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生态化建设 |
释义 | 我国生态问题有两类,一类是经济较为发达,工业化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另一类是经济较为落后,过度垦殖造成生态退化。本文主要研究农村贫困引起的生态退化。作者认为贫困地区的生态修复应当遵循历史的阶段性,实现生态修复和农民脱贫致富的统筹和谐。在生态修复的同时对植被适度利用,通过森林抚育、灌木和草地的刈割和适度放牧促进植被的健康发育。林草植被的保护、利用和建设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生态建设必须以人为本,把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要把各部门的治理结合起来,把财政力量和群众力量结合起来。 一、从生态环境建设的讨论谈起 2005年5月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遵照国务院要求组织讨论会,讨论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院士关于逐步改正“生态环境建设”一词的建议[1]。 1. 全国科技名词委讨论会的发言 (1)中国工程院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院士认为应将“生态环境”一词逐步改正为“生态和环境”或严格一点用“环境与生态”;应将“生态环境建设”一词逐步改正为“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改善”或“环境与生态的保护、修复与改善”。 在全国五届人大讨论宪法草案时,中科院院士黄秉维提出“生态环境”,被采纳写入宪法。但是黄秉维院士后来写文章表示这是一个错误,希望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改正过来。钱正英等院士说“生态”是与生物有关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和,不是一个客体,而环境则是一个客体,将环境与生态叠加使用是不妥的。“生态环境”的准确表达应当是“自然环境”,是广义环境的一部分,还不能包括全部环境问题,例如,不能包含人类活动造成的某些污染问题。因此应改为“生态与环境”。我们认为,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应当用“环境与生态”,或归总为“环境”。 1987年中科院环境科学委员会提出“生态环境建设”,它的原意是:应把社会、经济、环境作为一个复合系统,在高效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应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国务院还发布《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但在国际交往中发现这个名词不能为国外接受,其原因是:对自然环境,国际的共识是应去除或减轻人类对自然界的干扰破坏,保护、恢复、或修复(即部分恢复)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而不是人为地“建设”一个生态系统。事实上,这个词在国内已经产生一些误解和误导。一些地方,不是努力认识在当地自然条件下天然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不是着眼于如何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去保护、恢复或修复天然的生态系统,而是热衷于建设大规模的人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资金和劳力的浪费,有的由于违反当地自然环境,不但徒劳无功,甚至事与愿违,反而增加了破坏。 (2)国家林业局黎祖交建议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替代“生态环境建设”。黎祖交认为自“生态环境”一词出现以来生态学界并不认可这一提法。人们使用“生态环境”一词的本意是为了强调“生态”或“生态系统”。但由于受该词偏正结构关系的影响,却往往被误解为强调的是“环境”,在实际工作中将生态问题混同于环境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对“生态建设”一词给出如下定义:“生态建设是根据现代生态学原理,运用符合生态规律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的旨在促进生态系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行为的总称”。其中既包括对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遭受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或重建,也包括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 (3)中国科学院孙鸿烈院士主张“生态建设”这个词是可以用的。孙鸿烈院士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时专题名称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科技问题”。“生态建设”一词译成英文应该是“ecological restoration”。其内涵包括了修复、重建、建设等概念。 (4)中国林科院唐守正认为“生态环境”一词作日常用语是可以的,但是在科学术语和政府行文中应该规范;“生态建设”从广义来讲也是可以使用的。 (5)中国林科院蒋有绪认为不必辨清“生态环境”是否科学,“生态建设”、“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都可以用。 (6)中华环保基金会曲格平拥护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三位院士关于改正“生态环境建设”一词提法的建议。认为应该现在就加以纠正。 (7)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如松认为生态环境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是生命有机体赖以生存、发展、繁衍、进化的各种生态因子和生态关系的总和。