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政法学院 |
释义 |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经过24年建设,学院实现了从专科教育到本科教育,从成人教育到普通教育的跨越。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已经初步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2009年顺利成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中文名:上海政法学院 外文名: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简称:上政(SHUPL) 校训:刻苦、求实、开拓、创新 创办时间:1984年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政法 主管部门:上海市政法委员会 现任校长:金国华 所属地区:中国 上海 主要院系: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法商系、刑事司法系、经济管理系等 硕士点:3个 主要奖项:上海市文明单位 学生人数:10000余人 学校简介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始建于1984年,前身为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原上海大学法学院部分科系。学院隶属于上海市委政法委,由上海市司法局直接领导。 1984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85年,成立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将上海大学法学院(原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部分科系)划出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组成上海政法学院。 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在市教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历史沿革1984年11月,学院成立,当时名称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85年,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建立上海市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体制。 199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从此开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1998年以后,学院依托上海大学的办学优势,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刑法专业、法理学专业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4年9月23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取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设立上海政法学院,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高校。上海大学将原知识产权学院改建为新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导师继续在上海大学进行了研究生培养工作。 201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确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学科分别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等三个学科。上海政法学院恢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 发展规划“十一五”时期是上海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学院抓住实施 “科教兴市”战略的难得机遇,适应上海高等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的总体要求,推进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 学院“十一五”期间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高结合,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结合,外延扩张与内涵提升结合,加强基础与创造特色结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深化改革,更新观念,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快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和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我院十一五发展规划还从七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 1.办学规模与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基础,适度推进研究生教育,按社会需求发展高职教育,积极拓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在校学生规模控制在8500人左右,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生基本稳定在6000人左右。 2.师资队伍建设。到“十一五”末期,造就一批真正能站在学科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教学基本建设。加大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建设力度。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4.科研水平。加强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构建应用型研究基地。到2010年,学院科研经费、成果数量、获奖成果在同类院校中居中上水平。 5.学科建设。获得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为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优势学科的水平,形成结构合理、特色显着的学科体系。 