碑式的裁决,从而加强了所有美国人的基本权利。这一案件还清楚地提醒人们,宪法明文规定的神圣权利很少会马上兑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司法阐释和审议而逐渐得到发展。 进行最初审判的法院仍位于这座城镇的中心,但有位居民马上提醒一名参观者说,后来的审判转移到亚拉巴马州的其他地方。许多被询问的人对70年前在这里发生的事只有些依稀的印象。一名老年男子说道:“审判开始时我还是个孩子。我模模糊糊地记得我的父母提到了这件事。只是到了后来我才认识到,一件重要的事情就发生在这座城镇。但一直到民权运动成为大事以后,我才真正意识到这一点。” 案件意义“斯科茨伯勒男孩”案的故事不仅在民权史上,而且在宪法的发展上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正是这一案件,使第十四条修正案关于“平等的法律保护”(equal protection under the law)和“适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的保证得到意义广泛的解释。这一案件还扩大了第六条修正案保证被告“由律师协助”(have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的权利的范围。特别要指出的是,这一案件最终导致无论在州还是联邦的刑事审理中,所有美国人都可得到律师的帮助,同时还导致了一项任何种族或民族群体不得被排斥在陪审团之外的规定。《美国宪法》的第六条修正案包括旨在确保刑事被告接受公正审理的各项不同权利。一个关键条款是由律师代理的权利。但是,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请律师帮助的权利仅限于那些能支付得起律师费的人,还限定于联邦司法管辖权限内的罪行。但这种情况被这些“斯科茨伯勒男孩”改变了,他们被指控违反的是州的法律,并非联邦法律,而他们一贫如洗,甚至无法养活自己,更不用说出钱请律师了。但最终还是提供了两名律师,尽管远远不够称职。而且其中一名律师是田纳西(Tennessee)州的房地产律师,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直醉醺醺的。另一名律师是当地的,但已有几十年未出庭代理过案子了。 第一个里程碑式的最高法院裁决“鲍威尔诉亚拉巴马州”(Powell v. Alabama,[1932])一案是以9名被告中一人的名字命名的。美国最高法院在这此案中作出了一项里程碑式的裁决,宣布必须为这些面临死刑的贫穷被告提供足够的律师协助。这项裁决主要基于《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适当法律程序”的条款。在推翻那项死刑判决的过程中,美国最高法院的绝大多数法官确信,“斯科茨伯勒男孩”案中所作的辩护起码是不充分的。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指出,无论在州法院还是联邦法院,就这类严重的案件而言,律师的协助对适当的法律程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唐纳德·莱夫利(Donald Lively)在其《里程碑式的最高法院裁决》(Landmark Supreme Court Decisions)一书中写道:“在推翻这些定罪的过程中,最高法院认定,刑事审判的复杂性须有律师出庭的权利。”,尽管“鲍威尔诉亚拉巴马州”一案是一个仅适用于可判死刑案例的有限判决,宪法专家们指出,它已对美国的法理学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因为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首次同样在州和联邦法院中得以确立。 此外,正如《美国宪法词典》(U.S. Constitutional Law Dictionary)所解释的:最高法院的裁决“通过第十四条修正案的‘适当的法律程序’条款,将第六条修正案有关律师协助的条款与各州相联,尽管(此刻)在审理阶段还只适用于可判死刑的案例。” 莫琳·哈里森(Maureen Harrison)和史蒂夫·吉尔伯特(Steve Gilbert)在其《美国最高法院里程碑式的各项裁决》(Landmark Decis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一书中,也强调了这次裁决的重要意义。他们写道:“从一开始,我们的州和国家宪法便特别强调程序性和实质性保障以确保在公平的法庭上所有被告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情况下进行公正的审判。” 第二个里程碑式的最高法院裁决但是,亚拉巴马州不肯屈服,并重新就“斯科茨伯勒男孩”案提起公诉,即使对那两名女孩进行体检的医生证实她们未被强奸,而鲁比·贝茨本人在新的审判开庭前一个月时,也推翻了原来的供词。