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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双拥国防
释义

词意

即双拥与国防相结合。对群众来说是拥军优属,对军队来说是拥政爱民。这就是双拥,也就是互相支持。

双拥

“双拥”,即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这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根本大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国防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双拥”的由来及其重要意义

“双拥”工作,是抗日战争时期首先在延安兴起的。1943年春节期间,党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公布了《拥护军队决定》和《边区政府关于拥军运动月的指示》,确定了1月25日至2月25日为拥军运动月,重新修订公布了《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发出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确定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运动月,公布了我军历史上第一个拥政爱民公约。从此,“双拥”活动就这样在陕甘宁地区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延安的“双拥”运动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军政军民关系都达到了空前密切的程度,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毛泽东、朱德、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双拥”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曾多次论述这个问题。毛主席亲自起草,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3年10月1日发布指示,明确要求:为了使党政军和人民打成一片,以利于开展对敌斗争和生产运动,各根据地党委和军政领导机关,都要毫无例外地进行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从而使“双拥”活动从延安发展到各个解放区,成为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一个优良传统。

建国以后,“双拥”工作直接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对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经济,巩固国防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关怀下,全国军民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双拥”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都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继承和发展了“双拥”的优良传统,在建立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实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各地创造了许多富有时代特色的新鲜经验,大大丰富了“双拥”工作的内容,给“双拥”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标志“双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双拥”工作的兴起,到现在已经半个多世纪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久经风雨,历尽沧桑,长盛不衰,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它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革命事业发展壮大、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它同国家和民族的脉搏同跳动,与社会主义事业共发展。实践证明,双拥工作形成的坚强军政军民团结,既是凝聚中华民族的一种巨大精神力量,也是推进社会进步的一种伟大物质力量,既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开展“双拥”工作,重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是我们党的一贯思想。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反复强调军民一致的原则不能变,反复强调要恢复和发扬军队内部和军政之间、军民之间紧密团结的优良传统,要求军队自觉服从国家建设的大局,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并倡导了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活动等。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双拥工作,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活动,发展军政军民相互团结、相互支持的大好局面。江泽民同志曾经深刻指出,“只要在党的领导下,亿万军民团结一心,国家就稳定,就有了坚实的根基,无论遇到什么风浪,出现什么复杂情况,我们都能镇定自若。”要求全国军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军政军民团结,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我们党之所以如此重视双拥工作,正是因为做好双拥工作事关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拥军优属

拥军优属,是国家行政机关拥护人民军队,优待优抚对象的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所谓拥护人民军队,是指热爱人民军队,支持革命战争,努力为部队解决战备训练、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所谓优待优抚对象,是指关心军烈属、转业、复员、伤残军人,解除现役官兵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报效祖国。

拥军优属工作内容很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支持部队建设和改革。做好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合格的优质兵员。认真解决部队在战备执勤、教育训练、营房建设等方面的困难,按规定为部队日常工作和生活提供物资保障。积极解决部队家属子女的就业、入学等问题。以军民团结大局为重,及时妥善解决军地之间存在的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2、做好优抚工作。制定和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优待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上的实际困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良好服务,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并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3、开展社会化拥军优属活动。建立基层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对优抚对象在生活服务、物资供应、就业人学等方面实行优先照顾。依照法纪严肃处理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4、做好转业于部、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认真落实有关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政策,搞好转业干部的培训和使用,做到专业对口、发挥特长;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合理开发使用退伍军入两用人才,按期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加强管理,搞好服务。

