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书帕本 |
释义 | 基本释义shupaben 书帕本 版本类型。中国明代官员上任或奉旨归京,例以一书一帕相馈赠。 当时称这种书为书帕本。 清代顾炎武《日知录》引证《 金台纪闻 》,评论元、明刻书优劣,说元时州县皆有学田, 所入谓之学租, 以供师生廪饩,馀则刻书。工程浩大者,则数处合力为之,雠校刻画颇有精者。明代洪武初年,将此项学租皆收归国子学,故县学、书院缺乏余资,刻书已不精审。 隆庆、 万历间,承嘉靖余风,皆喜刻书。但大多刻而不校,甚或妄加删削,以之馈遗当道官员,附之一帕, 故有一书一帕之称。可见书帕本是明代官样例行礼品,多数只注意表面装潢,不注重文字内容。 书帕本的评价明时书帕本之谬清人叶德辉在《书林清话》中,指出明代书帕本的弊端,在于校勘不够细致精到,导致书中的错误很多,以至于以讹传讹,在重视版本和书籍质量的读书人和藏家那里,评价并不高。叶氏原文为: 《明时书帕本之谬》: 明时官吏奉使出差,回京必刻一书,以一书一帕相馈赠,世即谓之“书帕本”。语详顾炎武《日知录》。王士祯《居易录》云:“明时翰林官初上或奉使回,例以书籍送署中书库,后无复此制矣。又如御史、巡盐茶、学政、部郎、权关等差,率出俸钱刊书,今亦罕见。宋王琪守苏州,假库钱数千缗,大修设厅,既成,漕司不肯破除,琪家有《杜集》善本,即俾公使库镂板印万本,每部值千钱。士人争买之,既偿省库,羡余以给公厨。此又大裨帑费,不但文雅也。”按:明时官出俸钱刻书,本缘宋漕司郡斋好事之习,然校勘不善,讹谬滋多,至今藏书家,均视当时书帕本比之经厂坊肆,名低价贱,殆有过之。然则昔人所谓刻一书而书亡者。明人固不得辞其咎矣。 书帕本的评价王士稹《居易录》:“明时,翰林官初上,或奉使回,例以书籍送署中书库,后无复此制矣。又如御史巡盐茶、学政、部郎榷关等差,率出俸钱刊书,今亦罕见。。由于这个关系,明代外省官司掀起了刻书的高潮,其书目见于周弘祖《古今书刻·上编》的,已不下数千种。其中尽有访求善本,精心校勘的,自然也不免有草率从事,敷衍塞责的,全视刻书者的学术水平来分别。对于后者的刻书,顾炎武《日知录》曾作公正的批评:“今学既无田,不复刻书,而有司间或刻之,然只以供馈赆之用,其不工反出坊本下,工者不数见也。昔时人觐之官,其馈遗,一书一帕而已,谓之书帕。自万历以后,改用白金。”这样的刻书,反造成浪费,贻误学子。所以书帕本在明刻中为质量最下的一种。但这还算是附庸风雅,后来干脆改用白金,贿赂公行,明末封建士大夫的寡廉鲜耻,竟落到如此地步。 书帕本的鉴定据曹之先生《中国古籍版本学》书中统计,《四库全书总目》中共著录有明代书帕本约20种,其中《四库全书》所收仅有元王好古《医垒元戎》、宋潘自牧《记纂渊海》、明杨慎《丹铅录》、元张养浩《三事忠告》共4种,其他16种皆贬入存目。这16种书是:不知撰人之《素王纪事》和《历代小史》、明车玺《治河总考》、明周诏《石鼓书院志》、元许衡《鲁斋心法》、明杨道会《性理抄》、明黄瑜《书学会编》、明杨星《牧鉴》、明王国宾《群书摘草》、明朱东光《中都四子集》、明鲁点《黄楼集》、佚名《群公小简》、明贺泰《唐文鉴》、明傅振商《四家诗选》、明项梦原《宋史偶识》和明郭惟贤《三忠集》。 由以上所述看来,书帕本乃是因多与绢帕、绸缎等物一起作为礼物馈送于人而得名。《金瓶梅》在一些描写达官贵人、士绅秀才与西门庆交往的情节中,也多次提到馈送“书、帕二事”的事情。说明馈送“书、帕二事”,在明代是官宦、文人、士绅等社会中上层人物相互交往时的一种惯常礼仪,而不仅仅局限于下级官僚晋见上司时的情况。只是因地方官握有实权,用作馈赠之书多由所在衙门为之刻印,各项开支也由其开销,才构成书帕本的一些特点。即书帕本之产生主要是用于馈赠,而送人以书不过是一种形式,受书之人未必看,刻书之人也不是为了传播好书或营利赚钱而认真刻。于是,除了占有特殊尊隆地位的经部外,书帕本的内容遍及史、子、集三部,没有一定的规律和特点。至于书的体例之乱、刻印质量之差,当可想而知。这就难怪历来人们都对书帕本贬斥有加,甚至较书坊劣本也谓之不如了。总之,明代书帕本多为官刻,也有少量自刻,一般来说,刻印质量都比较差,不为世人所重。 赠人以书、帕,作为一种雅尚在万历以前甚为风行;万历以后,世风日下,重金而轻书,此种风尚逐渐归于消亡。而在这种风尚影响下产生的相当数量的所谓“书帕本”因没有独自的特点,构不成一种版本类型,从版本学的角度来看,现今已没有什么必要去特别区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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