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子》 |
释义 | 刘子新论 又名《刘子》,当为北齐刘昼所作。学术体系属于杂家。其内容政治上主张儒法兼用,君以民为心,法因时而变,要善于发现并合理使用人才;哲学上提倡名实并秀、言理兼得,认为祸与福、利与害可以互相转化;美学上肯定美感的共同性,美与丑的相对性,主张内容重于形式,重视美的实用性;在道德修养方面,宣扬清心寡欲,不竞不争,重视学习,讲求诚信,忠贞不二,爱惜时间,戒骄戒满。不少观点虽杂取前人,但亦多有发挥,时有可取。 简介刘子新论》又名《刘子》,当为北齐刘昼所作。学术体系属于杂家。其内容政治上主张儒法兼用,君以民为心,法因时而变,要善于发现并合理使用人才;哲学上提倡名实并秀、言理兼得,认为祸与福、利与害可以互相转化;美学上肯定美感的共同性,美与丑的相对性,主张内容重于形式,重视美的实用性;在道德修养方面,宣扬清心寡欲,不竞不争,重视学习,讲求诚信,忠贞不二,爱惜时间,戒骄戒满。不少观点虽杂取前人,但亦多有发挥,时有可取。 评论南北朝是民族大融合的时代,思想文化界呈现出空前未有的兼收并蓄局面,《刘子新论》即其代表。《刘手新论》又名《刘子》,其作者旧题北齐刘昼(512一567),或梁刘勰。历代学者多有考辩,意见迄今不一。我认为,刘昼可能性大些,刘勰可能性小些,因为该书思想及文风与《文心雕龙》明显不同。有人疑为南北期无名氏作,此说或可信。但似乎作于北朝可能性大些,因为其思想颇具北方特色,文风虽受骈俪影响但不如南朝之甚。据史载,刘昼,字孔昭,渤海人,少孤贫,爱学,好读书,学儒二十余年,举秀才不第。自谓博物奇才,言语矜大,举动不伦,故迄无仕进。曾多次上书,言非世要,终不见采。乃编为《帝道》,又著《金箱璧言》,以指执政之不良。两书皆佚。今本《刘子》共十五卷五十五篇,近三万字。学术体系属于杂家,兼采儒道名法兵农各派,而以儒道为宗旨。全书最后一篇《九流》,相当于《庄子·天下》篇,分别评论九家得失,并总结说:“道者玄化为本,儒者传教为宗。九流之中,二化为最。……儒教虽非得真之说,然兹教可以导物;道家虽为达情之论,而违礼复不可以救弊。今治世之贤,宜以礼教为先;嘉遁之士,应以无为是务。”可见,作者主张在朝从政宜取儒家,在野修身宜取道家。这种价值取向贯穿全书。 政治思想《刘子》的政治思想是儒法兼用。其《爱民》篇认为:“人之于君,犹子之于父母也。”“善为治者,必以仁爱为本,不以苛酷为先。宽宥刑罚,不匮民财,不夺农时,以足财用。则家给国富,而太平可致也。”《从化》篇主张,君主应以自身表率作用,教化百姓。“君以民为体,民以君为心,君好之,民必从之。”“人之从君,如草之从风,水之从器。故君之德,风之与器也;人之情,草之与水也。”“明君慎其所好,以正时俗;树之风声,以流来世。”这些观点皆源于儒家。 《贵农》篇主张《贵农》篇主张:“衣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工害,则寒之原也。饥寒并至,而欲禁人为盗,是犹扬火而欲无炎,挠水而望其静,不可得也。”“衣食饶足,奸佞不生。安乐无事,天下和平。”该篇不少语句,分别吸取《管子》《商君书》和《淮南子》。 《法术》篇说:“法术者,人主之所执,为民之枢也。术藏于内,随务应变。法设于外,适时御人。”显然取自法家。《刘子》特别强调法因时而变,“明君务循其法,因时制宜。苟利于人,不必法古;必害于事,不可循旧。”“成化之宗,在于随时;为治之本,在于因世……”“法宜变动,非一代也。”“今法者则溺于古律,儒者则拘于旧礼,而不识情移法宜变改也。”可能是针对西魏宇文泰复古主义而提出的批评。《随时》篇说:“时有淳浇,俗有华茂,不可以一道治,不得以一体齐也。故无为而化,三皇之时;法术以御,七雄之世。德义以柔中国之心,政刑以威四夷之性。”由于古今时代不同,上古宜用无为,战国则以法术。又由于地域不同,中原华夏以德义,四夷民族以政刑。这是向北朝统治者献议,对汉胡不同民族采取不同政策,体现了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的精神。《赏罚》篇主张,“赏平罚当”“先赏后罚”,目的是“诱之趋善”。有别于先秦法家之重罚轻赏,使民畏惧。同篇强调,“明主赏善罚恶,非为己也,以为国也。适于己而无功于国者,不加赏焉;逆于己而有劳于国者,不施罚焉。罚必施于有过,赏必加于有功。”可能针对北朝统治者赏罚任凭私情之弊端而发。 《刘子》有好几篇文章专论人才问题。《知人》篇认为,在有才之士尚未充分表现之前就能发现,这叫“知人”。“听之于未闻,察之于未形,而鉴其神智,识其才能,可谓知人矣。”要善于“见其朴而知其巧”,“未有功而知其贤”。如尧之知舜,文王之知吕望,萧何之知韩信,都是从卑贱者当中发现贤能的范例。《荐贤》篇提倡秉公推荐,“内举不避子,外举不避仇”。“才苟适治,不尚世胃。”要像古代明君那样,“拨奇于困虏,擢能于屠贩”。这正是对当时门阀制度的间接批评。《妄瑕》篇主张不要因人材之小恶而伤其大义,“智苟能谋,奚妨秕行”。乃曹操《求贤令》精神之继续。 《适才》篇主张《适才》篇主张量才使用,俾人尽其材。“大者为之栋梁,小者为之椽桁,直者中绳,曲者中钩,随才而施,未有可弃者。是以君子善能拔士,故无弃人。良匠善能运斤,故无弃材。”《均任》篇认为“材有大小,则任其轻重”。“智小不可以谋大,德狭不可以处广。”“德小而任大,谓之滥也;德大而任小,谓之降也。而其失也,宁降无滥。”意即宁可大材小用,不可小材大用。大概是因为当时任用官吏实在太滥了。《文武》篇认为,“文武异材,并为大益”,批评当时文武相轻。“今代之人,为武者则非文,为文者则嗤之武,各执所长,而相轻非。……非适才之情,得实之论也。”这种情况也许北朝比较严重,南朝事实上是重文轻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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