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事业单位 |
释义 |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机构简介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机构分类类别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大体可以分为"全额拨款"、"参公(即参照公务员)"、"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全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参照公务员“参公(即参照公务员)”是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 财政补贴又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乡镇医院的差额拨款一般落不到实处,医院自身没有多少收入,不利于人民的身体检查和疾病治疗以及基层医院内部人员的稳定。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相关措施来解决此类问题。 自收自支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机构列表目前,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现有事业单位包括: 教育事业单位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 中等教育事业单位 基础教育事业单位 成人教育事业单位 特殊教育事业单位 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科技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文化事业单位 演出事业单位 艺术创作事业单位 图书文献事业单位 文物事业单位 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报刊杂志事业单位 编辑事业单位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 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血液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 卫生检验事业单位 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 康复事业单位 殡葬事业单位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 体育设施事业单位 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交通事业单位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 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 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 航务事业单位 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 城市环卫事业单位 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 良种培育事业单位 综合服务事业单位 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水文事业单位 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咨询服务中心(站) 计算机应用中心 价格信息事务所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企业经济调查队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 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 法律服务事业单位 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 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勘察事业单位 设计事业单位 勘探事业单位 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 地震预报事业单位 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 海洋保护事业单位 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事业单位 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 技术监督事业单位 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 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事业单位 商标事业单位 版权事业单位 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其它类,如环保事业单位,莫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 性质宗旨性质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按照所有制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宗旨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机构特征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功能特征1.服务性,这是事业单位最基本、最鲜明的特征。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公益性。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但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者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事业单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同时,有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服务系统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家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3.知识密集性。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手段。虽然事业单位主要不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由于其在科技文化领域的地位,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活动特征1.设立的目的不同; 设立事业单位时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 2.履行的职责任务不同 事业单位的职责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包括改善社会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等等。 3.运行方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运行则是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有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果主要体现在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之上,但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的单位不一定就是事业单位。 通俗解释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资金来源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大致有三种:政府出资;民间集资创办;国家予以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事业单位大多数是国家出资创办,并受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在中国行政编制中,事业单位的经费与人员工资由国家财政预算的事业费开支。1978年以后,中国部分国家事业单位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重视经济效益,实行经费部分或全部自筹,减少对国家财政拨款的依赖。除国家的事业单位外,在中国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 80年代以来还出现了民办和个人创办的事业单位。20世纪90年代以前,苏联、东欧各国的事业单位也基本上由国家出资创办,并受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在西方国家,大部分事业单位是民间创办或地方自治体设置的。在民办的事业单位中,由教会、各种基金会主办的占相当比重。不少大的企业集团、公司,在其内部也创办有为本集团、公司服务的各种科技开发性的事业单位。 企业区别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中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公考区别1、发起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2、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是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属于公共服务机构);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多数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 3、举办的统一性不同 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 4、报名方式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网络报名,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 5、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 6、分数计算方法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少数37开。一般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7、人事编制不同 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 8、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国家:人事部会通用人单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命题并组织实施(非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由事业单位在人事机构指导下自己组织。 9、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不同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在国家人事部网站:,发布网站是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在各级地方人事、人才网站,发布网站是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 10、试题难度不同 公务员考试较难(试题难不意味着难以考取,难度仅是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试题简单不意味着容易考取,因针对具体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少,试题简单即可区分优劣。 11、上报职位需求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各用人单位将职位需求数量和描述报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省);事业单位考试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自己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2、报名审核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审核环节和报名环节同时进行。 机构改革改革简介事业单位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已经难以适应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了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拉开差距,调动积极性。同时,将绩效工资总量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促进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益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二、遵循16字原则,即“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 三、全面推行聘用制。2009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未来我国将继续推行聘用制度,争取2010年在全国全面建立聘用制度。 工资改革2010年末,一度踯躅不前的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 本报获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这一文件一并制定的还有一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另据了解,一些部委已经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对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财务监管、划拨转让、人事编制等方面展开工作。这是在为上述两份文件出台后,全面展开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做准备。中国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26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70%以上为技术人员。这些事业单位大体可以分为"参公(即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知情人士透露说,在推进工资改革过程中,"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最终推向市场,不过在此之前,仍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还将被重组或剥离。 改革方向知情人士称,由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可能会一同出台。这意味着,此番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同步推进。 