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八大经 |
释义 | 简介十八种婆罗门教经典。又称十八种大经、十八种经书、十八大轮、十八明处。即四吠陀、六论及八论之总称。这些典籍从佛教的立场看,是属于外道的著述。但从印度文化史的角度看,则是印度文化的主流思想。 四吠陀四吠陀,即(1)梨俱吠陀(Rig-veda),明解说法。(2)夜柔吠陀(Yajur-veda),明善道法。(3)沙摩吠陀(Sa^ma-veda),明欲尘法(即一切婚嫁欲乐事)。(4)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明咒术算数等法。其中,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及沙摩吠陀原称三明,而阿闼婆吠陀称为阿闼婆鸯耆罗(Atharva-an%girasa),置于三明之外,后至奥义书时代成为吠陀之一,总称四吠陀。 六论六论,是吠陀之支分,又名吠陀之六支。 (1)式叉论(S/iks!a^),释六十四能法。(2)毗伽罗论(Vyakaran!a),释诸音声法。(3)柯剌波论(Kalpa),释诸天仙上古以来因缘名字。(4)竖底沙论(Jyotis!a),释天文地理算数等法。(5)阐陀论(Chanda),释作首卢伽(S/loka)法。(6)尼鹿多论(Nirukta),释立一切物名因缘。 八论八论,即(1)伊底呵娑论(Itiha^sa),怪记宿世事。(2)僧佉论(Sa^m!khya),解二十五谛。(3)课伽论(Garga?),明摄心法。(4)那邪毗萨多论(Naya-vistara?),明诸法道理。(5)阿输论(Ayur-veda),释医方。(6)犍阐婆论(Ga^ndharva-veda),释音乐法。(7)陀■论(Dhanur-veda),释用兵杖法。(8)肩亡婆论,简择诸法是非。后四者又称‘四小吠陀’。 其它另外,《佛本行集经》卷三〈受决定记品〉,以及《大宝积经》卷五十四亦各举不同名称之八论。而《翻译名义大集》中,除四吠陀等,则提出音乐、春方、生艺、数目、音、医方、礼方、造作、射方、正语、修习、闻、念、观星、算法、幻法、先世、古事等所谓的‘十八明处’。 关于其它外道的经书,诸经论亦多有记载,如《庄严经》卷四提到善鸡吒论、尼犍图论、布罗那论、伊致诃娑论、韦陀论、尼卢致论、式叉论、尸伽论、毗尸伽论、阿他论、王论、阿毗梨论、诸鸟兽论、声明论、因明论等书。《金刚针论》提到四围陀、弥■娑、僧伽论、尾世史迦论等。《四谛论》卷一提到欲尘论、医方论、相论、算数论、时智论、兽论、鸦域论、明论、歌舞庄严论、天仙王传等。 [参考资料] 《尼拘陀梵志经》;《大般涅盘经义记》卷六;《法经录》卷四;《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二十八。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