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树葬 |
释义 | 树葬分为古代树葬和现代树葬。古代树葬在中国东北和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颇为常见。而现代树葬是殡葬的一种新形式,就是人们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现代树葬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地面是没有任何殡葬设施的,而是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 简介树葬又称"风葬"、"天葬"、"挂葬"、"空葬"、"悬空葬",也是一种古老的葬式类型。树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的新的骨灰处理方式。树葬没有墓穴,没有或者使用可降解的特制骨灰坛。它只作标记,如:仅在树下放一块石头,石头上钉一块铜板,写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即可,或者在树上悬挂死者的纪念牌。不留坟头,不立墓碑,只占很少的土地。树葬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殡葬理念和行为之一。 从古至今,人类在殡葬方式上除个别少数民族、佛教等是实行的单一的丧葬方式外,汉族和大部分少数民族普遍实行的是火葬和土葬方式相结合的墓葬方式。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大家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而且恒古不变,主要是受“入土为安”思想和传统习俗的影响。传统殡葬方式唯一的作用就是寄托亲人对逝者的怀念之情。而现代树葬不仅可以寄托哀思,还可以绿化环境。 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它的主要形式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任其风化;后来,有的稍作改进的方式是将死者陈放于专门制做的棚架上。由于置放尸体后任其风化,故树葬也称“风葬”、“天葬”、“挂葬”、“木葬”、“空葬”或“悬空 葬”。树葬是树居的反映,因此,树葬也是原始生活在葬俗上的遗存。 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在远古时代,灵魂迷信发生之前,人们弃尸体于野外,如同禽兽对待同群尸体一般。《周易·系辞传》云:“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这是灵魂观念未出现,或为灵魂崇拜尚不发达时期,人们处置尸体的情形。灵魂观念出现之后,人们便根据灵魂与尸体关系的种种想法,以及关于灵魂阴间生活的幻想来安放尸体,于是产生了各种葬法、葬式,大概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保护死尸,如土葬、防腐葬、悬棺葬等;另一类是消灭死尸,如火葬、风葬、树葬等。其中树葬这种葬式,在中国文献中颇多记载。《魏书·失韦传》云:“失韦国,……父母死,男女聚哭三年,尸则置于林树上。”《周书·异域上》谓莫奚人葬俗是“死者则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 现代树葬推行要求城市 在城市推行树葬方式,只栽树不立碑。殡葬由过去的“经营型”改变为今后的“公益型”, 树葬所需土地由国家无偿提供。采取与开发城市森林公园相结合,预留出成片的荒山、荒地,按照松柏园、香樟园、梅花园、桃花圆、桂花园、梨花园、樱花园等园林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间距,统一树种,统一编号,统一电脑管理。实现了纪念、观偿、经济各种价值的有机统一。在初始阶段,为了满足人们悼念和防火安全的需要,可以设立香烛纸钱鞭炮集中燃放处,逐步使用香烛纸钱鞭炮悼念的方式向用鲜花水果悼念的方式过渡。 农村 在农村推行树葬方式,在骨灰埋入地上栽树的同时准许立碑,不准许留坟头。只能安葬在丧家自己的房前屋后和承包地、承包林地中,必须要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与古代树葬区别即不“露天葬”风化,骨灰埋入地的地上不围墓地,不垒坟头,在埋入地的地上植树,或在埋入地的套骨灰盒的石棺上方,平放稍高出地面刻有碑文的石碑四周种上绿草的一种殡葬方式,故称现代树葬方式。 优点保留了骨灰,保留了埋葬,不保留坟头,把墓地变成了林地、草地,经济文明,环保卫生。而且价格便宜,传统的墓地一人至少占地1平方米,现在树葬的占地面积仅为原来的1/5,可以节约大量土地。