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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
释义

《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于2006年12月21日由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以沈教发〔2006〕132号印发。《计划》共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4个部分。重点工作是:教研科研、队伍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三位一体”教育

基本信息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的通知

沈教发〔2006〕13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2005年11月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德育为首,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以深化德育课程改革为重点,以德育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生命教育、诚信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内容进一步深化,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主课堂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2.德育教研科研有成果,地方德育教材成体系,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

3.德育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典型突出,形成一支有影响的德育工作骨干力量;

4.中小学生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成为中小学生的主流。

5.德育手段不断走向现代化,建立网上德育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德育工作效率;

6. 德育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德育工作和谐发展,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育人网络;

7.德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初步建立,德育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化、常规化。

三、重点工作

(一)教研科研

结合国家新课改,努力创新德育理念、德育方法,以德育工作名校为龙头,形成一批德育教研科研基地,以课题研究为先导,推出一批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科研成果。

1.建立市、区德育研究室。2006年,市教研室成立德育研究室,2007年,各区县(市)教师学校都要成立德育研究室。

2.成立市级德育专家指导小组。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指导全市德育课程改革和师资培训,组织开展相应的德育教研活动。

3.组建德育研究会。2007年初召开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会理事会议。德育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德育工作规律,挖掘德育素材,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组织调查研究和队伍培训工作。

4.建立中小学校园德育基地。发挥名校、名师的示范作用,在全市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德育示范校,成立德育名校联合体,承担、实施德育课题研究任务,为德育工作的开展搭建平台。

5.构建“德育论坛”网。加强德育研究资源的整合利用,在沈阳教育网上开辟“德育论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网络资源开展德育课程培训和教学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德育优质课评比、教学设计评比、课件制作评比、教学案例分析评比、论文评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广大教师提供交流和展示教学与教研成果的平台。

(二)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德育工作队伍素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德育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系列,将班主任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等纳入教师培训系列。在评选教育专家、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奖项中,德育教师、班主任要占有一定比例。

1.干部队伍建设。

以中小学德育校长、德育主任、团队干部为重点,积极开展名校建设、培训学习、互动交流等活动,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养一批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德育工作带头人和专家。

2.班主任队伍建设。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班主任工作的管理。结合全国、省市班主任培训计划,从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等方面做好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专题培训工作,市教育局每年培训1000名班主任,5年内完成培训5000名骨干班主任的目标。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坚持对班主任开展岗位培训,每位班主任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未参加专题培训的班主任需要在近年进行补修。本着1年打基础、3年渐成熟、5年成骨干的原则,力争5年左右时间培养一批优秀骨干班主任。

3.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

学校要广泛开发、动员各种社会力量,通过聘请校外辅导员、法制校长等共建形式,积极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鼓励他们参与学校的德育工作,以丰富学校德育工作的内容,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到2010年,每所学校都要建立、发展一支关心学生成长、甘于无私奉献、教育经验丰富、富有时代特色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每学期至少要请校外辅导员到学校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三)主题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体现创新,突出效果。“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主题教育活动:

1.爱国主义教育。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了解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结合2008年奥运会在中国举办、沈阳是分会场这一有利契机,以“办好奥运会,当好小主人”为主题,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落实《沈阳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媒体宣传、讲解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中小学生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要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在实际生活中“知荣辱,明是非,立言行”,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3.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未中小学生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4.生命教育。将中小学心理健康、青春期、毒品预防、法制、安全、公共卫生、预防艾滋病、环境保护、性教育、国际理解教育、感恩教育等各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不同年级的实际需要,融入到生命教育中。到2010年底,普通高中心理健康课开课率要达到90%,初中达到80%,小学达到50%。

(四)校园文化建设

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建设有特色的、和谐的校园文化,使学生在良好的人文、自然环境中受到熏陶和感染。

1.开展经典欣赏活动。依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不同层次的经典欣赏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诵读优秀古诗文、观看优秀影视剧、解读历史等活动,着力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2.开展校园剧、校园歌曲、校园舞蹈等文艺创作比赛活动。倡导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站建设,开展校园优秀栏目评比活动。

3.全面普及中小学校园电子阅览室(绿色网吧),为学生提供文明健康的上网空间。开展校园网站、班级网页等制作活动。到2010年,实现校校有网站,班班有网页。

4.积极推动校园“小记者团”、文学社等学生社团建设。各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社团建设,通过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引导学生认识社会,团结协作,自强自律。“十一五”期间,将在全市开展校园优秀学生社团评比表彰活动。

(五)社会实践活动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每年10天、初中生每年20天、高中生每年3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建立自己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好学生学军、学农、学工,以及志愿者服务、勤工俭学、社会公益劳动等活动。

2.坚持把假期作为特殊教育时段的思路,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公益日、读书征文、文明上网、冬夏令营等有教育意义的学生主体活动。

3.结合新课改,积极探索学生社会实践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沈阳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逐步将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服务社会的情况纳入学生毕业成绩考核体系当中。

(六) “三位一体”教育

1.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十一五”期间,各城区少年宫建筑面积要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郊区县少年宫建筑面积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社区建立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其中,三星级社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要达到60平方米,四星级要达到100平方米,五星级要达到150平方米。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校外活动。

2.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家长学校工作的规范化进程。2006年,全市实施家长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程,有效培训达到1000人以上,同时,建立800所规范化家长学校;2007年,建立1000所规范化家长学校;2010年,在全市建立1500所规范家长学校,占家长学校总数的70%以上;家教普及率城区达98%,农村达95%以上。

3.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把创建学习型家庭作为现阶段推进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2006年,全市学习型家庭要达到20万户;到2010年,学习型家庭要达到30%以上。

4.大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是做好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的基础。根据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规划,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普及面要达60%;2007年达80%以上。

5.加大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维权站的建设。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区环境。2006年,在全市建立100个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维权站。聘请1000名社区未成年人维权监督员;2007年,在全市建立300个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维权站;到2010年,全市90%的社区建立维权站。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切实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中小学校长要切实担负起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责任,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能力。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学校各有关方面力量,发挥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德育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2.保障经费。

要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德育工作的投入,落实德育工作的专项经费,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基本建设,满足学校德育活动、德育课程教学改革、德育科研、队伍培训等项目的需求。

3.完善考评。

要建立区县和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从整体上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2007年,市教育局将制订《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定期对各区县(市)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区县要建立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建立学校德育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以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要坚持开展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级评选活动,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工作。实施德育工作“百千万”工程,到2010年,全市共评选出百所德育特色学校、千名优秀德育工作者、万名文明五好学生。

4.营造氛围。

要积极争取新闻、广播影视和出版等部门的合作与支持,为学校德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和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热情,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综治办、公安、执法等部门的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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