据工资改革参与人士透露,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目前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大多以"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形式获得,不过,在国家部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中,比例在少数。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 但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 此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在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津补贴的发放做出规定。这也让津补贴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的另一隐蔽但却重要的收入来源。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说,目前事业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如何将合理的津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人保部相关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尽量推向市场,变成类咨询公司。但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需要很长时间。 指导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工作分为三个步骤: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以及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要求,今年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这也意味着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际上刚刚起步。 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现有事业单位将按其社会功能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并强化其公益属性。 “长期以来,很多事业单位同时在行使政府职能,分类的一大目的就是要解决政事不分,把政府的还给政府。”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吴德贵对人民网记者表示,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这个问题解决好,接下来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和养老金待遇等方面改革才能逐步推开,“属于哪一类就按哪一类的标准执行,才不会出现互相攀比”。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此前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的公共属性,让事业单位真正从事公益事业,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适度、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这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人民网记者,目前行政性事业单位改革还未铺开,一些具备双重属性的事业单位如何定位尚不明确,如党校等单位同时存在参公管理的行政人员和属于事业属性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是否应统一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是道难题;还有的单位自身兼顾行政、公益和经营三方面职能,要避免分类时“搭顺风车”。 “指导意见”明确将健全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吴德贵认为,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参照党政机关模式管理,法人治理结构亟需探索和积累经验,未来必须贯彻政事分开原则,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而言,转企改制已大刀阔斧前行,特别是出版业已率先踏出了一条路。2010年底前,全国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全面完成。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去年11月还透露,今年9月底前将全面完成非时政类报刊改制任务。 汪玉凯认为,出版社自身具有较强的经营目的,因而转制成效良好,可成为接下来经营性事业单位实现“剥离”的范例。吴德贵则提醒,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前的资产是国有性质,政府如监管不严,很可能造成资产流失,产生难以弥补的后果,政府在转制过程中不应仅仅发号施令、一推了之,这一点要汲取国企改革的经验。 为了平稳推进转制工作,“指导意见”还列出五年过渡政策:转制单位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对于转制前后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等问题还做出针对性规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保证“老人”养老待遇不下降,而“新人”则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专家认为,这是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必要举措。 “转制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强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动力还是在其自身,”吴德贵说,“改革的目的是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政府应减少硬性要求,多做积极引导,切忌为了改革而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去年6月在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 改革难点目前,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 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12月1日,社科院人士对本报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津补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由于体制遗留原因,科技部掌管着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众多部委下属的科研型事业单位的工资费用。这一权利,由前国家科委承袭而来。每年,科技部都要对几乎全部部委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费用统一匡算,然后上报财政部拨款。 科技部人士称,最近几年来的局面是,国务院部委设置瘦身,但是相应事业单位却在逐年扩编。仅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单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目前,每年科技部匡算出来的国务院部委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等费用支出已经近500亿。而十年前,才不过几十亿的规模。 科技部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应该推进,否则都吃财政,只会包袱越来越重。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能挣钱的事业单位应该剥离出去,推向市场。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场根本做不到。 事实上,多数部委事业单位都不看好此轮工资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预测,"这一轮改革依旧会胎死腹中"。 考试概述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招考公告和每个阶段的成绩以及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也有岗位只需参加笔试。部分地区根据参加考试的笔试情况,会设最低分数,同时相关政策和当地的一些条例等,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获奖运动员等有笔试加分的政策。 事企政别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政府机构在广义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关。狭义的政府机构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官僚机关。狭义的政府机构,仅仅指国家的行政组织,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那部分国家机构,在我国,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 激励标准两卫(公共卫生、公共医疗单位)和高等院校是事业单位改革“三步走”中的第二步和第三步,同时也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 相比义务教育学校,高校规范起来难度更大。据悉,由于高校的很多项目是市场行为,不完全是准公益,政府财政不可能全包下来。最明显的市场行为就是“办班”。目前几乎每个高校的院系都办有各种各样的培训班、进修班,以增加收入来源。“办班”俨然成为高校推出“激励”措施的重要手段。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大学各个学院的激励设计也很不一样,大学教授的工资中除了国家财政拨付的基础工资之外,激励工资分为三部分:学校给付的校级激励工资(其实是岗位津贴,完全跟职称相关联,严格意义上没有激励);学院给付的学院级激励工资;系里给付的激励工资;而学院和系里的激励来源主要是“办班”。 事业单位改革关键是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核心是“效绩工资”改革。“绩效工资”一直是令专家学者们都头痛的事。 一位参与人事部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课题研究的专家曾说,绩效工资的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和难点。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关乎利益,关乎公平,备受关注。攻艰克难不能是“少数人在战斗”。无论是对利益的维护,还是对公平的期待,民众在这场改革中都应拥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 事业单位改革,“开闸”更需“灌水”。大凡成功的改革都得益于民意助推、民智“给力”。在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对民意民智的“灌水”没有“开闸”,相关的改革方案等并没有公开征求意见。 现如今,改革正式“开闸”,但改革的“绩效”和公益服务的新格局并非“水到渠成”。因为,事业单位改革“潜伏”着民意民智缺失的隐忧。 纵观一下,那些不成功的改革,大多是撇开民意民智、简单思维下“拍脑袋”的产物。“开闸”后“灌水”,既是改革能否“水到渠成”的关键,又是“水能载舟”功能的发挥。 工资发放类型1、全额拨款型,就是由国家财政直接全额拨款发工资 2、财政补贴类,就是财政会负担部分的钱,另一半由单位自己出 3、自收自支型,就是通过自己盈利的钱进行发放工资。 4、参公型,主要是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公益性质单位。 人事管理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11月24日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积极推进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 事业单位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在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加以改革。有的事业单位要转为企业,有的回到机关序列,这些单位转型后将分别适用企业、机关的人事管理规定。改革后仍为事业单位的,适用本条例。 《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不得歧视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开招聘,从事业单位外部引进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通过竞聘上岗,从事业单位内部选拔人才,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为做好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工作,《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一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二是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考核德、能、勤、绩、廉 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表现的评价和判断。《征求意见稿》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事项作了以下规定: 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本人档案,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分配公平为了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兼顾社会分配公平,《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问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三是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得财富的社会保险制度。 奖励处分为了表扬激励先进,惩戒不良行为,《征求意见稿》对奖励和处分事项作了规定。如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促进信托网文明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有效防止、消除事故和保护公共利益中作出突出贡献;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模范作用突出的工作人员或者集体,给予奖励。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违反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等行为,撤销奖励。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单位资财的;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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