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1、广泛深入进行拥军优属教育。在和平时期,由于人们长期生活在没有战争、安宁幸福的环境里,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观念容易淡化,对军队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特别是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经济效益的新形势下,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了较大变化,少数干部群众产生了和平麻痹思想,看不到战争的潜在危险,在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上有所偏颇,对支持国防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缺乏积极的态度和应有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抓好思想教育。要把拥军优属教育列入全民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搞好拥军优属与支持军队建设、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关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三个观念”,即“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的观念;“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观念;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观念,从而把拥军优属活动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动员全社会支持部队建设。搞好拥军优属工作,目的就在于支持部队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人民军队是国家的捍卫者、社会主义制度的捍卫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建设一支强大的军队,是全党、各级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作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除了按照拥军优属工作的基本内容关心、支持部队建设外,要特别重视安置好转业、退伍官兵和离退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把这项工作做好,使转业退伍官兵能够量才使用、各得其所,离退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使他们安度晚年。同时还要重视处理好军地之间发生的问题。在和平时期,军队长期驻在一地,与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接触较多,难免在一些问题上产生矛盾,特别是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军地双方利益的新的矛盾将会出现。解决这些矛盾,需要军地双方共同努力。但作为地方来讲,应从大局出发,多承担一些责任,多做一些工作,增强主动观念。对于经济、产权方面的纠纷,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采取互谅互让的方法,平和地予以解决。对于军民之间在某些问题上产生了误会,主动说明情况,取得对方谅解。平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经常到部队走访,交换意见,把矛盾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方面的政策法规。多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有关拥军优属方面的法规,地方各级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地方性法规,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新的政策法规还将陆续出台,这些是搞好拥军优属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各项法律规定,运用法规来保证拥军优属工作的落实。拥军优属工作很多方面要用物质条件作保证,在国防经费和地方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引导地方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是应尽义务的思想,增强执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以“再穷不能穷军队,再苦不能苦军属”的态度,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保证各项法规政策的兑现。比如,农村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每年的优待金,要保证按时兑现;农村军人家属在生产、生活方面应当享受的优先照顾政策要切实能够落实;对军队干部家属在住房、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按政策予以解决。对侵害部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斗争,依法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3、扎扎实实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新形势下,各地方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方面,创造了许多新的活动形式,如智力拥军、国防知识竞赛、军事夏令营、军地共育人才、建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模范城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收到了较好效果。这些活动,应继续坚持下去。要把拥军优属的重点放在基层,注重从工厂、街道、学校、商店、乡村抓起。发挥基层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的作用,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经常开展活动,把军人和优抚对象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力求每年办一两件有影响的实事,实现服务组织网络化,服务内容系列化,服务工作制度化,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温暖、人民群众的爱戴体贴之情落到实处。组织各种形式的慰问。慰问对象包括本行政区划内的驻军,本籍出去的现役军人,当地优抚对象,主要是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等。慰问的重点是海边防部队、作战部队。慰问的形式,可以在报纸上发慰问信,在电视、广播中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尉问辞;也可以以政府、单位、个人名义向慰问对象发慰问信、寄慰问品或进行慰问演出,还可以召开慰问大会,或由领导同志带队上门走访慰问。

三、拥政爱民

1、拥护政府。自觉尊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这是一条重要的组织原则。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部队、机关、院校不论等级多高,都要尊重当地的党委和政府。省军区、军分区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部队在从事与地方有关的各项工作中,要尊重所在地区党委的领导,积极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在省军区、军分区工作的同志,除保持军事系统的垂直领导与隶属关系外,自觉接受同级地方党委的领导和监督,执行地方党委的决议,主动请示报告工作,搞好团结,当好参谋。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作为人民军队,要带头学习、执行、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令。

自觉保卫党和政府机关。军队要保卫祖国,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维护上层建筑。政府是上层建筑的主要部分,我军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都对党政机关和重要部门机构负有保护的责任,以保证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科研秩序,使党政机关能够安全地、顺利地行使职权,完成其担负的任务。

帮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军队负有帮助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如配合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配合地方公安、司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在当地遇到自然灾害情况下,全力以赴,支持和帮助地方抢险救灾,渡过难关;对地方政府布置的全民性活动,部队要带头参加等。

尊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人员。我军干部战士尊重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人员有着光荣传统。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各部队像尊重部队首长那样尊重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人员,处处谦虚谨慎,协商办事,始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2、爱护人民。内容主要包括:关心人民、尊重人民、保护人民、智力助民等。

