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深证成份股指数 |
释义 | 深证成份股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份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价走势。 深圳成分指数基点为1000点,1994年7月20日为基期。 成份股指数于1995年1月23日开始试发布,1995年5月5日正式启用。40家上市公司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 A股指数及行业分类指数,40家上市公司中有B股的公司,其 B股用于计算成份 B股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还就 A股编制分类指数,包括工业分类指数、商业分类指数、金融分类指数、地产分类指数、公用事业分类指数、综合企业分类指数。 深交所编制并实时发布成份股指数的原因,是基于以下方面考虑: 第一、用总股本作为权数不尽合理。中国股市目前是个人股市场,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1994年深证成指发布时的情况---鳗鱼注)。用总股本作为权数编制指数,难以如实反映市场状况。 第二、新股上市影响指数走低。目前用全部股票计算指数,新股上市第二天即纳入指数计算,由于新股上市后价格不太稳定,获利套现较多,如果开高走低,往往拖累指数下跌。 第三、结构变动频繁。每次新股上市即纳入计算,从最初的5只增加到目前的142只,每只股票对指数的影响在不断降低,内部结构在不断变动,指数前后的可比性不强。 第四、除权时的调整计算有偏差。由于采用总股本计算除权价,如果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份红方案不同,则这种除权价对于个人股来说往往不是一个有效的指标。用来计算指数会产生偏差。有时填权股票会使指数下跌,贴权股票却使指数上升。 第五、缺少分类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选取样本时考虑的因素有: ①上市交易日期的长短; ②上市规模,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平均总市值和平均可流通股市值计; ③交易活跃程度,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总成交金额计。 确定初步名单后,再结合以下各因素评选出40家上市公司作为成份股: ①公司股票在一段时期内的平均市盈率; ②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 ③公司近年的财务状况、盈利记录、发展前景及管理素质等; ④公司的地区、板块代表性等。 为保证指数的代表性,必须视上市公司的变动更换成份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于每年 l、5、9月对成份股的代表性进行考察,讨论是否需要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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