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政法学院 |
释义 | 山东政法学院位于山水秀丽的泉城济南,俊美的五顶茂陵山下。学院创建于1955年7月,是山东省唯一的以法学学科为特色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中文名:山东政法学院 外文名:Shandong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简称:山政 校训:博学笃行 刚健中正 创办时间:1955年 类别:国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类型:政法类院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现任校长:李玉福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 硕士点:1个 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概况山东政法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院位于美丽的山东省会城市——济南市。学院从最初的山东政法干校(1955年)发展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半个世纪以来,她历经沧桑、艰苦创业,秉承志学敏求、广育英才的办学传统,在几代山政人的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下,学院的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现已发展为一所多学科的省属高等院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占地853亩,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37万元。图书馆馆藏印刷版图书92万册,电子图书3054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40人,博士、硕士328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9600余人。 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院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等传统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监狱学、经济学、管理学、英语等其它学科。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学院专业建设。目前,学院专业设置涵盖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以法学类专业为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23个,其中省级特色专业4个。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商学院、新闻传播系、马列部、体育部等12个教学单位,建有经济法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所等8个科研机构。学院建有计算机实验室、电工电路实验室、外语教学实验室、诉讼业务实训实验室、司法物证鉴定实验室、经济学实验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律师事务所等30多个实验室。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刑事执行机关等系统建设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山东政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三年以来,学院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45项、省教育厅科研课题23项,学院科研课题立项97项;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出版专著1273篇(部),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72篇,被EI、ISTP收录和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85篇;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院刊《政法论丛》作为山东省第一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类期刊,被列为山东省优秀期刊。 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内涵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院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学院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 教学活动最新进展: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69号文件《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山东政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从2011年开始招生。 历史沿革1955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成立山东政法学院。1961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撤销山东政法学院。1979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恢复重建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10月山东政法学院获准试点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机构设置党政管理机构部门 负责人 电话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孙连君 88599810 纪检监察与审计办公室 刘向阳 88599821 组织部 张振智 88599825 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 孙素丽 88599823 离退休工作处 张永镇 88599833 人事处 李法然 88599829 教务处 许海波 88599719 科研处 安宗林 88599867 学生工作部(处) 邱奉兴 88599838 保卫处 王振亚 88599945 财务处 李军 88599956 基建处 张平 88599958 后勤管理处 席传利 885999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曹希孟 88599758 群团组织工会(妇委会) 丁义海 88599728 团委 陈志勇 88599840 院、系、部法学院 刘炳君 80689637 刑事司法学院 曲伶俐 88599996 民商法学院 杨敏 88599885 经济贸易法学院 王瑞洲 88599900 警官学院 黄佳君 88598756 信息科学技术系 邹新国 88599910 外语系 孙永华 88599769 新闻传播系 蒋海升 88599906 商学院 刘丽霞 88599761 继续教育学院 王秀法 88599981 马列主义教学部 邵健 88599729 体育教学部 徐伟 88599961 直属单位高教研究室 李勇 88599770 《政法论丛》和《学报》编辑部 孙培福 88599865 图书馆 毕运林 88599869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焦中卉 88599715 技能训练中心 王秀法 88599701 学术交流中心 鲁媛凤 885953001 院系设置新闻传播系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拥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律文秘等专业,以学生的就业面向和继续深造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出发点,依托学校雄厚的法学资源,积极探索“双学历、双学位”培养模式,致力于面向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宣传出版等单位、部门培养“新闻传播/编辑出版/文秘”与“法学”相融通、具有良好法学素养、精通传媒/文秘业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新闻传播/编辑出版/文秘人才,使学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取得优势。 