被告中的两人 —海伍德·帕特森(Heywood Patterson)和克拉伦斯·诺里斯(Clarence Norris)再次被判死刑。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二个里程碑式的裁决 — “诺里斯诉亚拉巴马州”(Norris v. Alabama[1935]) — 再次推翻了死刑判决,这一次是因为亚拉巴马州禁止非洲裔美国人进入陪审团。这项一致通过的裁决提到,黑人“一直被完全排除”在陪审团外,并称某些人所谓非洲裔美国人不具资格参加陪审团反映了“一种极端的武断”。 《牛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指南》(The Oxford Guide to U.S. Supreme Court Decisions)在对诺里斯案裁决重要性的评论中指出,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制度化地将非洲裔美国人排除在大陪审团和审判陪审团之外,剥夺了非洲裔美国人被告在(亚拉巴马州)州法院享受第十四条修正案保障的平等法律保护权利。”詹姆斯·古德曼(James Goodman)在其受到广泛好评的《斯科茨伯勒的故事》(Stories of Scottsboro)一书中写道,他们实际上被剥夺了由公正的陪审团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在一个一致赞成的意见中,美国最高法院支持这一辩护,即认为黑人被武断和制度化地排除在亚拉巴马州陪审团候选名单之外,违反了第十四条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的规定。”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两项裁决反对亚拉巴马州的起诉,但该州固执己见仍要举行更多的审判。最终,这些男孩中有5人被定罪并要在狱中长期服刑,最后一名直到1950年才释放出狱。其他4人获得了自由。尽管最高法院未能使5名“斯科茨伯勒男孩”免遭牢狱之灾,但它确保了他们不被处死。在宪法意义上,这一案件的重要性在于,美国最高法院至少在可判死刑的案例中坚持维护了得到足够律师协助的权利。它还表明,基于种族原因将公民排除在陪审团之外是不可容忍的。1935年的“诺里斯诉亚拉巴马州” 案裁决最终 — 但不是立即 — 导致了在整个南方废除了陪审团全由白人组成的做法。 后来的法院判决就“鲍威尔诉亚拉巴马州”案的裁决而言,随后的最高法院裁决加强了获得律师协助权利的保证。在“约翰逊诉策布斯特”(Johnson v. Zerbst,[1936])一案中,最高法院宣布,必须向所有在联邦法院受到重罪指控的被告提供律师。以前(自1790年以来),只有在联邦法院中受到可判死刑罪指控的人必须有律师协助。20世纪40年代,最高法院将这一权利扩大到所面临指控轻于“斯科茨伯勒男孩”所受指控的州重罪被告。许多州的最高法院也采取行动,要求提供律师 — 特别是在严重刑事罪案中。 但是,迟至1963年,仍有7个州未规定给所有州重罪被告提供律师。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吉迪思诉温赖特”(Gideon v. Wainwright,[1963])案的裁决,使第六条修正案规定的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适用于所有各州及联邦法院的重罪案,从而将整个美国纳入这一轨道。雨果·布莱克(Hugo Black)大法官宣称:“在某些国家,被告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不一定是公平审判的必不可少和至关重要的权利,但在中国却是。” 这一裁决是一个涉及美国宪法跌宕起伏故事之一的水到渠成的结果 — 1964年出版的《吉迪恩的呼吁》(Gideon's Trumpet)一书中有详细记载。李·爱泼斯坦(Lee Epstein)和托马斯·沃克(Thomas Walker)在其被广泛引用的著作《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美国的宪法》(Constitutional Law for a Changing America) 中指出:“有关吉迪恩案的裁决至关重要......它将律师的服务带给了以前无法享受律师协助的那一类被告。” 随后,20世纪60年代末,特别是70年代初的最高法院裁决,扩大了1963年确立的得到律师协助的普遍权利。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不仅适用于受到重罪指控的州和联邦的被告,而且适用于所有如被定罪将入狱服刑的受审判者。