6.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力度,每年选送优秀的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和进修,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 7、校园建设。建成教学楼、学术交流中心、图书馆、室内体育中心、实训大楼、学生活动中心等共计12万平方米,经过五年的努力,把校园建成“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 办学理念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注重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学院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 专业设置学院现设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现代教育中心、体育部、培训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人民调解方向)和监狱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22个本科专业和方向。(另有司法助理、司法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法律事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等9个高职专业)。 在学科建设上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优势,促进交叉,扶持新兴”的指导思想,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等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是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学科。 法学中的刑事司法专业,监狱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教育高地。 研究中心学院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学院出版学报《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双月刊),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 师资力量学院现有在校学生9000余人。现有专业教师31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5人(正教授48名,其中博士生导师5名;副教授60名),占教师总数的34%。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34名(其中博士66名,硕士168名),占教师总数的71%。教师中有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为充分依托国内外、特别是上海的人才优势,学院还聘请了国内法学界、经济界和社会发展等部门的专家、学者 30 余人为特邀教授、客座教授,上海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被聘为名誉院长。 对外交流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加州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英国赫德福特大学、日本大阪市立大学、关西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新加坡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通过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成为一所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多层次、多专业的高等政法院校,通过培养大批专业人才,为上海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地理位置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旅游度假区佘山脚下,占地面积1078.60亩,现有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学院现有计算机中心,语言实验室、刑侦实验室等基础实验室,模拟法庭、速录实训室等专业实验室。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二期工程的建设,预计在2010年底将建成体育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实验大楼等项目。 主要楼宇、建筑学生宿舍楼:共有1—26号以及小区3号小区8号,共28栋宿舍楼,(其中小区7号楼小区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在小区里,一个厅有4室,有2至3人),男生主要居住河西(河西共8栋楼),女生主要居住在河东(小7小8,9,10,11,12,为旧楼,13-18为较旧楼,19-26为新楼)。每栋宿舍楼有两名宿管员 主要的教学、办公楼:庸夫楼、明德楼(主教学楼,简称“主教”,共有A、B、C座三部分)、行政楼、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A系列”非法学办公教学楼 主要餐厅:新食堂大楼、老食堂楼、清真餐厅、教职工餐厅 浴室:1.单独三层浴室楼,男女分开,三楼不开放,二楼周五周六不开放,男女生大多在此 2.12号楼旁的小浴室是女生浴室 新图书馆经过两年的紧张施工,学院新图书馆于2010年9月建成并正式向师生开放,其“中西合璧”的设计风格,浓郁的文化氛围,完备的现代化设施,已成为学院新的标志性建筑。 据图书馆馆长毕秀水教授介绍,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达15500平方米,内设8个开放式阅览区域,为读者提供阅览座位2200个,现配电子阅览座位180个。馆藏图书总量60多万册,期刊1050种。馆藏资源以法学和社科类为主体,辅之以其他学科文献资源。在功能上,我院图书馆在全国高校中第一个全面采用基于数字标签技术的“3M智能图书馆流通管理系统”,实现了藏、借、阅一体化,简化了借还流程,提高了馆藏清点速度和书刊整架归位的效率,为读者提供了包括24小时还书在内的一系列自助服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实现了图书馆的高效运转。除此之外,新馆还有一大特色——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由地下水循环调节实现冬暖夏凉,体现了新馆环保与节能的绿色理念。