新闻传播系各专业课程设置体现“专才”与“通才”相结合的特色,注重厚基础、强实践,课程体系既考虑学生深造需要,更侧重实践应用,切实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突出人才培养的个性化、复合化、融通化和应用性。 新闻学专业是山东政法学院重点培植的精品特色专业。本专业主要面向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宣传出版等单位、部门培养、输送“新闻传播-法律”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报社、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编辑出版、文化教育等单位、部门从事记者、编辑、媒介经营管理、法制宣传、文化宣传、行政管理、高级秘书等相关工作。学生普遍具有较为扎实的新闻采编与制作技能、较高的写作技能、较高法律专业素养和现代化办公技能、较强的沟通协调与调研策划能力,就业前景广阔。2010年该专业获得山东省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称号。 编辑出版学专业是一门集新闻、传播、图书馆、情报、中文、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的跨学科专业。毕业生可在书刊出版、新闻传播、文化教育单位和企事业文化宣传等部门从事传播内容策划、编辑、出版项目经营、版面设计、校对以及印刷质量管理等岗位工作。学生普遍具有较为扎实的编辑出版技能、较高的写作技能、较高法律专业素养和现代化办公技能、较强的沟通协调与调研策划能力,就业前景广阔。 法律文秘(专科)专业培养具有必备的法学和文秘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职业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从事行政管理、公关礼仪、文书写作、信息及档案管理、网络管理、经营决策等工作;在公司、企业从事总裁助理、高级秘书、行政主管等工作。学生普遍具有较为扎实的文秘从业技能、较高的写作技能、较高法律专业素养和现代化办公技能、较强的沟通协调与调研策划能力,就业前景广阔。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是山东政法学院重点培植的特色专业。本专业主要面向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宣传出版等单位、部门培养、输送“新闻传播-法律”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报社、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编辑出版、文化教育等单位、部门从事记者、编辑、媒介经营管理、法制宣传、文化宣传、行政管理、秘书等相关工作。学生普遍具有较为扎实的新闻采编与制作技能、较高的写作技能、较高法律专业素养和现代化办公技能、较强的沟通协调与调研策划能力,就业前景广阔。 2010年该专业获得山东省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称号。 新闻传播系现有专兼职教师46名,其中教授11名,副教授12名,讲师21名,教师中获得博士学位8名,博士在读2名,获得硕士学位24名,形成了一支职称结构合理,知识结构完善的师资队伍。此外,新闻传播系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在学科建设、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实现强强联合。聘请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单位的知名学者、传媒单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著名编辑记者以及政府单位领导为客座教授,进一步提升了办学水平。近年来,新闻传播系专职教师共发表专业论文300多篇,编写教材、专著30余部,主持、参与省部级或厅级科研项目、教改项目20余项,各类科研成果奖50余项。新闻传播系致力于打造一流的教学团队。1名教师获学校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3名教师获学校教师授课大赛三等奖,1名教师获学校多媒体教育软件二等奖。 新闻传播系深化教学改革,狠抓教学质量。在提高教师课堂讲授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讨论式教学、研究型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的应用,根据授课内容、课程特点、教学对象等的不同,努力把握学生心理,激发学生兴趣,启迪学生思维,多向互动交流,扩展方法创新,分类施教,强化训练,灵活选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新闻传播系按照学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战略部署,明确学科建设的基本任务与基本思路,建立健全学科建设体系,凝练学科方向,扶植学科队伍,构筑学科高地,做好重点学科、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进行学科整合优化与建设,提高学科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闻传播系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对外交流,盘活社会资源。依托学校学科和人才优势,借助学校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发社会人脉,加强与政界、学界和业界、企业的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广泛与国内外学术界、新闻界、教育界进行学术研讨和交流,根据教学、科研、学术等需要和任期目标责任相关内容,聘请学界著名专家、媒体著名新闻人、主持人等来我校组织系列学术讲座;加大科研成果向现实社会发展需要的转化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 新闻传播系为学生成长创造充分、良好的条件,积极推动教学相长,促进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开展大量学生活动,培植学生专业兴趣,深化理解课堂知识,全方位提升学生综合素能,推动学生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本系积极构建“一体两翼”人才培养模式(“专博结合厚基础”为“一体”,“多搭平台强实践、分流培养宽口径”为“两翼”),实施了独具特色的“1+10”工程,1指以强化第一课堂教学质量为核心内容的“厚基础” 工程,10指以强化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为核心内容的第二课堂工程,包括“强实践”工程、“研考自考助推”工程、“公考助推”工程、“英考助推”工程、“笔杆子”工程、“嘴皮子” 工程、“读万卷书”工程、“行万里路工程”、“经典诵读”工程、“光影观摩”工程等10个项目。