售价从1000-3000不等,仅为传统墓葬价格的1/5,相当于便宜80%。 推行意义第一,推行现代树葬方式,将彻底废除废除传统的火化后又选择多种形式的墓葬的方式带给社会的消极负面影响; 第二,推行现代树葬方式,将彻底解决火化后又选择多种形式的墓葬产生的一些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擅自兴建公墓,非法占地破坏生态环境;个别公墓的经营者非法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社会问题; 第三,推行现代树葬方式,有利于保护耕地林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推行现代树葬方式,有利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发展殡葬事业; 第五,推行现代树葬方式,使过去不断破坏生态环境的传统墓地将不复存在,既大量地节约土地资源,又能绿化环境。 选择理由路径选择要看树葬能否走向市场。 第一,树葬具有悠久历史渊源和基础,在社会上也有一定影响; 第二,它符合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对火葬的推行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火化后骨灰的处理找到了一种很好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状况,树葬可选于荒坡、疏林地等; 第三,树葬对殡葬改革来说是一个好题材,大有文章可做,特别是建公益性墓园,投资少、成本低,各乡镇能搞得起,老百姓也能葬得起。 第四,美化了环境。一株株生命力旺盛的松、柏以及围绕这些树而构成的一处处微小景观,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凭吊环境,以扫除墓园的沉闷与阴晦,给“上坟”这一传统形式注入了新鲜血液。人们上坟不仅仅是为了祭扫,更多的是可以关注这些古朴苍劲的树林长势,大凡有生命的东西总会时时给人一种新奇的感受; 第五,免除了中国人祭扫时总要烧香点烛的习俗,减少了火灾隐患(即使就是人们祭扫时想烧纸,也可以专门安排一个祭祀场所)。试想一下,谁又愿意让这株形同自己亲人的树木生长于烟熏火燎的环境中呢?一束鲜花足以代表心境,草木皆有情啊!每年的防火护林工作也得到极大的减轻; 第五,统一管理,引导人们自觉爱护树木,爱护墓园内的一草一木,共同维护墓园的绿化。 树葬是目前殡葬改革中的一种全新方式,它既满足了人们的传统观念,入土为安,也是通过将逝者与树融为一体,使其生命得以延续,得到升华。树葬,这一远古时期就出现的丧葬习俗,历经万年,一旦被人们从历史的长河中发掘出来并赋予新的含义,必将给人们传统的丧葬习俗带来一股清风,抚慰生者对于逝者的怀念之情,让生者更好地珍惜生命的分分秒秒,创造一个积极进取的人生 古代树葬树葬亦称“露天葬”。旧时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的丧葬方式。 树葬是彝族古老的一种葬俗。云南彝区流传着一则关于“树葬”的传说:“在汉代,诸葛亮在世的那个年代,彝族先祖孟获大将军的妾死了。孟获让属下用帛缎裹尸,葬之在青松树丫上。人们围在树下唱歌、跳舞,悼念这位美丽的妾”。当地人们还传说,树葬之后,骨头从树上掉下来,不好处理,于是用桶把裹着帛缎的骨头装起来,或放之于树洞,有说放之于灵房,称为“鬼桶”。 产生原因对树葬习俗的产生,有诸多看法。有的认为同游猎经济有关;也有学者提出,古人认为死人的精灵荡游在森林之中,就如生活在活人的身旁,这可能导致树葬之俗;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树葬源于树居,原始社会早期,人类居住于树上,基于灵魂观念的考虑,先人认为人们在生之时既然栖息于树上,那么死去之后也同样会以“树”为“家”。 人类选择树来安放尸体,首先要了解树在先民观念中占有的位置。远古时代的人类由于对自身所处的世界知之甚少,还没有掌握自然界客观规律,于是产生了对万物的崇拜,认为万物皆有灵,于是各种崇拜之物大量出现,风、雷、电,甚至树木、花草皆为神,对树的崇拜也往往与上帝、祖宗、山川崇拜结合在一起。林木因其具有山川相似的神性,亦成为人们祭祀的对象,如《周礼·山虞》记载其人的职责即为“若祭山林,则为主而修除”。古时不论天子、诸侯、大夫、百姓,必各自立社以奉神抵,而社通常的标志即是“社树”、“社林”。社树、社林作为土神乃至祖先神的象征,在上古社会中具有崇高的地位,成汤因“天大旱,五年不收,乃以身祷于桑林”即是有名的故事,所以社树、社林的存亡、兴衰往往即代表宗祀的命运。直到汉代,人们视林木为神抵之所在的例子仍比比皆是。汉末曹植亦曰:“桂之树,得道之真人咸来会讲仙,……高高上际于众外,下下乃穷极地天。”