所谓关心人民,是指人民军队把人民群众时刻放在心上,重视并爱护人民利益,关心人民的疾苦。关心人民包括关心人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等。我军在几十年的历程中始终关心人民群众,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帮人民之所需。近几年来部队开展的扶贫济困,帮助老、少、边、穷地区人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等活动,就是关心人民的实际行动。部队处处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在训练、演习、施工时,注意爱护道路、桥梁、水渠、树木、房屋以及群众的庄稼等。部队经常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帮助老年人、帮助失足青少年,被群众誉为“最可爱的人帮助最需帮助的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部队还走上街头,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所谓尊重人民,是指我军对待人民的根本态度。从这个态度出发,就有各种正确的政策、方法和方式;离开了这种态度,政策、方式和方法就要出错。尊重人民,包括:尊重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民主权利;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的权利;尊重人民群众出版、集会、结社、言论自由的权利;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等。人民军队在同人民群众接触中,要尊老爱幼、敬师尊贤,发扬我国的传统美德。尊重人民群众的劳动,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生事物要大力扶持,积极倡导,虚心学习。尊重人民,也包括在同外国友人的接触中,要严守国际准则,执行外交纪律,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不围观,不取笑,不歧视,尊重外国友人的民族习惯等。

所谓保护人民,是指我军的一切军事行动,都是为着解放人民和保护人民利益的,无论在战争条件下,还是在和平环境中,我军的军事部署,总是尽可能把革命战争的利益和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尽力照顾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千方百计使其不受损害。在革命战争年代,涌现了许多英勇保卫人民群众利益的英雄模范人物。在抗美援朝、中印、中越自卫反击战中,我军为了保卫人民利益,在极端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不怕流血牺牲,以“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革命精神,浴血奋战。在人民群众遇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情况下,挺身而出,受命不顾家,临危不顾身,冒着危险抢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许多官兵把生的希望给予人民群众,把伤亡的危险留给自己,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和集体.谱写了无数爱民的壮丽篇章。灾区群众深情地赞扬救灾部队为人民立下的功勋,是“天上的星星,到处看得见,数不清”。

所谓智力助民,是近年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渴求而产生的一个“双拥”工作的新形式,它是通过军地之间、军民之间在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广泛开展互助,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活动。这是我军爱护人民光荣传统的一个新发展。从总体上来说,地方所具有的智力优势大于军队。但是相对来说,我们的某些部队,例如专业技术分队,我们部队的某些方面,例如科研、医疗、通讯等业务部门,对驻地特别是农村来说,又具有一定的优势。我军不仅应该也完全有条件对一些地方进行智力支援。智力助民的主要做法有:军地之间联合办学,帮助地方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地方进行技术改造和科研攻关;向地方转让科技成果;向地方输送干部和两用人才等。

四、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内容,是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首要任务。通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使人们明确,我们所要建设的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改革和开放的精神文明。在军民共建中清除“左”的影响,解放思想,引导人们推进改革,发展经济,促进两个文明的共同进步。

2、传播新的道德风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从而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一顷重要任务,就是要传播新的道德风尚。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要通过积极地传播新的道德风尚,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建立新的道德规范,发展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大力提倡克己奉公、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鼓舞人们大胆改革,走劳动致富的道路。要深入进行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和遵纪守法教育,使人们树立顾全大局、服从大局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防止和克服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纠正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行为,从而达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道德素质的目的。

3、宣传法律知识。协助地方教育青少年,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已经成为改革开放、建设四化的重要条件。在军民共建中,应当广泛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教育青少年,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狠刹赌博、盗窃、封建迷信等歪风邪气,克服一切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倾向,积极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4、传播科技知识。帮助群众丰富和改善文化生活在军民共建活动中,要把传播科学知识,丰富和改善文化生活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可以办文化学习班、科技训练班,传播科学知识,可以建图书阅览室、俱乐部、青年之家,组织联欢会、知识竞赛、参观游览等,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用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