这些项目以“厚基础、强实践”为教育理念,把第一课堂第二课堂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树立自我学习的意识,为拓展学生综合素能奠定良好的基础。新闻传播系在人才培养中注重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在校内建立了拥有众多现代化设备的的新闻出版文秘专业实训中心,结合专业教学成立学生社团组织——新闻传播系大学生通讯社,学生可以自己动手出版报纸、杂志,建设网站,作品发表园地众多,为就业提供便利。 本系积极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与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工人日报以及山东各大新闻媒体、山东出版集团等知名传媒单位以及省内部分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知识、锻炼技能工作的实习平台,使学生在大量的实习实训过程中积累丰富的业务经验,为学生拓展业务提升空间和就业渠道。新闻传播系为满足学生不同方向的就业意愿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全方位、多角度促进学生就业。 本系注重培植学生精英,在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选调生、司法考试方面积极为学生创造条件,提供资源。在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司法考试方面,本系各专业所开设课程具有独到优势,并为学生提供众多的免费辅导讲座,使学生在平时即可蓄积良好的知识素养,全面提高应考综合能力、增强把握性。 本系学生普遍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养、较为扎实的新闻传播/编辑出版/文秘专业知识、较高的写作技能和现代化办公技能、较强的沟通协调与调研策划能力。毕业生可在报社、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网站等媒体以及宣传、出版、文化、教育等部门,从事编辑、记者、媒介经营管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事务及企事业单位文化宣传等相关工作;可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从事高级秘书、行政管理、信息及档案管理、网络管理、公关礼仪、文书写作、经营决策等工作。 教学楼在笃行楼 民商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是12个专业系部之一。我院于1979年重建后曾设置民法教研室,2000年夏季学院实行系部化改革,以原民法教研室为基础组建了民商法学院。教学楼在知行楼。 民商法学院现有53名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3人,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在读的27人。有多名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重要职务。民商法学院设置民法教研室、民诉法教研室、司法制度教研室、婚姻法教研室及民商法研究所等五个教学研究机构。民商法学院现有法律和律师两个专业,承担学院各专业的民法、民事诉讼法、中国司法制度、律师实务、继承法、律师职业道德、合同法、婚姻法、民事案例研究等十几门课程的讲授任务,承担了多项省级、院级科研课题,发表有重要价值和重大影响的学术文章400余篇,出版了多部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 民商法学院的领导班子由民商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安宗林同志、民商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杨敏同志、民商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于衡同志和民商法学院副院长于恩忠同志组成。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系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民商法学院的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教学、学生管理、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民商法学院始终坚持“学校以育人为本,学生以学习为本”的教育原则。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不断改革进取,在全院率先开展了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活动,既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系率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学生开展了模拟法庭比赛,为专业课实践教学奠定了基础,得到了广大师生的认可,并被学院纳入专业课教学计划。 民商法学院与司法实践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经常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来我系讲学,增强了学生对司法实践的感性认识,提高了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法律二系还与多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学生建立了较为广泛的实习基地。 民商法学院在探索学生管理模式方面也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子。改革传统的学生管理方式,在全院率先实施了“以教学为中心”的学生管理模式。学校以育人为本,学生以学习为本,这是二系学生管理的基本出发点。紧紧围绕“教学”这个中心作文章,致力于在学生中培养良好的学风。自系部化改革以来,狠抓学习一直是民商法学院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专升本升学率一直在学院名列前茅。 民商法学院在办学活动中全力争取社会支持,建立了良好的学生奖励机制。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资助家境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我系通过多方努力,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济南市润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民商法学院捐资人民币15万元,设立了“润业奖学金、助学金”,建立起较大规模的助学奖优体制。民商法学院有众多的学生受益于 “润业奖学金、助学金”,它激励学生们的学习精神,鼓舞他们的学习热情,温暖了许多学生的心。“润业奖学金助学金”是独具特色的一项学习激励体制,它在奖优助贫,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民商法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1年学生辩论团获得学院首届大专辩论赛“挑战杯”冠军;自系部化改革以来我系在学院举办的秋季田径运动会中蝉联四届冠军,并获得2003年体育道德风尚奖;2004年青年歌手大赛中我系学生获得冠军;在大学生演讲比赛中我系学生也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展示才能的机会和舞台。 在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成立了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系学生会。