与曹植的诗旨相同,和林格尔汉墓后室木棺前之壁画中绘有一株枝叶繁茂的巨大桂树,这显然也是幻想通过具有神性的树而使墓主的灵魂升入天国。 由此可见,树葬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随人类的意识形态的发展而出现,与远古人类所处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有很大的联系。 类型从形式和木架结构的不同,大致可将树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悬尸于树 这种葬法在中国历史文献和民族学材料中都不乏其例,具体做法是先用破布或棕皮包裹尸体,放入竹筐;将竹筐挂在山冲的树林中,让尸体自然腐烂。这种悬尸于树的葬法,即使是现在,也可以在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以及南方大瑶山的瑶族中遗存。 鄂伦春族 鄂伦春人的丧仪办得既隆重又神秘。乌力楞的亲友们先要用冰雪或河水沐浴尸身,再剥取桦树皮制成一个特殊的棺材,把死者殓葬其中,最后寻找一棵树干茂密的大红松,搭起木架,把棺材悬吊在半空。这样既不用担心野兽伤害尸体,又免去了物困人少或天寒地冻挖土深埋的困难。 鄂伦春人之所以树葬,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会被太阳召回天上,化做星星。所以鄂伦春人会特意在棺木两端插上两个木片,做为灵魂升天使用的翅膀。 树葬后一两年内,如果棺材没有落地,则表示死者生前的罪还没赎清,因而没能升天,还需要萨满祭祀祷告;如果棺材落了地,则表示亡者的灵魂已经升天。 瑶族、侗族 广西大瑶山地区的茶山瑶和贵州黎平县肇六乡的侗族认为,小孩子是由一位专司生育的花婆神负责接送的。因此,在孩子五六岁时要举行酬谢花婆神的祭祀仪式,称为“还花”。如果还未“还花”,孩子就夭折了,则表示孩子的灵魂回到花婆神处,准备重新投胎。为了让他们能够顺利的投胎,亡故的小娃娃一般采用“挂葬”。 具体做法是:先给死婴穿好衣服,放在粪箕或簸箕中,用新白布(或黑布)盖好,挂在村寨附近的树枝或竹枝上,用草绳捆好,任由野兽猛禽吞食。该族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母亲重新怀孕,否则会引起难孕或绝育。 珞巴族 西藏地区的珞巴人,则会将死者捆成胎儿状装于藤筐中,挂在村庄周围的树杈上,头部用白布遮盖,并戴上一只木制面具,再摆上各种食物和水果。收尸人手持葫芦,反手倒水。其间喇嘛会念经超度亡灵,并用玉米面做成七个面人和七个面虎,置于装殓死者的藤筐前。死者家人须为死者祭祀三天,每个亲朋须向死者送一张画有22种图案的路线图,表示死者会选对路,一直走到天堂。 缚尸于树 缚尸于树 缚尸于树此葬法是用藤条或绳索将死者直接捆缚于树上。这种葬法留下的资料不多。 置尸于台 即在大树的两枝树权上并排搭上小树条,上面再铺上树枝,建成一个小小的平台,然后将死者置放在平台上。这种方式在东北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中习见。 鄂温克族 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鄂温克人,在人死后会先在家里停放一两天,再将尸体运上山,选择成正角的三、四棵树,在树权间搭以横木架,上铺树枝,然后将尸体陈放在木架上,并在死者身旁放上必须敲掉一块的锅、勺、碗、盆、烟袋等物品作为陪葬品。此后,不管尸骨是否掉落都不再过问。 此外,在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北美、亚洲北部等地,也有多个民族曾使用这种葬俗。 各地习俗东北地区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赫哲族葬俗。其葬法是将死者尸体或殓放尸体的棺木置于深山或野外几棵树作桩搭成的平台上,使尸体自然腐烂。认为这样死者受到风吹雨打,日月照射,可以化为天上的星辰,为后人带来希望和光明。鄂伦春族树葬后对尸骨便不再过问,而赫哲族过二三年尸体腐化后,家属取骨,装入鹿皮袋,再行土葬。孩子死后,则用桦树皮包扎尸体,置于树叉上。他们认为孩子的灵魂小,埋在地下怕灵魂出不来,影响生育。彝族的人们相信夭折了的婴儿如果可以长久的在树上,那么他们的灵魂便会受的神的庇佑,转世来生可以平安长大。部分地区的富有人家还会在竹篓里放入小镜子,佛珠等器物。 广西大瑶山地区瑶族葬俗。瑶家俗信婴儿死后,将回到花婆神(护童神)处二次投胎,尸体如不速朽,就无法转世,故用破布、树皮裹尸,置之筐中,挂于树上,进行树葬。 达斡尔族葬俗:多用树葬方式处理患天花、麻疹而夭折的婴儿。 汉族部分地区葬俗。常用以葬死婴,以席裹尸,挂于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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