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史家胡同51号 |
释义 | 史家胡同51号院是洪晃外祖父章士钊的故居。章士钊是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学者,辛亥革命后曾任教育总长等职,解放后,章士钊与家人定居北京。1960年,章含之随父母搬进去居住。后来,乔冠华与章含之成婚,遵照周总理的指示也搬进了史家胡同51号院,其女洪晃就出生在这里。1984年,该院被定为北京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但洪晃母亲章含之并没有这处房产的产权。 庭院构造史家胡同51号,旧时的门牌是24号,在胡同西段北侧,坐北朝南,原是一座三进四合院。章士钊入住之时,认为房屋太多,一家人住不了,遂将第三进院分出,在内务部街南侧另辟街门,形成独立院落。于是,史家胡同51号就形成一座二进四合院。街门面南,为“广亮大门”,大门内迎面是一座“一字影壁”(1985年拆除),大门西侧的6间倒座南房和3间北房构成一进院,倒座南房最西边的两间是车库,临街开有车库门;北房是过厅,为硬山筒瓦箍头脊。二进院有正房和东、西厢房各3间,院内有抄手游廊环绕;正房左右各有耳房1间。正房的内部装修为清代式样:北部抱厦部分的隔扇由两座八方屏门组成,屏门顶部有一个楼阁式书橱,上有朝天栏杆,西里间屋有一架楼梯通向书橱,室内还有碧纱窗。院内栽有海棠、苹果等树木,环境幽雅。 归还故居洪晃通过微博自曝已将“史家胡同51号”还给了外交部,并称最终法院指定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至此,经法院调解,洪晃与外交部的“史家胡同51号”之争终有定论。洪晃将在15天时间内搬离。 中国互动媒体集团总裁、章含之的女儿洪晃通过微博自曝已将“史家胡同51号”还给了外交部,并称最终法院指定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至此,经法院调解,洪晃与外交部的“史家胡同51号”之争终有定论。洪晃将在15天时间内搬离。 大事记载1960年,章士钊入住此院;辞世后,其女章含之、乔冠华(曾任外交部部长)夫妇在此院居住。 1984年1月10日,东城区人民政府将史家胡同51号公布为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外交部发文要求洪晃一家腾出房屋,称史家胡同51号是公家房。 2011年7月21日,洪晃发表微博透露已把史家胡同51号还给外交部,最终法院指定评估公司订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如数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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