学生会组织成立了许多学生社团:法学论坛、锦瑟工作室、英语沙龙、大学生辩论团、话剧团、时装模特队等社会团体和学生学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成功举办了多次大型文艺演出,使众多学子在勤奋学习的同时,有很多的机会参与各项业余活动,丰富了他们的大学生活,锻炼了他们各项能力,真正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前身是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四系,是在200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基础上,继2007年5月学院系部化改革过程中,以原法律四系为基础扩大师资力量、增加课程设置而组建的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建为一体的组织机构,是负责法学普通本科、专科和行政管理普通本科、专科教育教学的院系。 教学楼在致远楼。 刘炳君教授任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孙春增副教授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唐倩副教授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张景华副研究员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管学生管理工作。 法学院内设办公室,法理教研室,宪法教研室,行政法教研室,法史教研室以及其他若干法学专业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团总支等机构。 法学院教师主讲的课程主要有: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立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合同法学、公司法、劳动法、经济法以及其他若干法学专业课程等。 法学院内设自发挂靠性科研机构六个——农权研究所、行政法制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法律方法研究所、法务会计研究所和宪政研究所;分别由刘炳君、窦衍瑞、赵玉环、侯学勇、白岱恩等同志担任所长。 长期以来,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务与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总体工作部署,确立了“倡导良好学风、抓实道德养成、树立良好形象、一切为学生成才”的办学理念。建设和树立“法学院”品牌,坚持推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指导方针,结合法学院师生员工特点和谐有效地开展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建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深化改革,完善工作体制和各项制度,以真诚务实的工作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向正规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努力提升法学院的综合竞争力和大学文化氛围。法学院现有本科在校生近2300人,教职工61人,专任教师55人。其中正、副教授19人,讲师22人,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教师6人,具有硕士学位(含在读)教师44人。 近三年来,法学院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篇220余篇,出版专著8部,承担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省教育厅5项及学院课题9项。 法学院党总支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定为2005年度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2006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自2002年以来,连续六个年度被学院党委评定为先进党总支。法学院负责人多次被山东省高校工委、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先进个人。法学院是一个和谐、团结、民主的好集体;教职工爱岗敬业,系风和谐和睦,风正人和。系领导集体富有亲和力、责任心,感召力,求真务实,富有奉献精神,具有大局意识。 警官学院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比较全面、系统、扎实的监狱管理和法学理论功底,具有现代监狱管理理念,具有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刑罚、管理教育改造罪犯和研究罪犯心理的业务能力,适合监狱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继续教育学院: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2007年3月份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政法学院。为了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学院多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继续教育规模,提高教育层次、质量和办学效益,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07年5月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对继续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党委书记张士昌同志召开了专门的党委会议,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李玉福院长专门主持召开了继续教育工作协调会,对继续教育学院与教务处有关工作的交接进行了安排和调度,现已交接完毕并正常运行。 继续教育学院是在原干部进修部(业余教育部)的基础上建立的,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负责全院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进修培训、成人毕业生的学位考试和授予等工作; 2、负责编制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继续教育各类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组织继续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大纲编写等工作; 5、聘请继续教育所需教师的工作; 6、负责全院成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新设立的继续教育学院,由刘和海担任院长和党总支书记;邸宗吉同志和唐虹同志任副院长。 根据工作职责,继续教育学院设办公室、招生学籍科、教学管理科、培训科四个内设科级机构。 外语系前身是公共基础部英语教研室,创建于1984年初。2007年7月正式建系,承担我校专业外语及公共外语本、专科生的外语教学。目前有教职工35人,下设专业英语教研室、公共外语第一教研室、公共外语第二教研室、日语教研室、语言实验中心、办公室、团总支。专职教师33人,其中副教授7人,讲师14 人,博士1人,硕士18 人,在读硕士研究生6 人,形成了一支团结敬业、年龄层次合理、知识结构完善的师资队伍。教学中不断强化传统专业优势的同时,积极努力地探索科学的教育教学模式,大胆改革,努力创新,发挥我院的法学优势,努力探索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外语人才的培养模式。多人多次获学院"教学优秀奖”和“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教学楼在至善楼。 