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食物环境卫生署 |
释义 | 食物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英语:Food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 Department,FEHD)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辖下的部门,专责确保香港的食物安全,并为香港市民提供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简介食环署现任署长为陈育德,其刚于2006年7月24日起接任署长一职,代替刚退休的梁永立。 食物环境卫生署多次被《东方日报》和《太阳报》批评其执法手法。 历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是由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合并并重组为食环署及康文署。 职能小贩管理 过去百多年来,街头贩卖阻塞街道,造成滋援。自2000年1月1日起,食物环境卫生署肩负起管理小贩的责任。遇上街上的非法贩卖活动,食环署人员会执法行动,上前罪控。该署也会安排合资格的小贩迁进各区新建的公众街市(一般位于市政大厦),并不再为小贩发出新牌照,减少持牌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 洁净服务 食物环境卫生署约有3600名洁净组员工,为香港各区提供洁净服务,包括:清扫街道、收集垃圾、清理沟渠、清理粪便、清理海报等。 安全管制 食物环境卫生署的食物安全中心负责监察进口食物、管制食用动物、执行有效的防治虫鼠工作,从而保障市民的食用安全和健康。 公众教育 食物环境卫生署卫生教育展览及资料中心位于九龙尖沙咀九龙公园,于1997年5月17日正式启用。中心设有展览厅、户外卫生教育花园、参考图书馆和演讲室等设施,扩广环境卫生。 另外,传达资源小组隶属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的风险传达组。小组的卫生督察经验丰富,透过各种途径传达卫生信息,提高香港的食物安全水平。 坟场及火葬场服务 食物卫境卫生署还为市民提供火葬、殓葬遗体和骨殖服务,该署辖下有6个政府火葬场,分别位于香港岛歌连臣角、九龙钻石山,以及新界富山、葵涌、和合石和长洲。 跨部门合作 食物环境卫生署联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渔农自然护理署、环境保护署、海事处及香港警务处六大部门,向违反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之人士判处定额罚款1,500港元(2003年6月26日前为600元)。 历任首长刘吴惠兰(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 梁永立(2002年8月16日─2006年7月23日) 陈育德 (2006年7月24日─) 相关组织食物安全中心辖下的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在2006年成立,主席是中文大学理学院院长关海山。 委员会负责就食物安全运作、保障公众健康、食物安全、成分的标准及指引等提供专家式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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