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生杀予夺 |
释义 | 生杀予夺 ( shēng shā yǔ duó) 解 释 生:让人活;杀:处死;予:给予;夺:剥夺。形容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的大权。 出 处 :《周礼·春官·内史》:“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韩非子·三守》:“使杀生之机,予夺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荀子·王制》:“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用 法 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示 例 唐·杜牧《上宣州崔大夫书》:“今藩镇之贵,土地兵甲,~,在一出口。” 《东周列国志》第九十七回:“夫制国之谓王,生杀予夺,他人不敢擅专。”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近义词 杀生予夺 反义词 人微权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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