在确保完成繁重的教学任务的同时,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近年来,承担了1项省教育厅立项的科研课题、4项院级科研课题和4项院级教研课题,研究论文的数量与质量也持续攀升。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近 20 篇,并且参编了多部高水平的英语教材和教辅资料,初步形成了以科研促教学,形成教、研相长的良好局面。 外语系现有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应用英语(法律)三个专业,目前有学生580人,其中本科生120人,专科生 460人。目前已为社会输送应用英语(法律)专业毕业生 380 人,学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考试一次性通过率高达90%以上。 为适应英语教学需求,我系配备了先进的英语教学设施。目前拥有多媒体教室10个,九套多媒体语言学习系统,分设九个语音实验室,其中有六套模拟信号实验设备和三套数字信号实验设备。现有实验室可以同时容纳656名学生进行视听说教学,可以满足全校外语专业以及公共英语教学的需要。其中,三套数字化的语言实验设备可实现学生的自主式学习。设资料室一个,资料室内容丰富,备有各种图书、报刊杂志及教学磁带、光盘,以满足学生借阅、录制等各种要求;英语电台三套(六台),根据不同专业、年级和层次学生的情况,每天三小时滚动播放。 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为教师提供了更大的教学发挥空间,让课堂更加活跃与生动;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加主动的学习空间,有效提高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在这种良好教学氛围中,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可以积极互动,打破了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实现了新型的互动式教学。完善的设备,严格的制度管理,专业的师资队伍,使大学英语教学在我校的教学改革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促进了英语专业及全校各专业英语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刑事司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成立于2007年5月,前身是建立于2000年8月学院系部化改革之际的法律一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2人,讲师17人;教师中博士后1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25人,在读硕士研究生8人;具有律师资格的26人;省级师德标兵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2人,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的1人,硕士生导师2人,担任省级以上学会理事和副会长10人。教学楼在知行楼。 刑事司法学院的教学指导思想是:以质量工程为中心,以普通本科教育为重点,严抓教学管理,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开展创新性教学和教改项目的研究。刑事司法学院承担全院各专业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刑事侦查学、法律文书、法医学、犯罪学、监狱学、犯罪心理学、外国刑法、刑事案例研究等十几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程荣获省级精品课程,有六项院级教改项目。 刑事司法学院科研指导思想是:营造严谨的学风和文风,凝练学术品位,以“刑事一体化”为科研方向,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课题和精品、力作为两翼,实现科研水平真正提升。自2000年来,刑事司法学院承担了两项国家级重点课题、承担并参与了十几项省部级重点课题,十几项教育厅课题,承担了近二十项院级课题,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60余篇,出版了20多部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有数十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其他类奖励,其中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两项。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一直挂靠在山东政法学院,具体事物由刑事司法学院完成,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每年均举办学术会议。 刑事司法学院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会和社团组织是我院学生的群众性自发组织,以服务全院同学为宗旨,以全面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为目标。本着“以我所学,回报社会”的理念,开展了许多富有时代气息的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了锻炼自我、施展才华的舞台,并带动同学们在全院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中,取得了骄人成绩。 刑事司法学院现有法学本科、法律事务专科两个专业,共36个班2000多名学生。学院机构包括党总支、院务会、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刑法教研室、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刑侦法医教研室、法律文书教研室、犯罪学教研室、团总支。学院的现任领导班子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张海莹同志、副书记陈广同志;学院院长曲伶俐教授、副院长刘道朋副教授组成。 师资力量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是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建为一体的组织机构,是负责法学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和行政管理普通本科、专科教育教学的院系。 法学院内设办公室,法理教研室,宪法教研室,行政法教研室,法史教研室以及其他若干专业教研室,团总支等机构。 法学院另设有自发挂靠性科研机构六个——农权研究所、行政法制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法律方法研究所、法务会计研究所和宪政研究所。分别由刘炳君、窦衍瑞、赵玉环、侯学勇、白岱恩等同志担任所长。 长期以来,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务与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总体工作部署,确立了“倡导良好学风、抓实道德养成、树立良好形象、一切为学生成才”的办学理念。建设和树立“法律四系”品牌,坚持推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指导方针,结合法学院师生员工特点和谐有效地开展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建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深化改革,完善工作体制和各项制度,以真诚务实的工作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向正规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努力提升法学院的综合竞争力和大学文化氛围。