与此同时,新馆内还实现了有线及无线双网覆盖,除了电子阅览区配备的180台电脑供师生免费上网查阅资料和电子文献外,师生还可自带笔记本电脑在馆内登陆校园网查询文献资源,网络数字资源服务对读者全天候开放。 在服务方面,新馆引入现代化图书馆功能设计理念,实现服务功能智能化、一门式进出、一站化服务的新服务模式,达到借、阅、查、藏、咨合一的效果,为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提供了保障。 自落成开馆以来,学院名誉院长、上海市人大主任刘云耕亲临视察,指导工作。上海交大、苏州大学、南京大学、福建师大等高校图书馆同仁纷纷前来考察、交流。 如今,图书馆正在以其丰富的馆藏资源、全开架借阅服务和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吸引着广大读者,它集文献信息的收集、知识传播和教育功能于一身,成为上政莘莘学子的第二课堂及校园主流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生接受终身教育,培养创新精神的神圣殿堂。 发展特色学院将继续发挥综合优势,在挑战与竞争并存的新世纪,努力建设成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较强、学科水平领先、科研成果突出、校园文明优美的具有鲜明特色的高等学府,不断为上海和全国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1984年11月,学院成立,当时名称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85年,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建立上海市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体制。 199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从此开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1998年以后,学院依托上海大学的办学基础,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刑法专业、法理学专业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4年9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高校。 教学管理上政从2007年全面实施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四制”——学分制、选课制、导师制、“两长一短”三学期制为内容的教学管理体制改革。 1.上政本科、高职教学管理模式:上政本科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即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状况的教学管理模式。学生通过选课、修读课程,自主安排学习内容和进程,取得规定的一定量的学分,即标志着完成了,某一阶段的学历教育)和全面选课制(是指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可以在一定自主范围内自主选择主讲老师、课程和上课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量和学习进程,它是学分制管理的核心环节)。 2.上政导师制:上政从2006年秋季学期,试点实施“导师制”,选拔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的教授、副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本科生导师,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导学”关系。 3.上政“两长一短”的三学期制(“2”+“1” ):即理论教学为2个学期(春季学期、秋季学期,17周到18周),社会实践为1个学期(夏季短学期,共4周)。从2007—2008学年开始,我院实行“2+1”学期制。即每学年设置秋、春季2个长时期和1个夏季短时期。秋季学期为17+1周,其中15周用于理论教学,2周用于复习考试,所加的一周3天用于补课,2天用于师生运动会。春季学期为17周,其中15周用于理论教学,0.5周补课,1.5周复习考试。夏季短学期一般为期4周,主要用作实践教学。 4.上政集中进行夏季实践短学期:专设短学期,构建第一学年夏季短学期军训,第二学年认识实习,第三学年专业实习,第四学年春季学期毕业实习的完整实践教学体系。 5.上政“四位一体”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指:“教师评学—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质量监控—社会反馈” 。即教师对学习质量评价,学生对教师质量评价,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和同行专家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估,社会与毕业生对学院人才培养的评价 领导风采院党委书记: 刘江江 院长:金国华 名誉院长:刘云耕 院党委副书记:胡军 副院长:闫立、曹文建、关保英 学院办公室主任:邓骏 院长助理:王蔚、谢根华、张进礼 党委宣传部部长:张森年 党委组织部部长:谢根华(兼) 纪委书记:霍光 监察室主任:胡荣生(兼监委副书记) 学工办主任:王静 学工办副主任:祝耀明 工会主席:霍光(兼) 发展规划处处长:汤啸天 国际交流处处长:连淑芳 教务处处长:陈剑锋 招毕办主任:郭斌 人事处处长:李惠 保卫处处长:顾艺真 团委书记:陈校 (人员名单可能会易动,以实际为准) 首任院长:李庸夫李庸夫,男,中国共产党党员,上海政法学院创始人。 1927年生于河南省孟县,1997年6月23日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逝世。 李庸夫1942年8月,就读与河南孟县县立师范学校,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43年参加八路军,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后,他先后担任孟县公安局秘书股股长等职,参加了土地改革、渡江作战等。 建国后,李庸夫先后在福建省、华东公安部、最高检察院任职;1965年调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长。1983年,经历了“文革”浩劫的李庸夫主持市司法局工作,担任局长、局党委书记和上海市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在1984—1986不到两年时间内,他在青浦的野马浜创建了上海政法学院前身——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兼任院长和校长。 墓志铭:兴学之初,原野擎画,筚路蓝缕;筹措资金,殚精竭虑;召募师资,求贤若渴;于法治建设百废待兴之际,为各界培训法律干才近万人;锐意进取,屡树业绩,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公一生襟怀坦白,刚正无私,为国司法,呕心沥血,为党办学,卓识远见。