他认为,生态环境一词既不是“生态和环境”,也不是“生态学的环境”,而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的简称。 (8)中国科学院植物所陈灵芝说,“生态建设”不如用“生态恢复和重建”更为确切,一目了然。恢复是指促进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为接近于原有的生态系统。重建则是采用人工措施促进其顺向演替或重新建立适合当地自然环境的新的人工生态系统。至于“环境建设”是否用环境保护与改善更为合理。 (9)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王礼先认为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即生态系统(ecosystem),一般指水资源(即水环境)、土地资源(即土地环境)、生物资源(即生物环境似及气候资源(即气候环境)。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仅对全国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了规划,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草原建设、生态农业等。 (10)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蔡晓明认为,生态环境是与生物有直接的、间接关系的有效环境。该环境具有特定性,为该物种所特有;相互性,互相影响的;连续性,在整个生命中得到延续;不可分割性,有机体与其环境的不可分离。 (11)中国科学院动物所王祖望说,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在2002年对初步选定的 14008条名词经筛选确定为3735条。大家始终未将“生态环境”和“生态建设”两词选入“生态学名词”。这是由于“生态建设”这个词极易突出人的主观意志,而往往忽略了按照生态系统自身规律进行所谓的建设。而生态学本身已有一系列科学的名词,如生态恢复、生态修复、生态系统管理等名词,准确而科学地指导人们去处理受到人类破坏的生态系统,如何按照科学本身的规律去恢复、修复、甚至于重建生态系统。总之,在我国特定的条件下,多一点对大自然的敬畏,少一点人定胜天的思想,对保护我们已经千疮百孔的自然环境会有莫大的好处。 (12)全国科技名词委邬江认为可肯定“生态建设”这个名词;将“生态环境”的内涵一分为二,在一般情况下用“生态与环境”,在强调两者相互交融密不可分时用“生态环境”;在通常情况下,“生态环境建设”可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代替。 (13)中国科学院地理所阳含熙认为,不应采用“生态环境”提法。 (14)中国社科院语言所李志江认为,当前词汇变化的显著特点是,由大量的科学技术的新概念、新事物产生大量的新词新义,而且许多又很快地引申为一般的语词义。语言,包括语音、语法、词汇三个部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通过以上名词讨论,我们认识到,生态学和环境科学是两个不同的科学领域,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是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两个重大历史性问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当前两个重要的国策。在做严谨的科学研究或政策研究时应当分别加以表述,其中生态建设的含义是生态系统的修复、改善和重建。 2. 名词讨论深化了对生态建设的认识 每个人观察角度不同,对生态建设的态度也会有所不同。 (1)一部分人对生态建设持积极有为的态度,包括林地建设、草地建设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可称为生态建设的有为学派。例如,新中国50多年来,在黄土高原采取植树、造林、改梯田和筑淤地坝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从20世纪50,60年代治理局部的观测数据看,各水土保持试验站进行的小区和小流域径流泥沙观测取得的大量科学资料证明,坡耕地修成水平梯田可以减轻水土流失80%~90%;荒坡造林种草,可以减轻水土流失40%~60%;沟中筑坝淤地,每亩可拦泥1000~5000t,同时还可巩固并抬高沟床,稳定沟坡,减轻沟蚀。如果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达到流域面积50%~60%,加上坝地的拦泥作用,全流域减沙量可达原产沙量的70%~80%[2]。 (2)一部分人认为生态系统主要需要依靠自然修复的力量,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只能起干扰破坏作用,可称为生态建设的无为学派。在退牧还草工程和一些省区全面禁牧的生态恢复过程中,这个学派起了重要作用,事实上也的确见到植被明显的自然恢复效果。但是这部分植被生长量原来是群众的放牧量,禁牧使农民收入减少。 (3)还有一种看法,既承认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的作用,也承认自然修复的力量,但认为不能只从技术角度观察问题,农村贫困也是生态退化的重要原因,改善生态必须建设林草生态经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可称为生态建设的和谐学派。回顾黄土高原50多年植树造林,到目前[2]保存的林地面积仅有800万hm2,其中真正成片的郁闭度较高的森林面积很少;有很大一部分成为“小老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人们的期望相差甚远,挫伤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出现反复造林、反复投资、年年造林不见林[2]。从图1可知,“小老树”集中分布区的南界大致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北界接近(侯庆春等,1991)。可见造林效益低的主要原因是造乔木林范围不适当地向西、向北扩展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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