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计61人,其中专任教师55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9人,讲师22人,助教14人。 近三年来,法律四系教职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20余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8部,参与编著全国法学类统编教材4部,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和研究项目9项,主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5项及学院课题9项。 民商法学院杨敏,教授。1964年9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一直任教于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任民商法学院系主任。自1985年任教以来,每年坚持为专科生、本科生讲授《民法学》、《合同法》、《亲属法》、《民事案例研究》、《民事诉讼法》等专业(基础)核心主干课程,教学中注重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采取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深入浅出,教授生动,课堂气氛活跃,深受学生的喜爱。注重教学实训环节,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多次获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 任职期间,独立承担或主持山东省教育厅2003年《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及2004年《农民权利研究》、山东省司法厅2001年《中国律师产业化理论研究》及2004年山东省政法学院《公民权利及法律保护》等多项省部级及校级科研课题。主持了2005年学院立项的教改课题—《案例教学法研究》,参加了安宗林教授主持的2006年省教育厅立项的教改课题—《法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2003年入选山东省法学人才库,2006年当选山东政法学院学术骨干。主要学术团体任职包括山东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于恩忠,1965年9月出生,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民商法学院副主任,法学副教授,专业方向民商法。先后主讲过民法学、国际私法、律师公证制度、合同法、律师职业道德等课程。先后发表论文、编著书籍30多篇本,2006年被学院评为院学术骨干。近期代表作有《遗嘱执行制度完善之我见》、《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则原则》、《悬赏广告问题再研究》、《关于建立民法自助行为制度的思考》等文章。 赵志钢,1963年生。山东理工大学汽车设计专业工学学士,吉林工业大学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曾担任国有大型公司集团下属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现为山东政法学院教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研究所成员、兼职律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重点讲授《民法》、《律师制度与实务》等课程,获2005—2006年度学院优秀教师;己出版《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公司集团基本法律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多部,另在《山东社会科学》、《法学论坛》、《政法论丛》、《中国当代经济论坛》等核心和专业性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近20多篇,著作和论文多次获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律协及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经济贸易法学院王瑞洲,法学教授。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先后讲授过国际私法、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课程。学院第一、二届学术骨干,主编、参编及发表文章50多篇本,并有3项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现为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分会副会长、齐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学院所属的教育部试点专业——法律事务(经济)专业的负责人,山东大学高校教师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曾连续5年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4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孙培福,逻辑学教授。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1982年本科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自毕业迄今24年专攻逻辑学,一直在高校从事该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主要为逻辑哲学、形式逻辑。现为学院应届学术骨干。任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逻辑学会形式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山东逻辑学会秘书长。曾应邀为国内多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讲学,并兼任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主要学术成就体现在创建了“天然逻辑”理论,围绕该理论出版、发表了大量学术论述,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期刊上就发表论文十余篇,并且大多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权威杂志摘载、转载,其观点被国内多家杂志引述或评述。主要代表著作:《形式逻辑通论》、《天然逻辑观》;主要代表论文:《逻辑现代化:从天然渐变为人造》、《变元间的相关性是人类逻辑的本质属性》。历年获奖:中国逻辑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1项,主持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 徐贵一,法学教授。198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研究生学历。现任院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高级律师、仲裁员。兼任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专业特长和主要研究方向:主要研究经济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高等学校的法律问题以及领导干部职务经济犯罪问题;擅长处理经济案件、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法案件、领导干部职务经济犯罪案件、高等学校的法律纠纷和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国家法律的起草和审查。 