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神圣罗马帝国爵位 |
释义 | 中世纪的爵位问题是很多朋友都感兴趣的,不过大多数朋友还只是停留在“公侯伯子男”这五等爵位的认识上,其实德国作为“以君主为首的贵族政体”(米塔艾斯语),而且神圣罗马帝国作为二元帝国,所以情况会变得超乎想象的复杂。 封建社会是等级社会,也就是说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中世纪盛期的《萨克森法典》中关于军队盾牌制度来解释等级制度的形成。共有7个受邑者的等级。处于顶端的是国王,其次是大主教和主教,再次是世俗贵族,伯爵和自由领主居四,陪臣和家臣局第五,他们的封臣居第六,最后是单盾骑士。 先了解一下社会等级,再了解世俗贵族的爵位问题(这里把宗教阶级撇开)。 皇帝(Kaiser)好理解的,最大的BOSS。这个词来自西罗马的皇帝。字面直译为凯撒。 自奥托一世(奥托王朝第一任皇帝)由教宗加冕以来,每一位罗马人民的国王都希望获得皇帝名号。但由奥托一世所创建的帝国,其皇帝称号来自于教皇赋予的“西罗马的皇帝”称号,皇帝通过征服意大利来取得“罗马皇帝”的合法性。帝国的所谓选帝侯,其直接选举的当为“罗马人的国王”,而非皇帝。因此,并非每一位德意志统治者都可以成为皇帝,只有进军意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强者,才可获得这一殊荣。 神圣罗马帝国的范围,在奥图一世和后代的不断使其有地区纳入、加盟下,从日耳曼平原北至波罗的海,东达今天的波兰部份,并南抵今天的瑞士、波希米亚、奥地利和意大利的北部。打从一开始,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即面临一个相同的难题,也就是如何保持对德意志和意大利这两个不同地区的控制,因为两地中间隔着阿尔卑斯山脉,统合上并不容易。 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功,基本上是受惠于日耳曼和意大利这两个主要成员。日耳曼人并没有消除多少野蛮的特性。他们很早就被查理曼征服。帝国也从意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贸易等方面获利良多。意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国确保的和平与稳定,因为他们曾在五百年前受到入侵。由帝国所提供的保护防卫了罗马教廷,并且让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得以开始发展。 帝国皇帝的军队由教会土地的佃户所担任,他们有义务为皇帝服军役,是皇帝在与教会决裂而失去权威前这些士兵是皇帝军队的多数。 第二种重要的部队是由庄园农奴组成的兵团,虽然他们一部分会在接受最好的训练与装备后成为骑士,却不是自由人。第三由帝国分予土地的自由民、军户、农民、骑士也有义务服从号召。之外帝国内所有的部队皇帝理论上皆有权指挥,各公国在皇帝的请求下也会提供军役的号召。 这些军队会被用来镇压由帝国内贵族和农民所参与的暴动或政争,也必须抵挡来自北方的维京人和东方的马札儿人所发动的入侵。 在奥托王朝与萨利安两朝,皇帝还有实际的权力,帝国军的指导权让皇帝在具掌控帝国内成员的实力。 然而,皇帝和教皇之间的对抗,间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来命运。这项对抗是关于皇帝对主教职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内其他教堂神职人员的任命。教皇葛列格里七世反对这项措施,因为如此一来导致教堂神职人员的职位买卖,成为主要的贪污腐化来源。神职人员的职位常常落到出价最高的竞标者手里。在长期数位教皇和皇帝之间的竞争,教皇赢得选择主教的权利。在这场争执中,帝国就在日耳曼爆发了内战。 削弱了皇帝们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统治权。当皇帝被暂时逐出教会并且投注于对抗罗马的战争时,帝国的政权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预或帮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亲王团结自己的力量并与维京人作战。在意大利,兴起中的城邦国家联合起来组成伦巴底联盟,并拒绝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地位。 因此随着德意志各诸侯离心倾向的加剧,皇帝的地位不断下降。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黄金诏书》)以后,皇帝实际由王国境内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他们是最古老同时也是最具权势的三大教会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四大世俗领主: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国的成员国不再认为皇帝与帝国有实际价值。 