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沈志辉 |
释义 | 个人简介沈志辉,男,1957年1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曾7次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6次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2008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2009年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1990年5月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累计结案7200余件,结案率100%,不断刷新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审结民事财产类案件的最高纪录。办案期间,曾收集了1600多件典型案例,撰写了10万余字的办案体会,努力追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人物特写2009年4月,沈志辉受理了王靖等九人诉天津市北洋涉外专修学院、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技术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与北洋涉外专修学院签订技术培训合同时,学院承诺毕业时包分配推荐。如今,北洋学校相关负责人出逃国外。为此,学生家长自2008年初“两会”期间多次上访,成为本市、区重点信访群体案件。“法院如果解决不好,我们就到政府静坐,奥运时期去北京上访。”原告情绪异常激愤。了解案情后,沈志辉无数次对学生家长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尽力安抚他们的急躁情绪。有的原告家住外地,他就先后40多次打长途电话劝解。 一次庭审后,原告七人滔滔不绝地向沈志辉讲述孩子求学所遭遇的不幸,反复表达自己悲伤的心情。天已经完全黑了,早已过了下班时间,可沈志辉一直坐在法椅上,耐心地听着,认真地记着,并不时与他们交流观点和看法,讲解法律的规定。四个小时后,原告七人才起身告别:“沈法官,我们讲的都是与案件无关的牢骚话,但这都是我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情结。谢谢你给了我们发泄怨气的机会,你放心,无论结果如何,我们服判,因为我们相信你这位好法官。”为了更好地了解情况,沈志辉先后到11个相关部门调查询问,与天津市教委、河东区教育局前后7次磋商,使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地将这件影响极大、上访苗头严重的案件化解了。拿到补偿款的家长们都感激地说:“沈法官替我们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使我们获得了本来已经无望追回的血汗钱,我们从心底里感谢沈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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