教学与科学研究与律师实践:担任经济法学科带头人,主讲经济法学、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法、经济法案例研究和高等教育法等法学主干课程,是山东省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主讲的《经济法学》2006年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多次受邀到厦门、西安、广州、武汉、哈尔滨等地讲学和作学术交流。 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5篇,主编并出版了《经济法案例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文释义》等32部法学著作,其中主编全国政法院校统编教材3本。有12项科研成果获全国、省级一、二、三等奖。 自1988年至今做律师18年,主要办理重大、疑难经济案件,先后主办了多起在山东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山东省第一起不正当竞争案、跨越山东、四川、海南多省的银行贷款合同与担保连锁案等。先后担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黄金工业局、山东黄河河务局等多家省直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截止2006年6月已代理经济纠纷案件154起;代理行政案件36起;辩护刑事案件8起,其中合同、不正当竞争案116起。在济南仲裁委任仲裁员八年,仲裁案件96起,其中经济案件89起,多次被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指定为首席仲裁员。 隋洪明,法学教授。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在教学中,主要讲授经济法、经济法案例研究、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先后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参编教材3部,撰写学术专著2部。 倪浩嫣,法学教授法律硕士。主要从事商法研究和教学,担任过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课程的教学。主要教学成果为:为本科和高职学生主讲《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金融法学》课程,担任过《经济法案例研究》、《税法学》、《保险法学》等课程的任课教师,受聘外校为研究生主讲《金融法学》。 主要科研成果为: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3期法学类公开招标项目1项(主要执笔人),参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在《河北法学》、《法学杂志》、《法学论坛》、《山东社会科学》、《东岳论丛》等CSSCI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在《政法论丛》、《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部分文章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法学期刊复印;出版专著《证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部。 历任领导杨启哲(校长) 1955.06——1956.06 梁度世(校长、书记) 1956.06——1959.09 孔伯玉(书记) 1959.09——1961.08 刘秉琳(院长) 1959.09——1961.08 于洪杰(书记) 1987.01——1988.12 赵方仓(院长) 1987.02——1987.09 陈 琪(书记、院长) 1988.12——1994.12 任高远(副书记、院长) 1994.01——1996.08 赵喜臣(副书记、院长) 1996.09——2004.01 许红峰(书记) 1996.08——2006.06 现任领导党委书记 张士昌 党委副书记、院长 李玉福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继恩 党委副书记 李光宝 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卫华 党委委员、副院长宋云峰 党委委员、副院长周伟 党委委员、副院长徐文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振智 李玉福简介简介李玉福,男,1962年8月出生,山东牟平人,中共党员,历史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78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山东大学历史系学习,先后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现任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社会兼职:兼任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专家组成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 研究领域: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法理学、中国司法制度研究。出版专著《秦汉制度史论》、《立法学》、《公司运作的刑法保障》等;主编、参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学基础理论》、《法学概论》、《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律师业产业化发展理论研究》、《公民权利义务通论》、《文化法学》、《法治论》等教材和学术著作近20部。其中参编的《法治论》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立法学》获得山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司法制度》被司法部确定为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获得“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十一五”规划教材。先后在《文史哲》、《法学论坛》、《山东大学学报》、《政法论丛》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有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摘或摘要。主持完成了山东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中国律师业产业化发展理论研究》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体系研究——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研究工作。目前正在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20世纪中国法治进程研究》。 1994年荣获“山东省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称号;2002年获得首届“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学校附近交通18路 62路 63路 103路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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