五、创建双拥模范城(县)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我国双拥传统在新形势下的一个新的发展,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个有效形式。这项活动先是从佳木斯市开展起来的,1989年以后,在全国各地逐步得到推广。1990年12月7日,邓小平同志为双拥模范城(县)题了词。

1、“创建”的原则。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必须遵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在实际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的原则。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使双拥工作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

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军民一致,是我们党、政府和军队在长期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正确处理军民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就是要用共同的政治信念、理想追求、奋斗目标,增强军民之间的凝聚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军队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亲密关系。

坚持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军民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有时也会产生一些矛盾。在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军地双方都要以大局为重,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主动的协商妥善解决,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的原则。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军民积极参与。要从各单位、各行业的具体情况出发,从创建拥军优属模范街道、乡镇、企业、学校抓起,从创建拥政爱民模范连队、舰艇、飞行中队及其他基层单位抓起,使基层的双拥工作真正做到“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

2、“创建”的主要内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要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常抓不懈。地方主要是搞好爱国拥军教育,宣传强大的国防是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及利益的保障;宣传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英勇奋斗的历史和光荣传统,在维护国家稳定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部队主要是结合拥政爱民的实践,宣传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职责;宣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是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力量源泉。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军民牢固树立军队与人民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统筹兼顾的思想。

军地相互支援,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关心、支持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支持配合部队完成战备训练、施工、农副业生产等各项任务。协助部队做好干部、战士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驻军部队要爱人民、学人民、为人民,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努力为国家和当地的经济建设多做贡献。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做好扶贫帮困工作。认真落实军委义务劳动的规定,为社会、为人民多办实事。

进一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是新时期双加工作的一个新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军民共建中,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军民更加坚信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开展军民共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帮助广大军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开展读好书、唱好歌、演好戏等健康有益的军民联谊活动,丰富精神生活,陶冶思想情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军警民治安联防,优化社会环境。

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固长城,稳军心。城乡基层组织和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其它有关政策法规,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关心、支持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搞好转业干部的培训和安置,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重视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按期安置军队寓退休干部,搞好管理和服务。

互相尊重、主动协商,及时解决军政军民关系出现的问题。部队要尊重地方党委和政府,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遇有重大活动和执行重要任务,要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领导机关要经常振人到地方征求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地方工作涉及驻军的事项,应事先征求意见,对驻军的意见和批评,应通过组织提出,求得内部解决。在处理军民矛盾中,双方都要严于律己,多为对方着想。遇有重大军民纠纷,军地双方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加以处理,并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3、“创建”的基本标准。国防教育坚持经常,双拥观念深入人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列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广播、影视、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计划,每年有部署,经常有检查。有相应的教材和设施,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数育方法。通过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心双拥工

作、爱护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

组织机构健全,军地齐抓共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覆盖社会各个层次的双拥组织领导机构体系。以军地主要领导牵头、军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双拥服务网络,各类双拥服务组织活动经常。军政领导机关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规章制度完善,双拥活动扎实有效。双拥工作的各项地方性政策规定逐步健全,各项双拥工作制度完善,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双拥活动每年有总体安排,半年有具体计划,节日有联谊走访,平时有互帮互学,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广大军民积极参与。

军民共建富有成效,社会风气良好。以部队驻地为中心的联片共建成绩突出,形成建一点、带一片,建一片、带一方的共建格局。军民共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持之以恒,增强了各民族团结、弘扬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军警民治安联防坚持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优抚政策落实,安置工作成绩明显。国家的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优抚对象的生活、治病、住房以及生产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各项优抚优待措施得到全面兑现;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义务兵得到妥善安置,人尽其才。开发使用两用人才成效明显,征兵工作成绩突出,兵员质量达到国家要求。军队离退休干部得到按期安置。优抚安置工作跨入先进行列;军政军民互相尊重,关系融洽。军政军民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亲如一家,无大的矛盾和纠纷,无大的历史遗留问题。部队“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一样热爱;地方把军人当亲人,像关心经济建设一样关心部队建设,军政军民之间真正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国防

国防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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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7: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