今公虽乘鹤西去,然风范犹存。谨此永志。 校史掠影20世纪80年代,上海市司法局的领导同志深感当时政法干部队伍大多是由军队专业人员构成,具有大专学历特别是法律大学学历的人员所占比重很低,尤其是监狱管理系统中连受过中,等专业教育的人员也很少,这种状况跟当时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很不适应。这种状况是由于1957年“反右斗争”以后用群众性的社会管制代替某些有关对象的监狱服刑,1959年“大跃进运动”中产生的那种中国将很快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急躁冒进思潮衍生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导致全国法律院(系)停止招生继而更是裁撤机构,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砸烂公检法”等长达二十年的历史原因造成的。 根据当时上海法律院系在本市的招生数量(当时上海市主要就是复旦大学法律系和复校不久的华东政法学院等想全国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短期内无法改变这种状况;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上海市对律师的需要量也将大为增加;尤其是政法系统那个某些特殊专业工作如监狱管理工作、对在监人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国家安全工作等等,都不是一般法律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所能很快胜任的。 要想迅速地解决这些矛盾,唯有立即建立与本市政法实际工作部门密切联系、能够依据政法实际工作的客观需要而设置一些特殊专业的政法高等院校及中专学校,从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两个方面着手加速人才的培养。但是,这又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当时全国和上海市的财政资金都很紧张,二是兴办本科院校需要国家教委批准,必备的条件也很高;但兴办专科院校则只需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即可。面对上述情况,上海市司法局党组和司法局行政领导班子果断决策,在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由本市司法局系统(包括由司法局领导的劳改局系统——后来改称监狱管理局系统)自筹土地和前两期基建资金,于1984年建成中专二年制的成人大专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原定只在政法系统在职干部中招生)。这就是三年办成三所学校的由来。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第一期基建工程是由上海市劳改局(现为监狱管理局)提供2000万元资金并在所属青东农场划地300亩建造一幢四层的教学楼(内有40间标准教室),两幢五层的学生宿舍楼,一幢公共食堂。基建工程于1984年12月破土动工,要求工程队伍务必于1985年7月底完工,以保证1985年9月1日开学。为此专门从上海司法学校借调一位副校长耿红住在工地担任“总监”,另从上海市监狱管理系统借调一位懂得基建工程的人员担任监工员,上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兼局长李庸夫同志每周2次跑工地检查工程进度。在开展基建工程的同时,市司法局又指派局纪检组组长张兰田同志、局政治部副主任缪晓宝同志、上海司法学校校长杨峰同志和司法局人事科的一些同志,组成我称为“师资搜索组”,除在本市政法系统内物色愿意从事教育工作的适当人选外,还在全国范围内搜索上海社科院政法系60届和61届的毕业生(1958年时由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上海财经学院合并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有关教师实际上已归属各个研究所,并且不再招收本科学生,故60届和61届毕业生也就是那个时代全国法律院系的最后两届毕业生,接下来的就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法律院系恢复招生的在校大学生了)。 为此,“师资搜索组”同志奉司法局领导同志之命先到上海社会科学院查阅档案,了解这两批毕业生的分配去向,然后跑遍除西藏、新疆等9个边远省区(中央要求内地省市不得到这9个省区去招揽人才)之外的各个省市,走访有关同志,征求他们是否愿意参与建校的意见,并请他们向其他老同学传达信息。由于市司法局的强有力地领导与支持,“师资搜索组”的高效率的工作,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就聚集了60名专职教师,其中有48名法学专业教师,其余为公共课程教师,保证了开学初期的教学需求。这些教师在市区有家的,就暂住在家中;市区无家或住不下的,就住在建院工地中原有的几间仓库之中。市司法局还先在市五十四中学租了两间教师,后再裕德路大菜场二楼租了一层楼面五间房子作为建院筹备组的办公处,全体教师每周两次在此集中交流和检查备课情况。在参加筹备工作后,也在此处走廊一侧的一间小房内住了两个多月。1985年8月上旬全员教工120人全部都搬进第二幢学生宿舍楼内,并将基建工地内原有的一座谷物烘干机房稍加拆建作为学院领导班子的办公室,全力准备开学(实际上为了集中财力物力用于改善教学条件和教工住宿条件,学院领导班子和行政处室的办公地点,都是见缝插针,两次搬迁,始终未见行政大楼,直至学院“第二次创业”)。 1985年9月1日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隆重举行开学典礼。经过成人高考录取的200名政法系统的在职青年学员以及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和市劳改局的主要领导同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的正副会长和上海法学界名流等参加大会以示支持。 校歌我依恋你缤纷的天地,感受那春天的色彩。 我领悟你赋予的尊严,拥抱明镜高悬的信赖。 美丽的校园,求知的世界,刻苦求实,茁壮成才。 美丽的校园,求知的世界,刻苦求实,茁壮成才。 啊, 美丽的上海政法学院,你凝聚崧泽的真情佘山的爱。 你是点燃我梦想的今天,我是你展翅翱翔的未来。 你锤炼我擎天的脊梁,支撑那厚重的负载。 你熔铸我公正的魂魄,不辱光荣使命的期待。 青春的雕塑,成长的磨砺,开拓创新,雕琢精彩。 青春的雕塑,成长的磨砺,开拓创新,雕琢精彩。 啊,美丽的上海政法学院,你凝聚崧泽的真情佘山的爱。 你是点燃我梦想的今天,我是你展翅翱翔的未来。 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校园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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