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政权,自此从皇帝身上转移到地方上的亲王和城市。皇帝的军队叛乱,占领由他们驻守的城市和城堡,并宣布这些地方被解放。而当时的皇帝为重新夺回意大利,对日耳曼地方上的亲王作了很多的让步。到了十三世纪中期,神圣罗马帝国便已名存实亡,皇位更虚置达二十年。日耳曼的亲王只关心自己所保有的东西。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并不接受日耳曼的统治者,而且他们也强大得足以防卫自己。 中古时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亲王推选出来的,但仅徒具空名,对地方的控制力远远不及他们对自己家族庄园的掌握。几个世纪以来,日耳曼只能算是欧洲的一股小势力。 16世纪时,哈布斯堡家族试图重振皇权,但因欧洲各国和德意志诸侯的联合反对而作罢。 国王(Knig)国王和皇帝经常是同一个人,不过神圣罗马帝国有在父亲活着的时候把儿子加冕成为国王的先例。因为毕竟有“选举制”这个坎,为保王位(皇位)顺利传接这是个办法。儿子会有“德意志国王”,还有“罗马国王”(或叫“罗马人国王”)的称号。不过就是个太子而已,不会行使真正国王的权力。 公爵(Herzog)在神圣罗马帝国的盛期,公爵是超级权力人物。德国当时是由部落公国组成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国家元首就是从公爵中“选举”的。当时公爵的家族可以这样说:“皇帝轮流做,来年到我家。”成为公爵,其实就是离国王之位咫尺了。每个王朝都是从公爵家庭起家,可以说撒克森王朝法兰克尼亚王朝士瓦本王朝,这些都很能说明问题。 当神圣罗马帝国最为强盛时期,并入主意大利部分的时候,也封过不少公爵,但是意大利的公爵爵位和德国本土的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那算是个官僚集权国家的爵位。 方伯/侯爵(Landgraf)其实可以理解成侯爵,因为按照词翻译的话方伯倒是蛮妥当。图林根的领主就是Landgraf,因为不是部落公国,其实权力和公爵几乎是相等的。但是还是稍微低一等。 边伯/侯爵(Markgraf)同样是非常有力的人物,顾名思义,边区的最高长官。例如阿斯坎家族在勃兰登堡的Markgraf“大熊”阿尔布莱希特,边区长官一看就是非常着重于武力,拥兵自重的诸侯,迈森的“藩侯”也是Markgraf。意大利安科纳边区的长官也是。 行宫伯爵(Pfalzgraf)经常被翻译成普法尔茨伯爵,也叫帕拉丁伯爵。就是在领地中“享有王权的伯爵”。当然也是位大人物。经常由和皇帝私人关系密切的人来担任,例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异母的兄弟就是莱茵行宫伯爵,亨利六世的亲弟是勃艮第行宫伯爵。都是看似特权相当高的主儿。 自由伯爵(Freigraf)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的皇后给他带来的弗朗什-孔泰,就是自由伯国。自由伯国一看就是领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好地方。 城堡伯爵(Burggraf)可以翻译为“城堡长官”,这个翻译非常贴切。就是由皇帝授命管理帝国城堡的诸侯,其实是管理那里一片行政军事的事务。例如马格德堡就是Burggraf,以后成为第二帝国的霍亨索伦出身于南德的纽伦堡Burggraf。 以下的伯爵们是普通的的土地领主G(e)ograf: Deichgraf姑且翻译成要塞伯爵,Deich这个词根有堤坝之意,应该是由防御工事的守卫者引申出来爵位。 Hallgraf帝国会议伯爵??估计不能这样翻译,一直想知道这个爵位是啥,至今不清楚。汗…… Wikgraf这个连名字都翻译不出来。Wik这个词根是维金人的意思…… 估计还有很多花样,不过还没有从资料里面找出来,大家认为普通的伯爵(graf)阶层就有那么多花样也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男爵/领主(Herr)Herr似乎很笼统,因为Mein Herr就和英文中my lord差不多,这里就是一个比较小的封建领主。 骑士(Ritter)理解骑士阶级并不是太困难,但是骑士里有自由阶层的,也有家臣(非自由阶层)阶级的,情况真的是十分复杂啊……包括男爵阶级的贵族很多有会沦为大领主阶层的家臣。 稍微低等的贵族讨生活看来真的还不容易,因为所有等级社会的特征就是要打破这天生来的等级几乎是极其困难的。 抱着看“公侯伯子男”的心态来看的话的确很吃惊,神圣罗马帝国中世纪的复杂二元性决定它的爵位非常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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