自9名心惊胆战的非洲裔美国男孩于1931年春站在又脏又热的亚拉巴马州法庭上接受了生死攸关的审判以来,美国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斯科茨伯勒男孩”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的干预引发了一系列重大裁决,从而加强了所有美国人的基本权利,致使这一戏剧性种族事件不仅成为民权史上,而且是美国法理学长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传奇故事。20世纪30年代,这一案件带来的是群情激昂和唇枪舌剑,时至今日仍余波不断,证实了法律下平等保护的原则。 “斯科茨伯勒男孩”案真相1931年3月31日,在亚拉巴马州的斯科茨伯勒,9名非洲裔美国男孩被控在铁路货车上强奸了两名白人女孩。在指控后,给两名女孩进行体检的医生说,并未发生过强奸。尽管有这一证据,但9名男孩中还是有8人被州法院定罪并判死刑。美国最高法院在“鲍威尔诉亚拉巴马州”(1932年)和“诺里斯诉亚拉巴马州”(1935年)案中,推翻了当地法院的定罪和死刑判决 — 第一个案件是由于被告未得到充分的律师协助,第二个案子是由于黑人被排斥在陪审团之外。 尽管如此,1935至1937年间,亚拉巴马州又提出进一步起诉。4人再次被定罪,判处长期监禁。针对其余5人的指控被撤消了。安迪·赖特(Andy Wright)是最后一个获释的,那一年是1950年。自他被捕入狱的第一夜以来,已过去了整整19年2个月15天。被称为这一团伙头子的海伍德·帕特森于1948年越狱逃往美国中西部的密歇根(Michigan)州,那里没有法定的种族隔离政策。该州州长拒绝将他引渡回亚拉巴马州。帕特森亡命时出版了自己的《斯科茨伯勒男孩》(Scottsboro Boy)一书。他1952年死于癌症,享年39岁。 奥齐·鲍威尔(Ozzie Powell)和克拉伦斯·诺里斯的名字曾出现在那两个里碑式的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中。他们俩于1946年获假释出狱。30年后,诺里斯寻求并得到了当时任亚拉巴马州州长的乔治·C·华莱士(Geroge C. Wallace)的无条件赦免。华莱士以前支持该州的种族隔离政策,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法定的种族隔离政策在该州被废除,华莱士州长便寻求改正过去的错误。1979年,诺里斯出版了他的名为《最后一个斯科茨伯勒男孩》(The Last of the Scottsboro Boys)的著作,记录了他那段苦难的经历。他死于1989年,在9人中最后一个离开人世。 20世纪30年代,“斯科茨伯勒男孩”曾得到形形色色的团体的支持,其中包括美国共产党和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NAACP),该协进会是美国最早的民权组织。但是,该案的大多数被告最终获得自由,主要归功于斯科茨伯勒辩护委员会(Scottsboro Defense Committee),这是一个包括各种肤色美国人在内的总团体。历史学家认为,为支持“斯科茨伯勒男孩”举行的示威游行和集会,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现代美国民权运动的重要前兆。美国最高法院对这一案件的裁决被视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极大地扩展了非洲裔美国人,实际上是所有美国人的权利。 今日斯科茨伯勒70年后的今天,驱车进入斯科茨伯勒已看不到30年代初僵硬的种族隔离政策的任何迹象,而这种政策在当时似乎是不容违反的。该市市长罗恩·贝利(Ron Bailey)想让游客了解,斯科茨伯勒 一仅有约1.5万人的社区已今非昔比。他说:“我们的城镇现在已完全融为一体;绝大多数人在刚开始审判时还未出生。你应该用那个时代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观念来判断那些事件。”他补充道:“1931年时,这里的居民中仍有人亲身经历过南北战争。与南方其他地区相比,亚拉巴马州在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复苏要缓慢得多。” 贝利指出:“重要的是应该记住1931年在这里发生的事情,但在那个时代,它也可能在其他许多地方发生。自那以后,斯科茨伯勒已发生了变化,南方也是如此。斯科茨伯勒现在对种族问题的看法是进步的。我们人口中不同种族间约会和通婚者所占的比例,可能要高于亚拉巴马州其他地方。今天,本市的居民已不再仅仅是黑人和白人,而是多种族的。例如,亚裔和拉美裔美国人所占的比例与日俱增。现在,斯科茨伯勒的种族关系与美国其他地方大致相同。这里的情况并非完美无缺,但我们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