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 |
释义 | 本书从文化的一般原理开始,以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文化的现代化为中轴,落脚于诉讼文化的社会功能;对诉讼制度和现象进行了经济的、文化的和历史的思考;对一些相关的重大问题在比较与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作者自己的分析和见解。 基本信息作者:李麒 ISBN:10位[7509300592]13位[9787509300596]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日期:2007-06 定价:¥18.00元 内容提要作为一种尝试。本书共分五大方面来论述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具体包括:诉讼文化概念;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特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诉讼文化;诉讼文化的核心价值;诉讼文化的社会功能。 作者简介李麒,男,1970年10月生,山西省运城市人,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7月至今在山西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法律文化、经济社会史。在《政法论坛》、《法律科学》、《诉讼法学研究》、《诉讼法论丛》、《证据学论坛》、《兰州大学学报》、《山西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编《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目录第一章文化法律文化诉讼文化 一、文化的定义与特征 (一)文化的定义 (二)文化的特征 二、法律文化的视野 (一)几种有代表性的法律文化观 (二)法律人类学对法律文化研究的启示 三、诉讼文化的视角 (一)纠纷与诉讼 (二)诉讼文化的结构 (三)诉讼文化研究的意义 第二章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特质 一、代表性观点 (一)胡旭晟先生对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特质的认识 (二)宋英辉、吴卫军先生的中西传统诉讼文化比较观 二、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基础 (一)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经济基础:农业经济与小农经济 (二)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政治基础:君主制与官僚制 (三)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社会基础:宗法社会与熟人社会 (四)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哲学基础:天人观与义利观 三、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双重性格 (一)无讼与正义 (二)贱讼与健讼 (三)世俗与宗教 (四)程序与恣意 (五)直觉与理性 (六)恤刑与刑讯 四、中国传统诉讼文化释例 (一)中国古代司法官责任制度 (二)中国古代的调解传统 (三)从水案透视清代地方司法特征 第三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诉讼文化 一、市场经济的文化之维 (一)市场经济的含义和特征 (二)市场经济的文化维度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诉讼文化的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 (二)诉讼文化的符号层面 第四章人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文化的核心价值 一、从传统到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发展 (一)西方传统人本主义 (二)西方现代人本主义 二、从民本到人本:中国传统文化的变迁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精神 (二)以人为本的新“人本主义” 三、人本主义与诉讼文化 (一)人本主义与诉讼权利的扩展 (二)人本主义与司法独立的健全 (三)人本主义与陪审制度的推行 第五章和谐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文化的社会功能 一、和谐社会的解读 (一)和谐的蕴涵和反思 (二)和谐社会的特征 二、诉讼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特征和纠纷的变化 (二)和谐社会与多元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三)和谐社会与审级制度 (四)和谐社会与恢复性司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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